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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替你犯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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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六连冠之后,对于叶落即将拿出的歌曲的质量,无论是观众还是导师,都不会有什么疑问。

好肯定是好,但是,在摄像机下仅仅花了三分钟写出来的词曲,到底能够好到什么程度?这是个问题。

丁少阳也花了三分多钟就出了词曲,但是无论摇滚,还是之后的美声,两首歌更像是丁少阳对自己才华的一种宣泄。

歌是好歌,前一首放荡不羁,后一首精深曼妙,一看就知道这种事儿,一般人做不到,只有天才才可以。

丁少阳的两首歌,就好像两座大山横亘在众人面前,只能让人叹其巍峨,赞其高峻。

而当轮到叶落即将登场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观众,都在思考同一个问题。

同样在极短的时间内出词曲,叶落这两首歌写得更快,没有任何思考,一蹴而就。那么,是不是在这种急智上,叶落依然能够压制北地斗曲之王呢?

红色的地灯亮起,舞台深处,闪出一个高大的身影。

看到这个身影,全场观众掌声雷动。

灯光还没打出来,出来的是谁,大家都知道了。

这体格,这龙行虎步的走路姿势,除了罗布没别人。

舞台上灯光,一亮,果然是他。

今天的罗布,一头板寸,一身休闲夹克,没系扣子,里面配黑色的t恤衫,下身是牛仔裤,配着马靴。

罗布有一点,让叶落很羡慕。并不是个头,叶落觉得自己的个头,在南方还算可以,不高不矮过得去,反倒是罗布一米八六,显得太高了。

罗布最让叶落羡慕的,是发育早,不仅个头长得早,胡须也出来得早。

大家过了年,都算是二十二岁了。

叶落的胡子只能说稍微有了些绒毛,他平时刮得也很勤快。胡子是越刮越多的,叶落觉得自己有点胡茬,至少看起来没那么嫩。

可是人家罗布,前年刚满二十,就有连鬓的络腮胡了。头天晚上刮干净了,到了第二天晚上,胡茬儿长出来,那青嘘嘘的腮帮子,稍作修饰之后,显得即性感又男人。

型男,说得就是罗布。

今年晚上的罗布,就是一副典型的型男装扮,不仅很男人,又有一些西部牛仔的浪子味道。

这首歌,是一首流行摇滚,有摇滚的元素,但整体的定位,还是流行歌曲,所以这场演唱,乐队没有上台,只是在伴奏区里演奏。

罗布身上也没挂电吉他,演唱这首歌的时候,他将作为一个纯粹的歌手,而不是乐队的主唱。

罗布一只手拿着麦克风,另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然后缓缓闭上眼睛。

歌手登场的喧嚣,随着罗布进入演唱状态,快速地平息下去。

舞台的灯光立刻变得柔和起来,前奏音乐起。

这段前奏音乐,跟另一个世界的原曲,已经有所不同。

歌曲的前奏,叶落的理解,相当是一道开胃菜。

但是这种新歌竞演,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前奏上是不太明智的。因为观众更想听到的是歌曲,前奏稍稍来一点,作为一个引子就可以了。

于是在一个简短的前奏过渡之后,罗布的嗓音开始亮起。

“我在大雨刚停的夜晚,一个人游荡。

经过一个又一个橱窗,只想等天亮。

面对就要失去的爱情,有一点释怀,有一点彷徨。

最怕的,其实是孤单。

你像一个小小的太阳,有一种温暖。

总是让我将要冰冷的心,有地方取暖。

我是多么习惯的向你,要一点友善,和许多依赖。

修补我,脆弱的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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