力慧双修,面上来讲。就是力量与智慧并重,双重修炼。人族一方面不仅要在修为上提高,还要在能力、智慧上提高,真正做到大智慧、大毅力、**力。
人族在诞生之初,展之始,胖子就是如此要求人族的。当然,胖子最开始就是以身作则,投入到人族的展建设之中的。这给了人族族人们很好的榜样,使得人族日后的展一直是如此的。当然,这也有着胖子的强力要求,甚至命令,在人族的展之路上,胖子同样要时刻的规矩人族。否则,人族展成什么样子,还真不好说。特别是人族数量过亿,过亿亿的时候,情况更是复杂无比。
力慧双修这个词,不是胖子创造的。这个词最开始出现在胖子前世看的一本玄幻小说《天心怒》当中,是由小小英雄创造的。当然,这个词很可能早就有了,不过。引起胖子重视的,则是在《天心怒》一文当中。
最简单的,就是《天心怒》背景世界中,一个人处在人人法官制的环境中,必须力慧双修,才能成为真正的弄潮。在能力级别选拔制,担任公共事务官员的道者不仅要有相当的修为,还要有相应的智慧,即力慧双修,才可能成为民众认可的公共事务好官员。亦因此,选拔机制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是确定参选者的修为阶别,第二步是考较参选者的智慧。如在上一届的冒险城主选拔中,子午天曾经派出了一名宇级道者,可惜这名宇级道者加入冒险城时间过短,不太明了三制。因此虽然一身宇级下阶修为足可以登上城主宝座,但却因为不具备管理和融入冒险城的智慧,而被刷了下来。能力级别制规定,每一个职位都必须是力慧双修力慧平衡的人才能担任,一切有力无慧或者有慧无力之人不得入仕,一切力胜慧或者慧胜力的人,按低项入仕。何为慧,不是指道者本人的聪明,参选者慧不慧,跟参选者本人的聪明无关,而是由合格的选票决定。
大的方面,在《天心怒》背景中。猪脚天心经过近十年的摸索。近十年数千个深夜地思索,近十年对身体各种变化数据的细微积累,近十年深夜小心的试验,结合识海里亿万的从修真、修仙、真灵到天神以及金丹大道等各种境界的法诀,加上以前的积累。对宇宙的体悟,对文明的总结,对人心地天问,对道化千千亿的无尽推衍。这一切最终化为了一个点,让天心借着强横的身体和属于婴身的旺盛生机创出了一套心诀,取名内能天经。
内能天经包含内能十二阶古武心诀,以其为基,总共三十六个境界三十六段心诀。前十二个境界亦即内能十二阶,修成后功力达到仙人初阶,但识能远仙人初阶。从第十三境界到第二十四境界,这是功力和识能相辅相生地修行阶段,修成之后,将一步跨到天神初期。拥有天神期的修为和更深的识能;其后,第二十四境界到第三十境天神初期修为到天神后期修为的阶段,这也是混沌中修神心经的尽头。最后六个境界和配套心诀。基本上将玉简所述的神之“无”、“生”、“混”、“沌”、“一”五个境界揉在了一起,检验的标准是神婴的块头和能力。
三十六段心诀,一反以往各种心诀包括金丹大道的那种只重修力不重修识地构成。特重修身修心修厄的体会。对力量的修行。三十六段心诀每段保持了不输于各种法诀的力量提升,如果相应地识能或者说智慧跟得上的话,力量的提升更快。如果属于每一段位地识能晋不到下一境界,那力量最多晋到下一阶。同样地。如果是力量的修炼拖了后腿。那识能就将停在力量的段位不得寸进。三十六段心诀这样的力慧双修,内能天经从第十三段起,有一个特别要求,修行的外部环境必须是三制大世界,如果没有,就得创造。不然,没有人能完成识能的修炼。
前世中,这本《天心怒》只是胖子心中的理想世界。不过,胖子既然穿越了,来到了匪夷所思的洪荒世界。面对婴儿般初生的人族,以及人族日后的展,还有那些外来可能要面对的种种困难和危险,胖子有了一个想法,那就是把前世得到的概念,在人族当中实现。
人族展之初,胖子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他得亲自尝试。好在人族最开始才几十万人,而且纯洁的一塌糊涂,这使得胖子可以很好的实现自己的理想。最开始,参与人族展建设的,都是女娲圣人亲手捏造的人族,大约有几千个。他们可以说都是人族中的佼佼者,实力上也要比后来用葫芦藤条造的人族强悍很多。
人族展之初,困难的环境下,这些修为高的人族,必定会参加到人族建设展的第一线。日后。随着人族的展,这些实力强悍的人族,可能拖离出来,单独修炼,成为人族的守护者。也就是说,他们日后只会注重力量上的修炼,智慧上的修炼是不够的。
胖子的出现,改变了人族的一切。人族最开始良好的传统保留下来,随着人族的展,这些实力强悍的人族,并没有成为大爷似的存在,也不会闭关只顾着修炼,而是依然要参与进人族的展之中,担当各方面的重要责任。同时,人族管理上每一方面的职位,都必须是力慧双修力慧平衡的人才能担任,一切有力无慧或者有慧无力之人不得入仕,一切力胜慧或者慧胜力的人,按低项入仕。
说了这么多,这里面其实涉及到一个概念,核心的概念,那就是三制。这个概念,同样出自《天心怒》。这个概念,绝对是小小英雄原创的。
三制是一种文明制度,也即三制文明。书中说的三制分别是,人人法官制,君子自强制,内能级别制。其中对社会进化有益的成分非常大。
人人法官制说的是,人与人之间存在互为因果的审判关系。比如两人生冲突,吃亏的一方觉得不公平,向警察报案。警察过来调查清楚,认为事实清楚,吃亏一方确实吃亏。那占便宜一方也确实做的不对。依照人人法官制的做法是,吃亏的这人依据损钱赔钱,伤人赔伤的原则,向对方索要一到三倍的钱物或者进行一到三倍的动手伤害。如果对方拒不执行,那么他可以向更高一层执行部门申诉,一直到最高的天执部门。如果天执部门出手,必然就带来最严重的后果,原先占了便宜的那方,一判几判都不服,迎接的不是倾家荡产,就是死亡。反过来,如果第一次或者其后几次,警察调查现吃亏的一方并不是理直气壮的一方,那么,原本占便宜的一方也可以对对方进行反诉。反诉成功,对方也必然要承担失败的后果。
这么做的要点就是,每个人都有充当法官判定自己是否违法的权利,执行人也是自己。一旦行为有过错,那迎接自己的将是不能承受的痛苦。从这点来说,人人法官制在劝人为善方面有一个非常完善的架构,让每个人都知道,在做一件事情之前,先要想清楚,这是否是我应该做的,是否是损人利己或者损人不利己的。一旦你触了别人的利益,那对不起,你将会有应有的惩罚,而且这个惩罚就是由你伤害的对象亲自来执行,你得到的不仅是赔钱赔命,还有不能报复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