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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平辈而交(1 / 2)

 “仲慈,赶快把第二首离别诗告知我们,我都有点等不及了!”庞德公拍案对荀靖大叫道。

“是极,是极,我也急不可耐了!”司马微连连点头。

“第二首诗是琼儿上车后作的:

孩儿立志出乡关,

学不成名誓不还。

埋骨何须桑梓地,

人生无处不青山。”

“好小子,不错,实在不错,就凭你这首诗,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学成归来,出人头地!来来来,为了这句学不成名誓不还,我们一起祝贺小友一杯。”庞德公拍案叫绝。

在坐的都把酒杯举起,对着淳于琼一饮而尽。淳于琼站在几案后面,躬身对着大家,待大家喝完后,自己才一饮而尽。

“季瑜兄,你淳于家得此才子,淳于家一定会再次一飞冲天,真是可喜可贺啊!”司马微对淳于老爷子道。

“德操兄客气了,现在犬孙还小,当不得各位赞扬!”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淳于老爷子的骄傲与得意那是毫不掩饰。

“德操兄过谦了,小友胸怀大志,又兼孝心可嘉,实在是让人高看啊!值得我等赞美,小友你说呢?”司马微评价道。

“德操先生,小子感谢大家的赞美,年前,有一位老先生路过家旁,和我说过一个故事,我想讲给大家听,请各位先生给予指点,不知可否?”淳于琼道。

“什么好故事,快快道来!”司马儁道。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延熹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夫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淳于琼缓缓地将《伤仲永》背诵出来,只是在背诵的时候根据当时的情况已经做了相关修改。

待得淳于琼讲完,大家看淳于琼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前面因为淳于琼的诗文,大家只是有些惊喜,现在这篇《伤仲永》的文章出来后,大家的感觉就是惊奇和佩服了。

毕竟方仲永是一个小才子,淳于琼也是一个小才子,方仲永后期不学习,导致最后泯然众人,淳于琼从这篇文章里读出先天虽异,但是后天的教育更加重要,可见淳于琼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心态和理念,那么前途一定明了。

“好故事啊,小友的故事发人深省啊!”宋忠听完后,最先评论道。

“季瑜兄,你家的孙子教育得好啊,这种教育方法我得好好学习啊,不然以后我司马家比起你淳于家,那可是拍马不及啊!”司马儁对淳于老爷子道。

司马儁作为司马家族的这一任家主,为家族的兴旺发达那是呕心沥血,今天听到这么一个号的教育后辈的故事,自然觉得要好好告诉家族的后辈,让后辈们也能珍惜后天教育。

不是吧,司马八达个个都是牛人啊,再一教育得更好后,那不是天下无敌了,看来我以后再在司马家的面前,一定要低调低调再低调,不能让他们成为我以后的路上的最大对手。淳于琼在心里腹议着。

“元异兄过奖了,这个故事可不是我安排人给犬孙讲的啊,我这也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淳于老爷子忙摆手解释道。“坤儿,你听过这个故事吗?”

“回父亲,孩儿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淳于坤连忙摆手道。

这一下子在坐的都对淳于琼更加另眼相看了,毕竟能在小小八岁的年龄听到这个故事,牢记这个故事,按照这个故事来求学,那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要知道绝大多数八岁的小孩子还在玩泥巴。

“可惜啊,可惜啊!”宋忠感叹道。

“仲子兄,可惜什么啊?”庞德公一脸好奇。

其他的也是满脸疑惑地看着宋忠。

“可惜此小友要去康成公那边求学了,我不得将其推荐给我师傅,实在是可惜啊,遗憾啊!”宋忠满脸感叹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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