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最后,所有人都胃饱肚圆,将近九分饱。
可依然没有人愿意停下筷子,只是放慢了速度,一边喝酒一边闲聊。
别看桃酒喝着顺口不刺激,其实酒精含量不比老爹的枸杞酒差。
像叶子和刘浩这种不胜酒力的人,才喝第一轮,就已经有些飘飘然。
大家吃得开心,喝得也开心,早先那点儿尴尬,在不知不觉中消失无踪。
老娘喝了两杯桃酒,脸蛋微微发红。
她一会儿拉着叶子嘘寒问暖,一会儿又盯着刘浩看:
“我怎么觉得,这孩子瞅着那么眼熟呢?”
她似乎很喜欢像叶子和刘浩这样,看起来听话懂事的孩子。
潘龙那一身艺术风范的打扮,让她觉得有些扎眼。
“这是我以前的同桌。就是考上清北大学的那个,以前他还在学校操场发表过演讲,我记得那天你和我爸都在...还夸他来着。”
见老娘拉着刘浩打量,王天阳在一旁解释。
刘浩作为学校的超级学霸,在他们整个建始县都是知名人物。
只要提起他的名字,县里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印象。
而且,他还是王天阳的同桌。
高中时和王天阳和他的关系也近。
他们一家人平时吃饭,偶尔也会提起刘浩。
“原来是你啊!”
老娘顿时激动极了,跟见偶像似的,啧啧称奇:
“长变了,我说怎么没认出来,以前就那么个小小个,现在好看了,跟电视里的人一样。”
“打扮得可真俊!”
听闻刘浩就是那个考上清北大学的县状元,老爹忍不住侧目,多看了他好几眼。
“是像电视里的人。”
刘浩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有些害羞,白皙的脸皮上出现了一丝红晕。
他自小在乡村里长大,哪懂收拾自己。
从小学到高中,总是穿得土里土气,头发也乱糟糟的。
偶尔早上起床,脸也不知道洗,顶着眼屎就到处乱跑。
后来进了大城市才知道,这样随性的生活习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大家都喜欢和看起来体面、有涵养的人交往。
王天阳对此深有体会,很多时候,他不得不强迫自己去适应环境。
不过现在,回了老家,他发现自己即使偶尔不洗脸也不会有人发觉。
王天阳觉得,现在的自己,自由极了。
“帝都那边...大家都这样。”
刘浩苦笑了几声,默默喝了一口酒。
从前,他也不爱收拾自己,身上的衣服总是松松垮垮的。
可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他默默总结出了一个经验。
在大厂中,有一定职位的人,居然都对自身仪表有一定重视程度。
他想不明白这件事背后的逻辑,可事实摆在眼前,他无法忽视。
从那以后,他就开始注重起自己的形象了,宁愿早晨起来早些,也要去洗个头,对着镜子简单整理一下。
其实,他对此感到无比疲倦。
每天起床,对他来说像是多了一层无形的负担。
老爹老娘没有看出来刘浩眼中的苦闷,聊着聊着又聊到工作上。
听闻刘浩的月薪在三万以上后,满桌子人除了王天阳,皆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纷纷发出感叹,夸赞声不绝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