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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大学(1 / 2)

 正如周季所说,沈欢舍不下家中的美娇娘。以前只有一个妻子,不好比较,现在家里多了个美人,他总算是有所领略了。

周如怡与王璇在床上的风格大是不同。王璇像个大家闺秀,很保守,在房事上,更是传统,往往沈欢要试一下后世看到的招术,王璇羞得不依,最后还是在沈欢的坚持下,磨了许久才半推半就去做了。

周如怡刚好相反,怎么说也是风尘出身,虽然卖艺不mai身,不过见识可谓广了。在房事上,她热情如火,身材也丰满,更是凭添了几分媚态,很多动作,她都敢去试,直让沈欢欲死欲仙,欲罢不能!

沈欢最近无事,也算享受了两个不同女人的风味了。

到了二月底的时候,春天彻底来了。在这海滨之州,温和的海风吹遍了大地,吹醒了冬日沉睡的动物与植物。整个天地,又开始了一片新绿;连啄泥的燕子,也开始高飞低掠了。天气也渐渐暖了起来,寒冬的冰冷不复存在。

一年之计在于春。民间又开始了生活的劳作,田里地里,到处都是勤劳的百姓在耕种。春天的气息,已经越来越浓了。

沈欢享受之于,也开始了劳作。不过这次更多是私人的作为——十五个学生,又长了一岁,也该好好安排与筹划了。

十个男孩与五个女孩,作为他们的老师,都得为他们负责了。对于五个女孩。说实在的,沈欢更多是同情才收下来地。她们虽然也聪慧,可沈欢想不出可以教她们什么,特别是这个时代,适合女性的职业与作为,太少太少。

收她们做学生,同情之余,无非是想给她们一个地位。与侍女不同,她们是学生,也就是他沈知州的学生。也许日后更能高升一步。那么,作为他的学生,这些女子,以后的地位肯定不低。这个时代。地位往往能代表一切,至少,有了地位,别人才能尊重。以沈大人女学生的身份。应该能嫁个好人家了吧。

这才是沈欢为她们将来的打算,很无奈,却也很现实。至少。在没有发现一门最适合她们的职业前,沈欢就算空有满腹知识,也无法特定培养她们。因此,这五个女学生,沈欢更多是把她们教给自己的妻子,由王璇教她们知识,再由周如怡教她们乐理。如果学得好,也许会成为一代大家也说不定。

安排好女学生,就到那些男孩。这个好办,他们确实是聪明。人品暂时看来也好着。因此。沈欢打算把他们都培养成自己最亲密的徒弟。徒弟是用来传承地,让他们学到自己的思想精髓。传承下去,以至发扬广大。才是沈欢最大的目标。

天地君亲师,这个时代的尊备,但是,更多时候,师长可以排在亲长地前面。有闻大义灭亲父子反目者,鲜闻有背叛师们的人。这个老师,这个师门,往往能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想现在出了名的王安石门徒,凭着这个名头,他们能呼风唤雨数十年,不可谓不是异数了。

作为老师,有这般好处,沈欢不可能放过这次机会。所以,对待这十个门徒,他是尽心尽力。物质上就不必说了,这些孩子,之前都是孤儿,有上餐没下餐,成了他地学生之后,知州沈大人吃什么,他们就吃什么;穿什么,他们也穿什么。\\*\至少,在沈欢大眼中,除了那丝亲情不在外,物质上的待遇,这些人,不比自己的妹妹差了。

还有精神上地优待,在这里,有沈欢的交代,下人们当他们是少爷,不敢不敬;沈欢家人,也当他们是晚辈,极其优待。至于沈欢,还有着别人没有的尊重。他尊重他们的选择,尊重他们说话的权力,尊重他们的人格与信仰。

这就是沈欢与这个时代之人最大的不同。古代之人,一入师门,好像只要稍稍不同意老师的说法,就是异端,就是叛徒,就是不敬!法家如是,儒家更如是。这个时候,他们忘了先贤教育的“当仁不让于师”!

沈欢来自一个相对来说比较自由的时代,其他不说,尊重他人选择这一点上,在这个时代,无人可比。他这一点,可以令这些学生感动又感激。他们地老师,虽然有时也威严得要发飙,可大多是他们在学习上不努力地结果;基本上未从行为与语言上对他们有什么约束,除了不道德的之外,其他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也可以做点其他之事。

这些宽待,以他地身份地位,在这些从低下上来的孤儿来说,无异于难得地尊重。敬人者,人恒敬之。就凭这一点,沈欢就赢得了这些学生的真心拥戴。有了真心,学什么,也就快得多了。

对待这些学生的学业,沈欢不敢疏忽。除了传统的古文经典外,其他教程,一般都是他亲自制定与编制的。而且大多是从后世直接移植过来的知识。

于是,这些小孩子,学到了不少理科基础的数学知识。除了一些阿拉伯数字,还有乘除法,另外,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三角形具有稳定性,建筑上要想稳固,一个三角的框架必不可少。

他们也第一次开了眼界。他们从不知道,世界上有一门叫化学与生物的知识。生物上,沈欢也不过关,只能拿点常识知识来开说。比如这个血液循环,这个时代的人,哪里会想得通动物包括人体,是靠血液来循环周身,靠血液来输送一切养分。又怎么会想得通血液循环的中心是心脏,每次频率,都是过了心脏一次,而跳了一次,脉搏也跟着跳一次。

这些知识。让不少人开了眼界。而且沈欢还主张实践,理论是理论,最好还能看一看。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于是,海州的动物遭了殃,成为沈家师生的桌上地实验品。如果有胆小的人,还能看到一些血淋淋的场面。忘了说了,学生教学生,没有男女的歧视,那些让他很同情的女学生。也有幸加入这个听课行列。本来,动物屠宰动物的场面,沈欢以为会让一些女学生吓得不敢再来,没想到。她们都捂住嘴,硬是观看了全过程。到了后来,还能跟着动手去做了。沈欢对此,除了惊奇。还是惊奇,另外就剩下若有所思了。

至于化学,不好意思。只能委屈道家炼丹门派了。在知州府邸的后院,时常可以看见烟火直升,如果习惯了,就不必惊慌。不是着火了,而是我们的知州大人在与学生一起做炼丹实验了。炼丹这东西,可以解释很多种加热变化的化学知识。另外,还能让大家认识到贡与硫磺这东西,吃多了,会死人滴——还是海州的动物遭了殃,成了药物地实验品。当然。本着废物利用的原理,它们在未死之前。\\*\\\还是可以拿去上生物课程的!

这样的结果,就是整个知州府邸之人。都不信丹道之学了。而且一听到丹药这东西,就要皱眉,还会想起那种多种动物临死前挣扎地模样,好不恶

接着就是物理了。老牛很不幸,成了穿越的牺牲品。从今往后,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牛顿三大力学,大家公认的力学巨人,只有宋代的沈欢!他第一次让人知道万有引力,因此什么东西,都是要往下掉地,在苹果树下,就要给苹果砸到脑袋;他第一次让人知道,惯性是啥东西,因此坐在马车上,动的时候要往后仰,停的时候要前倾;他也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因此打铁地时候,砸下去,受力了,锤子上也有反力的。

总之,沈欢很无耻地把一些比较浅显的常识知识窃为己有,百年之后,大家除了知道他是个文学巨人外,还是一个科学巨人。比爱因斯坦还要爱因斯坦,他是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文化名人!因为千年知道,大家还要唱着他的名词;千年之后,他的科学理论,还在发生作用,而且放之四海皆准!后来的人只能哀叹,为什么,为什么上天会如此不公,把所有的聪明都赐给了一个人?别人只要有他一样的长处,就能留传千古了,偏偏他统统全占去了,天下十分的灵气,他占了**分,从此,大家只能仰敬他,崇拜他,膜拜他!除此别无他言!

当然,如果沈欢能知道这些结果,他只能暗自窃喜地说:没有什么,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有点文化,穿越到这个时代,都会成为这样地巨人!穿越就是金手指,就是无敌呀!

这些知识,在后人看来,当然是常识,也很浅显。不过在这个时代看来,就有点骇人了。好在这些孩子涉世未深,不懂什么,又天真,只是学得很认真,结合实际,只觉得是真理,没有人会反对与提意见。知识多了,沈欢也不可能一下子教会,因此他打算慢慢地教,在有些理论上,来回教他几年,直到自己不懂为止。当然,不懂地地方,就以科学假说的方式提出来,让这些学生或者后人去钻研。哈哈,他沈欢从来对理科就不大感冒,常识懂一点,要说其他深一点地,只有点印象而已。

学生就是好忽悠,又努力,当然会为了这些新奇的理论去钻研。也许几年之后,这里会出现几个世界级地数学家或者物理学家再或者生物化学家。总之沈欢不会把他们培养成只会读之乎者也的书呆子。

在哲学上,也抛弃旧有传统的糟粕,开江辨证唯物主义。老马的理论抛却一些政治上与意识上的分歧不说,哲学理论,就是一门真理与科学!沈欢没有理由不用此理论去指导这些学生去认知这个世界,去探索这个世界!

孩子的意识形态还没有成型,现在一直输灌这些知识,多年以后,一旦固定,就再也难以改变了。再之后。他们又拿这些理论去教育别人,开枝散叶,直到彻底改变这个世界。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至少沈欢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幸在有生之年看得到这种盛况了。

若说沈欢这些知识,影响最大的人,还是欧阳发。此君是沈府地常客,也与这些孩子相熟,时不时还来客窜一把私塾夫子,为这些孩子讲解经典。\*\算得上是另一个老师之一。来得多,又与孩子接触得多。当然会隐约听到这些理论。

若是别的老夫子,也许会一笑置之,或者不当一回事。可欧阳发不同,他还年轻。又经过沈欢一些思想的改造,算得上这个时代的新人类。因此,一旦接触到那些惊人的理论,他就心痒难耐。忍不住问了。问孩子,震撼之后,就来旁听沈欢的讲解。

他的智力比孩子要成熟得多。也容易理解得多,可越是理解,他心中的震撼,就越大了。他也想不明白,血液是如何循环的,遵循的是什么规律;他也不明白,那个三角形地什么定理是如何算出来的;他更不明白,物体为什么会有惯性。

他苦恼了,冥思苦想,以至人也恍惚了。有些事。就是这样令人苦恼。比如说这个知道事理,却不明白道理。他更不明白的是沈欢的脑子是什么做地。怎么会想出这般多匪夷所思的东西来!

“子贤,你等一等。别急着走。为兄有些不明白的东西,要问问你。”这日沈欢又为孩子们讲了些例子,散课要走,欧阳发急匆匆地冲过来,一把拉住他,焦急地说道。他刚才就在一边旁听,现在,是他问出心中苦恼的事了。

“伯和兄,何事?”沈欢笑着问道,这些日子,欧阳发总是过来听他讲些新知识,他没有阻止,就当是潜移默化吧,让这个欧阳大才子,也震撼震撼。

不过,他觉得有点震撼过头了,这些日子,他总听人说,欧阳发在报社总是心不在焉,一副出神地样子,嘴上还喃喃自语,报的人说是听到什么“惯性与动力”什么的。好在报社已入正轨,规模也大,编辑不少,暂时没有他这个主编还不成事,可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真怕他疯了呀。因此,沈欢也已经打算找此君谈一谈了,刚好,这次对方找上来,可以卖下关子,探探深浅了。

欧阳发一副很恼地模样,犹豫了片刻,道:“子贤,这些日子,听你说到这惯性的道理,为兄回去想了很久,还是想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沈欢老神在在的样子,很自信地笑问。

欧阳发道:“想不明白这个惯性是怎么存在的,你是怎么发现的,又是怎么证明的,或者是怎么算出来的?”

沈欢大汗,他物理至多也就高二的水平,只知道有惯性,至于是怎么存在的,还真说不出个好歹来,沉吟了片刻,道:“伯和兄,小弟不是证明了,像有人奔跑,急停之后,总是要由不住再走几步;还有骑马,奔得厉害,一下子要拉住,总是要掀起来或者在地上滑几下。如是观之,不是有一个道理存在吗,不然这些东西不会这样,因此,小弟名之曰惯性。再以此惯性去检验运动的万物,就更能证明它地正确了。”

欧阳发疑惑地问:“真地是万物皆有吗?”

沈欢无语了,再解释下去,得以万有引力结合作用力、反作用力去说明了。如果一说,又得说惯性在理想与平常条件下的差异,这样一来,又得提出真空地观念——那样才死定了,到时他自己都说不清了——应该是说不懂了。

沈欢一拍他的肩膀,道:“伯和兄,你只要知道,万物都是这样,是这个道理,不就成了。\\*\至于为何,说不清,道不明,就像老子所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了。就当它是万物地道吧。”

“万物之道……”欧阳发更挠头了。

沈欢又拍他的肩膀,道:“伯和兄,不要想了,这些事,没有意义,这个世界,是很神奇的。就像这个万有引力,它在就是在了,没有道理。如果不在,你我岂不是都要飞起来。或者跳起来就停在空中了?那样才是怪事呢!”

欧阳发一拍脑袋,呵呵笑道:“那倒也是。好吧……这个不想,不过嘛,还有一个问题,为兄要问一问。”

沈欢这下镇定多了,笑道:“什么问题,尽管问。”

欧阳发沉思说道:“你说有这个惯性,万物皆有,那么,造出一物。予力于它,它就动了。为兄就琢磨了,如果保持惯性,它会不会一直动下去呢?”

永动机?沈欢惊得眼珠都要突出来。wo日,只说说惯性而已,能牵引到这个著名的科学谬论之上?动力啊动能啊都还没提呢,这个欧阳发。难道也是科学狂人?死定了,这个问题还真不好解释,看欧阳发的模样。这些日子,应该是在思考这个问题吧。看来不给他一个满意地答复,他是不会死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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