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瑶开始厌恶张海飞了,这让她感到惊讶。不仅如此,她感到自己一直就不喜欢他。倒也不是恨他,这里面没有感情的问题。只是从身体上深深地厌恶他。似乎她跟他结婚就是因为不喜欢他,在身体上不喜欢。
不过,她嫁给他确实是因为他在精神上吸引了她并让她兴奋。在某种意义上,他似乎是她的主人,令她无法企及。
至于有没有家世背景和财产方面的考虑?也许有吧。
现在,那精神上的兴奋劲儿早已过去,支离破碎,她感觉到的就只有身体上的厌恶了。这种厌恶是发自内心深处的,让她意识到自己一直都被这种感觉蚕食着。
她感到身体虚弱,无限孤独。她巴望着外界有谁能帮她。可整个世界没人能帮她。社会是恐怖的,因为它早就疯了。文明的社会疯了。金钱和所谓的爱情是它的两大疯癫症,其中金钱远远跑在前面。个人就在金钱与爱情中分裂着,发着疯。看看杜万成!他的生活和行动就是疯癫的,他的爱情就是一种疯狂,他写的剧本也是某种疯症的表现。
张海飞也一样。什么谈话!什么写作!什么疯狂的挣扎,推动自己进取!都不过是疯狂而已。这种状况每况愈下,确实疯狂。
黄思瑶感到自己害怕至极。不过至少张海飞放松了对她的纠缠,转而纠缠博太了。这一点他自己意识不到,像很多疯子一样,他疯狂的程度是要靠他意识不到什么来衡量的,那是他意识中的荒漠地带。
博太在很多方面都令人起敬。奇怪的是她很霸道,总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这是现代女性疯狂的标志。她以为自己全然是为别人效劳的,是为别人而活着的。张海飞令她着迷,因为他总是,或者说经常是不动声色地就挫败了她的意志,靠的似乎是某种细腻的本能。与她相比,他的自我意志更加细腻微妙,这就是博太眼中张海飞的魅力之所在。
或许那也是曾经迷惑过黄思瑶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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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多好呀!”博太会半是抚慰半是说服地劝他道,“我觉得您肯定会喜欢坐着轮椅出去逛逛的,这阳光真是爱死个人儿。”
“是吗?能递给我那本书吗?在那儿,那本黄皮的。顺便把那些风信子拿走吧。”
“怎么了,不是挺好看吗?”她特别加重说“好看”二字,“香死个人儿呢。”
“我烦的就是那股香味儿,”他说,“有点丧气,像葬礼上的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