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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初生牛犊不怕虎(1 / 2)

 和江诗韵绕着操场走了一圈后,杜毅和江诗韵一起绕回到了篮球场地。【】

时间趋向黄昏,阳光的力度软了不少,温度也稍稍降了些,秋风渐烈,操场上不时有忽来一阵妖风作祟,但并不能阻挡少年们的玩闹兴致。

杜毅从赵铭那拿了瓶雪碧,还没喝两口,已经在篮球场地上等了他和江诗韵许久的伊学峰,从地上站起,拍了拍屁股,嚷嚷道:“继续,继续。”

跟杜毅一组的其他四人被伊学峰打得是毫无脾气,自然没什么心情再和他比下去,但和伊学峰一组的四人倒是很享受跟在强人身后喝汤的滋味,纷纷用言语刺激杜毅几人。

杜毅本身无所谓打不打,不过伊学峰那么想打,总不能落了他的兴致,笑着说“玩玩嘛,别这么输不起”,他一一拍了拍自己这边人的肩膀,示意大家起来继续打球。

在杜毅的催促下,一群人很不情愿地起身继续打球,朱沁和江诗韵则是站到了一边围观。

多了女孩子的围观后,伊学峰那组人是越打越生猛,尤其是伊学峰,各种花式进球,引人眼花缭乱。

杜毅这边的人,则是越打越没劲,没打多久,就个个懒散怠惰得不行,连防守都放弃了,也就杜毅和女朋友看着不太好意思马上放弃的赵铭在苦苦挣扎。

几分钟下去,场上的分数已经惨不忍睹到没有其他人计分。只有伊学峰不时地晃动手指,啧啧有声地表示这分数可是越拉越大,快由鸿沟成天堑了。

杜毅看得出。伊学峰下半场比上半场表现得还要活跃,虐菜局居然拿出了十足实力,进攻防守能力各种爆表,一点放水都没有,连盖他几个篮板,完全不给他这个篮球菜鸟丝毫表现的机会,可真是让他无语至极。

要不是之前他自己自以为洒脱地说了“玩玩而已。不要计较输赢”,这球。杜毅是真打不下去了。

倒也怪不得伊学峰不懂人情世故,面对菜鸟,还这么尽力,女生在嘛。有耍帅的机会不耍,天理难容。

况且,有过上辈子的经历,杜毅也清楚,伊学峰正是江诗韵的爱慕者,二人在高中本来是同班前后桌。

只可惜重生后,江诗韵因为他跑到了婺市去,伊学峰到现在才结识上江诗韵,说起来也算是错失了一段近水楼台的同学之缘。

料想伊学峰已经在心里萌发了那么点对江诗韵的喜欢。杜毅能够理解伊学峰这般全力施为到让人完全玩不下去的表现。

可惜的是,江诗韵前世对伊学峰是半点感觉都没有,大家拿江诗韵开涮他。他有时候会笑笑,但大多数都是沉着脸缄默无言,偶尔被惹急了,还会发作爆发。

杜毅不知道这辈子江诗韵和会伊学峰有什么样的交集,江诗韵又会花落谁家,他只希望。不管如何,不要弄出些鸡毛蒜皮的糟心事来就好。

伊学峰很为自己在场上的表现得意。毕竟他凭借自己的个人能力,打得杜毅五个人都毫无还手之力,如此突出的表现,要不入江诗韵的眼,显然不可能。

心想着,就自己这表现,江诗韵应该很欣赏吧,伊学峰沾沾自喜到有些忘乎所以,却不知道江诗韵已经讨厌透了他。

什么人嘛,明明知道杜毅他们不会打球,却不让着些,一个人死命地出风头,有器量有意思吗?

杜毅都说了随便玩玩了,干嘛这么卖力,放点水大家都愉快,何必要把人折腾得这么怨声载道呢。

虽然嘴里不断地鄙视着赵铭,实则朱沁也对伊学峰很不满。

在她看来,伊学峰的表现可以说是超级过分。

在心里给并不怎么熟悉的伊学峰,打了个很差的印象分,觉得这球再看下去也没意思,和赵铭以及杜毅知会了声后,朱沁很是不悦地拉着江诗韵离了去。

江诗韵离开,伊学峰顿时没了动力,表现自然也是松散下来,杜毅一组人可算得以喘口气。

继续没玩多久,杜毅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说是晚上到姨夫家去吃饭。

正好,就算伊学峰不尽力而为,也没什么兴趣继续陪他打下去的杜毅,借机和赵铭一起离了开。

离了操场,赵铭联系上朱沁,一个人找朱沁去了,由于距离晚饭还有些时间,想着不如去看看江诗韵家的厂子现在到底情况如何,也正好陪母亲一起下班吃饭,杜毅去了江诗韵家的服装厂。

从员工和其它地方筹集到一笔不菲的资金,江诗韵的服装厂在度过一段短暂的周末双休后,又进了入全月无休状态。

说是无休,其实员工在周末可以自主选择加不加班,但由于是计件得酬,勤劳的老一辈妇女们,不少人依然会选择加班,胡秀芳也在此类人之列。

有些日子没到江诗韵家的服装厂,杜毅发现,厂里已经不做衣服,改做皮手套了。

天气渐冷,这个季节皮手套畅销,不做衣服做手套,倒是情有可原。

杜毅拿起做好一只的皮手套看了看,且不说做工,至少材料很差,稍稍离鼻子近些,就有一股难闻的异味,应该是皮外面的黑色漆质太过于劣质。

按照这皮手套的质量来看,售价肯定高不到哪去,利润自然也就稀薄。

更让杜毅关注的是,这皮手套内里的商标已经不是江诗韵家自己的,而是一个他没听说过名字的品牌。

看来,江诗韵已经干起了代加工的活,这跟杜毅记忆中有些出入,也不知道是记忆出错,还是什么地方被重生后的他影响到。导致历史发生了他没有觉察到的改变。

不管怎么样,对杜毅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坏消息。至少代表着江文耀已经对残酷的现实妥协,那过阵子他派冯思瑾或是其他人来和江文耀沟通,想来会容易不少。

和一些以前和他关系比较亲近的阿姨们打了声招呼,从墙角里拿了条凳子在母亲身边坐下,杜毅做起了帮母亲把她缝纫好的皮手套翻面的活。

仅是翻了没几双手套,杜毅发现他的手指头上居然沾染了不少黑色的污痕,显然是这皮手套掉色。

再朝母亲的手上瞅了一眼。杜毅看到母亲的双手指头,因为接触的都是里面的棉质一面。倒没有太黑,但能够看出明显的灰色污迹。

那污迹不用说,是她在做好批量的皮手套翻面时留下的,一时间可洗不掉。

掉色还有异味。这玩意无疑有毒,看母亲那一丝不苟的埋头操劳样,杜毅是一阵心疼。

心不在焉地继续翻着手套,心想自己的公司现在已经小有规模,他短短几个月赚的钱,可抵得过父母好十几年,甚至好几十年,想来父母知道后,应该会支持他。杜毅暗下决心,可不能再继续让母亲在这种环境下操劳,是时候找个恰当的时机。把自己开了公司的事告知父母了。

同时,杜毅也想到这么劣质的皮手套江诗韵家还在代工,可见她家的厂子的确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那他之前准备在服装公司注册完毕后,再找江诗韵家代工服装的计划,也需要做些改变。能提前就尽量提前。

要不然,他还没来得及出手帮助江诗韵家。江诗韵家就倒闭了,再找其它不熟的代工厂需要一番周折不说,他的用心也会白费。

杜毅可不希望,正在上高中的江诗韵,因为家里的事,受到影响,留下创口般的记忆。

毕竟,前世的他也体会过那样的日子,而且那时候他还是个大学生,那种在家里度秒如年的难熬,如今回想起来,还会引发内心的酸涩。

杜毅有些疑惑的是,大家最近刚给江诗韵家筹了一笔钱,说起来江诗韵家不至于这么窘迫才是,可现实怎么比他想象中还凄惨呢。

很巧的,在胡秀芳起身准备下班的时候,江诗韵的母亲任敏君也从外面回了来。

在车间里环视一圈,看到站在胡秀芳身边的杜毅,她愣了愣,旋即露出笑容,走到杜毅身边,朝胡秀芳笑道:“这是你儿子吧,好久没来了哦,怎么感觉一下子长大了那么多。”

“是啊,是好久没来了。”

自从进入初三后,希望杜毅能把时间多用在学习上,胡秀芳就不怎么让杜毅到厂里帮忙了。

现今,杜毅十分争气地考上了婺市一中,胡秀芳自觉自己当初不让杜毅来厂里,还真是明智。

将目光投向杜毅,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了杜毅一番,任敏君蹙起眉头疑惑地看了胡秀芳一眼,又迅速回过头朝杜毅笑道:“小伙子越长越帅气了啊,你妈老是在厂里说你考上了婺市一中,那叫一个得意。让她把你带来,她又不肯,今天可算见到你了,真是稀罕啊。晚饭要不到我家吃,我家诗韵以前和你是同学吧,她现在也在婺市上学的,不过在二中,你们应该认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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