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梅的话和崔巧琴的话互相印证,第一道墙存在的时间是在车华庭搬走之后,在陈红梅进住之前。而陈红梅是在一九九零年的四月份住进157号的。</p>
毛大伟后面的话进一步证实了陈红梅的说法:“你们看那里,天花板上有一道划痕,那是我为红梅挂蚊帐,竖竹竿的时候不小心留下来的,我躺在床上的时候,经常看到这条划痕,划痕距离砖墙只有一个手指头长的距离。”</p>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第一道墙是在车华庭搬走之后砌的;凶手是房客无疑,死者也可能是房客或者和房客过从甚密的人。死者遇害的时间在一九九零年四月之前和尸检报告上的死亡尸检非常接近。</p>
欧阳平从包里面拿出那两张房客资料,虽然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过这份资料,但现在仍然有必要再交代一下:</p>
张广南,年龄:47岁左右,1989年5月9月,租住两间东厢房;现在住址:七星门大街永安里三条巷181号;工作单位:七星门邮局。</p>
公彩菊,年龄:50岁左右,1989年6月8月,租住两间西厢房;现在住址,不详,可找中间人李裁缝了解情况这个房客是他介绍的中和街234号李记裁缝铺;家庭妇女。</p>
马某某,年龄:35岁左右,,1989年9月十月,租住两间东厢房;外地人,其他情况不详。</p>
赵明月,年龄:35岁左右;1989年8月11月,租住西厢房;现在住址:水佐岗三明街197号;工作单位:南京物资学校驾驶员。</p>
汪钟奎,年龄:50岁左右;1989年11月1990年3月,租住东边南厢房;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烟酒公司站柜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