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恪决定命运。”萧四仿佛也有一些神往:“以致远的性恪和所作所为看,他极可能是‘风’里重要的成员。”
空大师赞许地点点头。
“青龙镇与怡和钱庄的一战事关东部大陆的未来,致远不可能旁观,”
“应当是这样。”
“何况,”萧四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暴风城会派毒仙女朱珍作致远的助手。”
“此刻,朱珍已经马不停蹄,先一步赶往怡和钱庄去了。”
※※※
出乎他们的预料,致远并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
“我想去吃一碗牛肉面。”
从停尸间走出来,回到大厅上,致远说。
他已经把胃里的东西都吐光了。
然后他拱拱手就象一阵风似的走了。
既没有拒绝什么承诺,好象也没有答应什么承诺。而胡老板好象也觉得该是这个样子,好象对这个结果很满意,既没有挽留,也没有追出去。
一点挽留的意思也没有。
胡老板在大厅里,唯一的一张桌子旁,静静地坐了很久。他一直在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明明知道怡和钱庄是主谋,可对方却藏在暗处,让暴风城防不胜防,不知力往何处。
“不要等对手将绞索套在自己的脖子上才开始反击,要先发制人,迅速进攻,争取主动,打乱对手的部署。”――他经常对部下说这句话――这是在血与火中所得出的宝贵经验。
消极等待、固守待命,一味防御,无异于作茧自缚、坐以待毙!最好的办法是立刻组织迅速、有效、致命的反击,扭转被动挨打的局面,用时间赢得机会,以效率争取胜利。
一拳打在对手最柔软的部位。
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
胡老板轻轻拍拍手,大厅两侧立刻出现十几道门,无数的人幽灵般地从门里涌出来。
每个人都蒙着脸,从头到脚裹着巨大的黑色披风。一双双狼一样的眼睛、沙沙的脚步声,压抑的呼吸,完全是一派大战前的气氛。
这些黑衣人很快整齐地排列在胡老板的面前。
一片肃静。
唯一的一张桌子上的牌,忽然象卷起了一阵风,一张张飞起来,一张张飞到每一个人的手里。
每一张牌上面都有一个代号、一个人、一件事。
上面就是他们将各自要完成的任务。他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是谁,每人只知道自己要做的事,对别人要做什么一无所知。即使有内奸,也最多只能暴露自己所知道的那一小部分。
何况,从得到牌的一刹那,所有人就绝不允许与外界接触!所有的人都进入真空状态!
胡老板立刻果断地发出了命令,他早已集结了这支力量――足以反击的力量。
他的命令一向非常有效。
※※※
草原,美丽的大草原。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一望无际的原野,成群的牛羊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
天上飘着淡淡的白云,草原上几个顽皮的小孩与几匹小马嬉戏。
――这便是关外著名的风云牧场。
可这个早晨不一样。
※※※
“赵侠、王虎!”赵仁大声喊。
赵仁是风云牧场的场主,赵侠是他的侄子,王虎是他的助手。
赵仁已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他已打算再过一年把担子交给侄子赵侠。赵侠是一位年青人,快乐而健康、干练又果断,风云牧场在他的手里一定会更加发扬光大。
四周一片寂静。
清晨的草原,微风佛面。
“赵侠、王虎!快滚出来!”赵仁再大声喊。
就是再贪睡的人也该醒了。往日,只要听到场主的喊声,就是来不及穿衣,赵侠、王虎也会立刻出现在赵仁的面前。
今天怎么了?
晨风中忽然飘来一阵血腥。血!赵仁的每根毛孔都竖起来了。
血腥循风而遁的地方是鸡栏,里面原有的三千多只生蛋的母鸡,全都死在鸡栏里。
难怪没有听到黎明的鸡叫。
值夜看家的狗呢?
几只高大的牧羊犬被人用重手法击毙在鸡栏不远处的地方。
鸡犬不留!
是谁这样狠毒?
赵仁明白,他的侄子、助手此刻很可能同样再已醒不来了。愤怒、恐惧一下涌上心头,辛辛苦苦创立的基业难道就这样毁了?
一个老人在晨曦里愤怒得几乎发抖。
风云牧场并不是普通的牧场,怡和钱庄庄主邹夕峰老家就是这里,他从小在这里长大,风云牧场实际上是怡和钱庄的前身,毁掉风云牧场,无异于挖了邹夕峰的祖坟。
赵仁虽然愤怒,但仍然保持着冷静,他并不是一个轻易就被击垮的人。他立刻四处观察。
风云牧场大门旁有两根木桩,木桩上倒挂着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只一眼,赵仁就看出是赵侠和王虎。
尸体下插着一块牌子,上写着“怡和钱庄下场”几个字。
赵仁气得浑身发抖,一脚将牌子踢得才老远。他是绝不允许有人侮辱神圣的怡和钱庄。
“哈哈哈,嘿嘿嘿……”随着一阵怪笑传来,四周幽灵般地出现了许多人影。当先一人是一个穿着金黄马褂的驼背。
“金驼子?!”赵仁倒吸一口冷气。
金驼子是青龙镇最大一家“鸿运赌场”的主持。在他的看管下,很少有人敢在“鸿远赌场”出千。
曾经有一位自以为武功很高、赌术很精的人,又有后台撑腰的人,在“鸿远赌场”出千,结果,这个人被打断落了一口的牙齿,出千的那只手,全部骨头被砸碎。
从那以后,就再没听说有人在“鸿远赌场”出老千。
金驼子远远地看着赵仁,大笑:“有朋自远方来,赵场主不欢迎吗?”
这种人也能称朋友?
金驼子看着赵仁的眼神,好象在看一头进陷阱里的猎物,跟一只狼看到一头绵羊的表情差不多。
赵仁踢牌子的脚已变得乌黑,牌子上有毒。只怪一时没沉住气。赵仁明白自己的处境,他奋力上跃,拨刀,作困狮一搏。可惜,人跃到半空就重重的跌了下来。
就在半空中要跌下来的瞬间,赵仁的刀抹向了自己的咽喉。
血立刻象散花一样和他的身体一起落下来,落在他奋斗一生的草原上。一个苍老的人,实现了他的夙愿――与风云牧场共存亡。
※※※
孙基,怡和钱庄八大金刚之一。
三十五岁,高大勇猛,能力举千斤。
出身:打铁世家。
武功:精通闽南开山拳法。
爱好:贪色。
战绩:身经大小七十四战,负伤十八次。
这是萧四手里有关孙基的资料。把重大的事情交给萧四,比交给任何人都让胡老板更放心。
※※※
孙基火气很旺。
火气一旺,他就想杀人,而一杀人,火气就更旺。
火气旺,是因一只凤钗。
一只仅值五钱银子的凤钗――孙基对女人一向并不大方,他认为向女人表达爱慕的方式不应当是金钱,而应当是拳头。
孙基将一支凤钗送给了目前最心爱的一个女人。可昨天,他的部下在翠花阁发现了这只仅值五钱银子的凤钗。
这支凤钗插在他的女人咽喉之上。
这个女人的名字叫凤仙,是孙基这几天最迷恋的女人――说是这几天,是因为没有一个女人能跟上孙基一个月――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孙基这种表达爱慕的方式。
跟他的女人不是被孙基爱得半死,就是自己找根绳子去上了吊。
但有一点,孙基绝不能容忍别人染指他的女人。
“我不要的女人,即使拿去喂狗,也不能让她去做人。”这是孙基的名言。
孙基听到这个消息,气得暴跳如雷,一口气杀了五个人。
五个都是他的部下。
现在,他身边一个部下也没有。在他暴跳如雷的时候,谁还敢在他身边?
这正是下手的机会。萧四就创造了这个机会。
拿下孙基,就等于在对方网上撕破一个缺口,打乱怡和钱庄进攻的布署。
孙基走在路上,行人就象老鼠见到了猫,纷纷闪避。孙基摇摇晃晃的走着,撞在一根标杆上。
这不是一根标杆,而是一个标杆一样笔直的人,这个人说出来的话,也象闪电一样触动了孙基:“在下知道是谁杀了凤仙。”
这根标杆就是萧四。
孙基一把抓住萧四衣领,他足足比萧四高出了一个头。
萧四望着他微笑。
“是谁杀了凤仙?”孙基吼叫。
萧四漫不经心地说:“有这样问话的吗?”
孙基放开萧四,萧四笑道:“就是你身后的几位。”
孙基转过身,鼻子上就挨了一拳,随后就看到了无数的拳头,狂风暴雨般地落在脸上、胸上、腹上,再然后,他就昏了过去……
※※※
孙基醒过来,已是一天以后的事了。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条阴沟里,浑身疼得散了架,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一条手臂落在几米外的阴沟里。
再然后,他又疼得昏了过去……
如果,你看到地平线上出现的一座城市,你最先看到的最醒目、最宏伟、最巍峨的建筑,往往就是钱庄。
因为人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他们判断是非的直觉经常就是外观。
你的钱庄修得越高大、越豪华,人们就越愿意把钱大把大把地存在你的钱庄,而全然不顾实际上你用的就是他们的钱。
致远在郊外一处山丘上,远远地看到怡和钱庄的总部,一片金碧辉煌的建筑群,也不禁为之动容。
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城市,其规模之大,远非暴风城所能比拟的。笔直宽阔的街道、繁华高大的建筑、川流不息的人流、来来往往的马车,不愧是中原一带最著名、最古老的城市。
这个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一片全城最醒目、最宏伟、最巍巍的建筑――这就是怡和钱庄总部。
东部大陆多逐鹿。
怡和钱庄就是东部大陆最大的钱庄。
※※※
千里香的香气一到城里就没有了。
空气一样地消失了。
嘈杂的气流、龌鹾的空气中荡漾着脂粉的香气、人的体汗气息。
就是没有千里香。
朱珍到那里去了?
致远站在大街上,不禁摸着鼻子苦笑。
※※※
怡养财,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一个极不平凡的人。
他是怡和钱庄的大管事。
要管理这样大的一个钱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怡养财从一个点银的伙计做起,熬了三十年,才熬到今天这样的地位。
整个钱庄界对他的评价是:谨慎、仔细、冷静,就象他的名字一样,善于理财,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钱庄奇才。
今天,怡和钱庄因业务扩大的需要,准备新招四十名押银的伙计。由于事关重大,所以怡大管事一大早就来到了面试的招贤厅。
押银不是一件小事,关系到钱财的安全。怡大管事能不事必躬耕,亲自选人?何况正值与暴风城交恶的多事之秋。
大厅已站满了应聘的两百多人。
怡养财点到第一百四十七人的时候,人群中走出一个健康的年青人,穿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衫,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笑容诚恳而朴实。全身唯一的装饰就是腰里挂着一把剑。
那是一个剑的时代。凡是修术的年青人几乎都要佩剑。
怡养财一见这年青人就觉得比较满意,印象比较好。他拿起这第一百四十七人的资料卡片,上面写着――秦恒二十九岁,茶商世家。
家居滇黔交界的吉祥村。
父母早故,幼修术,善剑,能识字。
※※※
这位叫秦恒的年青人就是致远。
致远在招贤厅看到正中坐着点名的那位怡大管事,心里就清楚,此人很可能是今后他要面临的一个十分可怕的人。
一个人能够熬三十年,才熬到今天这样的地位,那么他的耐心一定非常可怕。
怡养财叫这个姓名为“秦恒”的年青人写了几个字,练了一趟拳,使了一路剑,问了几个问题。
年青人字写得很整洁,拳脚干净。运剑如风。问的几个问题也答得比较满意:问:“你为什么选择押银工作?”
答:“为了糊口。”
问:“为什么选择怡和钱庄?”
答:“因为怡和钱庄里充满机会。”
又问:“你会用什么来保护金银的安全?”
“当然是剑。”年青人抚了抚剑。
“你会用生命来保护金银的安全吗?”
“不会,金银没有生命重要”年青人答:“如果保护的是个人,我会的。”
最后这句回答,怡大管事最赏识,他决定留下这位叫秦恒的年青人。
※※※
晚上,在最终决定四十名押银伙计的会上,怡大管事向与会的助手解释了为什么选择秦恒的原因:“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个人极可能是应征的两百多人中,最机智,潜力最大,实力也最强的人。”
※※※
致远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
每天,鸡鸣三鼓的时候,致远和几十个新来的押银员就被叫起来,晨跑,练拳。上午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下午请老伙计传授经验要点,晚上又练拳学剑。
十几天以后,他们才开始实习。
致远的工作很重要,也很单调。
他的工作就是几位同行一起,跟在一位姓龙武的老拳师后面,押运金银到城里一个叫兆园的分支机构,并留下两人负责那里的安全。
兆园其实很小,一间不大的屋里,隔了一个一人多高的柜台,柜台铁栅后面,几个员工点钞、称金、发银、计价。
一连几天,什么也没有发生。
直到有一天清晨――龙武带着九名押银员,护佑着两名手提银箱的庄员,前往兆园,开始一天的营业。
龙武心里很平静,他没有理由紧张,这是每天周而复始的工作,他已经干了十几年了,从来没有出过差错。在怡和钱庄势力范围内,有谁敢犯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