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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一百二十九章老姜辣得要人命

身寻常妇女的打扮,我跟着花露儿七弯八转地,来到京城的暂时据点。极其朴素的一家两开门四合院,养了条狼狗在门口,见了人只是低声地咆着,但若是没有照既定路线走,它立刻就大声吠叫起来。

刚刚还想往四处看看好方便我记住地形,被这狗一叫立刻吓得不敢乱动一步。想我乐悦天不怕地不怕,唯一怕的就是狗了。当然,也许只是因为狗是我所见过动物里面最凶猛同时最被放任自由的关系,看那动物园里的“睡美人”老虎,就没有一点感觉了。

花露儿倒是没想到我会怕狗,连忙和我换了位置,挡在我和狗中间。我一路战战兢兢地走进去,心里总记挂着那狗有没有跟上来会不会咬我屁股,完全没有空闲去记什么特征什么地形了。这也不能怪我,本来我就是路痴,就算记住了也不一定找得到啊。

进屋喝茶压惊,依然不时地往外头瞅瞅,一厢情愿地认为那狗肯定盯上我了还在外头候着呢。花露儿见不得我这个样子,不满地说了一句:“你竟然怕狗怕成这个样子!”

“不可以吗?狗……很可怕啊会要人,会传播狂犬病,说不定……”说不定身上还有什么这个时代医治不了的传染病呢,我可不想冒这个险。

花露儿没有兴趣听我讲这些,而是望着远处毫无表情地说道:“苏清昼,从小就跟着父亲伴驾狩猎了,十二岁便能带着家中猎狗射杀老虎,你竟然说你怕狗?”

呃,我又错了,真没想到苏清昼不射兔子不射梅花鹿,偏要去射那山中之王的老虎。想起库房里有个嫁妆像是虎皮做的,不会就是苏清昼射回来的吧?强,实在是强。不过如果是动物园那种“睡美人”,我想我要有把枪那我也能射杀了,但肯定会被冠上谋害国家保护动物的罪名关进去。

“是么。以前,以前的事。我都不太记得了。反正现在看到狗就觉得心中恐慌。”我随便给个解释。花露儿啊。你不知道我现在不是原来那个苏清昼了吗?不对你当然不知道我是乐悦,但你该知道我跟你一样只记得顾朝云要我们记得的东西啊。

“当年你父亲去世后,你便生了一场大病,药石不灵。若不是公主殿下出手医治,你早就不在这人世了。不过醒来后。你的确忘了过去很多事情。”顾朝云正好过来。听到了我们的对话。便替我圆满了这个慌。

主人来了自然要马上起身迎接,我站起来。低头行礼道:“救命之恩永世难忘,清昼愿作牛作马,以报大恩,”

顾朝云笑得那个得意啊,反正他地摄魂术是被证明完全生效了,也不用再顾忌什么,朝后退了一步对门外做了一个请的动作:“你该谢的不是我,你真正地救命恩人,安阳公主殿下就在门外。”

安阳公主!她,她竟然亲自来了,就在这小院子里?该死我刚才为什么没有记住这里的位置,为了谨慎更没有让黑帮任何一个人跟着过来,后悔,大大地后悔啊。

就在我地后悔甲期待中,传说中独臂神尼似地人物,前朝的安阳公主缓缓走了进来。

同想象中一样是一身灰色的装扮,比起尼姑来倒更像是道姑。从脸上完全看不出年纪来,笑得倒是慈祥,但是却有股很重很重的威慑感,存在感强得惊人,差不多年纪却和太后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这才是真正地皇室,经历了十几代才熏陶出地贵族气质吗,那么耀眼那么盛气凌人,离她那么近,让人忍不住,忍不住就要在她面前晕过去了。

而就在我几乎要双腿发软倒下地时候,脑中清清楚楚传来苏清昼的声音:“不要被她骗了,这个女人是用毒高手,她在自己身上抹了一种香料,能让人产生幻觉和眩晕地感觉。但你中了摄魂术的,应该不受影响才对。千万不能让她看出破绽,你离她远一点,就会感觉好一点了。”

很自然地装出一副恭顺的样子,后退几步,才再次拜首见礼,眼角瞟到花露儿,却是离得比我还远,角落里低着头行礼。虽然被摄魂,但是对毒物的敏感性还是那么高啊。

“是清昼那孩子吗?上次一别都多少年没有见了,听说出任务还受了伤,怎么样,好点没有?”安阳公主就似一个疼爱后辈的长辈,一把拉起我按在她怀里,亲热的样子真如多年不见的祖孙一般。

但是,我除了头晕,感觉到更强烈的还是一阵一阵涌上来的反胃恶心和两手的鸡皮疙瘩。忍住想要吐的冲动,我趁着肩膀被她搂住的时候适时地表现出了疼痛难忍的表情,这才逃脱了她的魔爪。

“公主,苏清昼的伤还没好全,这次是听说您要来坚持要出宫过来的。”顾朝云在旁边看着心

插话说。

我和花露儿面无表情,反正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倒是扶着安阳公主进来的翠筱撅撅嘴,不满他在公主面前替我说好话,但最终也是如顾朝云所料的,不愿在安阳公主面前说他的不是。

这个安阳公主,看来非是等闲角色啊,看顾朝云在他面前小心翼翼的模样。她的能耐,应该不止是一个前朝公主的名号或是一个用毒高手所能概括得了的。总之目前来看,她在无圣教里的地位,至高无上。

那么,我自然要小心应付着,至少不能让她对我起了疑心,最好,还真能像表现的这样,亲如祖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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