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学的时候,他对物理和英语有极高天赋,如对物理学总是兴趣浓厚,他每次都在上新课之前就已经预习过了,而且相关的练习早已经做了。
更令人称奇的是他还设计过通过磁场的感应将热能高效转化为电能的装置。
他学习英语异常轻松,英语单词几乎过目不忘,无需下课复习。而且他很早就对英语和汉语的语法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找出了英语语法的规律,即英语和汉语语法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柔性语言,有人称、时代、语气、数、序、格的变化。
弄清这些变化,英语的语法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了。课余时间,他经常用泥巴做汽车、坦克、水坝,用钢管制作手铳,自制望远镜仰望星空------总之,他很小在同伴中就鹤立鸡群,表现出惊人聪明才智和动手能力。
他本应该成为科技人才。可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的追梦经历非常曲折,这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