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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往事终难忘怀(1 / 2)

 二十年前的妈妈,沈阿姨,甄珍正是我这般的年纪。三人都是念法律的,因此很有共同语言,虽然性情各有不同,在大学中结为挚交好友。

本来这样的友情可以很美好地一直延续下去,算得上是一段佳话。

只是很老套的事情终是发生了。往往最能破坏友情的也只有所谓的爱情了。妈妈她们三人也不例外,确切地说是除去妈妈,发生在沈阿姨和甄珍阿姨之间的恶俗言情小说乔段,两个好朋友爱上同一个男人,然后顺理成章地昔日好友反目成仇。

只是听妈妈把整个故事说了一遍,我怎么觉得理亏的是沈阿姨啊。那个甄珍阿姨的前男友就是现在沈阿姨的丈夫,也就是我叫刘叔叔的那个男人。刘叔叔当年确实是甄珍阿姨的男友,只是沈阿姨也喜欢他,不过当时一切都很平静,大家都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几人大学毕业后,都幸运的留在本市工作,刘叔叔被分到了机关工作,而妈妈三个好友则都被分在政法系统。本以为那段沈阿姨的暗恋只是镜花水月,随着刘叔叔与甄珍阿姨结婚,她亦会有自己的夫,等到二十年后再回首也只是笑一声当日的青春年少罢了。

只是谁也没想到,这样的生活不过一年,正当刘叔叔想要筹备跟甄珍阿姨的婚礼时,甄珍阿姨则是不满朝九晚五,毫无激情的生活,不顾刘叔叔及所有人的劝说,毅然取消婚礼南下闯荡。

刘叔叔当时很伤心,沈阿姨看不过去就经常去看他,照顾他。妈妈说得很模糊,但是总之两人一来二去就发生了点什么,感情不再单纯,渐渐的转为暧昧。

妈妈说她当时发现后还劝过,但无奈两人都如扑火的飞蛾听不进去了。何况这件事一开始本身甄珍阿姨也要负上一部分责任,妈妈也无可奈何了。事情便是一发不可收拾了,等到甄珍阿姨终于功成名就,心满意足地回来时,自以为会一直等她的爱人却已经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在一起了。这种屈辱任谁都无法忍受,好比戏文里一个读书人上京去赶考,托付好友照看照看自己的娘子,但是等到中了状元回来却捉奸在床般。当时甄珍阿姨也是这样的感觉,爱情和友情在同一天背离了她。她性格中如火的一面就不可避免地爆发了,据说当年事情闹得挺大的,甄珍阿姨步步紧逼,一次次地用尽各种办法报复他们两个,以至于刘叔叔离开当时的机关,只能自主创业,而沈阿姨也被迫离开法院,只得去当律师。但是他们两人自知理亏,倒也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由甄珍阿姨报复。妈妈还说当年刘叔叔和沈阿姨着实地很不容易,都没了机关的铁饭碗,只能艰难地自己创业,很辛苦,简直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她看着也心酸不已。但是甄珍阿姨还是不肯放手,渐渐地周围的朋友从一开始同情甄珍阿姨,谴责刘叔叔和沈阿姨到都觉得甄珍阿姨不通人情,同情那两个人的比较多。妈妈说当时她也是这么想的,甚至还骂过甄珍阿姨。

甄珍阿姨可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没有拆散沈阿姨和刘叔叔,抢回爱人。反而让那两个人感情越加地坚定,周围的朋友也对他们的感情从鄙视到理解。她当时不知道自己越是取闹一次,越是把自己推到更加的孤立。

直到沈阿姨和刘叔叔领了结婚证,而周围的人也都真心实意地祝福时,甄珍阿姨终于察觉大势已去,一气之下便出国留学去了。

妈妈说完还感慨,当年他们都太年轻,都认为爱情是无罪的,一味地指责甄珍的无理取闹,等到现在这个年龄方才发觉其实大家一直都伤了她,无奈时光再难倒流,弥补年少时的错误。

我听了亦是默然,有时候事情真的很奇怪。沈阿姨明明便是一开始的错方,却渐渐地在当年的故事里变成受害方。而甄珍阿姨明显是受害方,却变得很狰狞可恶。就像我看不懂最近热播的琼瑶戏《又见一帘幽梦》,明明紫菱才是该受谴责的第三者,可为何为此残疾的鸀萍最后让人觉得是加害方,紫菱反而是让人同情的角色。

如今,沈阿姨已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声名远播的大律师,而刘叔叔下海以后也很不错,拥有了蛮大的身家,皆是功成名就,另外两人还有一个读高中的儿子,我见过那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只是,甄珍阿姨却依然形影单只,孑然一身。

命运真是太奇妙了,究竟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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