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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说服(1 / 2)

 “老师欲乱我大宋律令乎?”沈欢一见司马光就突兀开口说道,此时已是他与赵顼相见后的第二天,沈欢花了一天的工夫去了解司马光所判之案,正如赵顼所说,朝廷大员都认为他所判无错,不过是大理寺主管刑律之人有些须异言而已,不算大事。

虽是小事,不过沈欢觉得需要利用这个机会来同化司马光,此君太过守旧了点,甚至可以说有点顽固了,若不经常敲打,使其接受沈欢的“新思想”,也许在与王安石的争斗中可真要在未来神宗面前落后了,为了自己与他的幸福,沈欢有义务去“点化”他,用的就是领先这个时代差不多一千年的思想。

为了能尽量说服对方,沈欢下了苦功夫,花了一晚的时间去钻研大宋的律令,就是其中的《编敕》。宋律沿袭唐律,只做了一些修改,大体上没有多少改变。不过这些混乱的东西让沈欢看得脑袋都大了,几千上万条律令,看了半天,才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知识,而且还是不具体的,只有大概的意思而已。充实自己,就赶到司马光府邸,逮住他办公回来的时间,碰上就先声夺人了。

“什么?”司马光闻言吃了一惊,眼睛尽是疑惑,“老夫一生为公,兢兢业业,何来乱律令之说?”

既已达到夺人心神的作用,沈欢满意多了,人也恭敬起来,道:“门生听说老师前几日判了一个妇人死罪?”

司马光一听怒了,吹起胡子来,道:“不错!这妇道人家,竟然只因丈夫长得丑,就半夜要杀掉他,如此淫邪,还有天理吗?不杀不足以镇人心!”

果然,沈欢撇嘴了,司马光的理论与他猜想中的一模一样,正是从所谓的“道德”方面宣判人家的罪名。中国古代统治阶层虽然也有律法,而且还比较严苛,又说出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实都是一种口号而已,在他们眼中,上位者才是法,天子才是法,其他一切都不足论。

沈欢从一个法制社会而来,虽然其中也有诸多不足之处,但这种法治观念,却深入人心,因此他也就很看不惯古代的法制观念。当然,看不惯归看不惯,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时代局限性就是这样,他也不敢打出什么依法治国的口号,不然估计还未有什么作为,就成为上位者的牺牲品了。他也从没有想过要在这时代实现什么什么主义,只能说尽力引导它的正确发展方向而已。若不是此事与司马光有关,他打算趁此机会与司马光作一番思想“交流”,他还真就不管那个妇人的死活了。毕竟此事他也很气愤!

“老师,杀人以法,此判可有依据?”

司马光奇怪地道:“我大宋以德治天下,夫为妻纲,此妇竟然敢对丈夫下手,乱了伦常,坏了风气,若不杀之以儆效尤,别人亦如此行为,岂不是天下大乱吗?子贤,你今天怎么了,难道对老夫的判罚有异议不成?”

沈欢苦笑道:“若老师所判全无瑕疵,此事上报大理寺又何来争议呢?所以说,老师也应该从别人的意见中纠察一下事理,看看是否真有遗漏,毕竟有时别人所说也不无道理。孔圣人亦有言:三人行,必有我师。至于老师觉得这些人之中是否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师’之与否,那就得看老师的心意了。”

司马光皱起眉头,沈欢的话他算是明白了,原来他也与大理寺的反对者一样意见,认为自己乱判,不由怒了,这个学生,怎么也沦为了法家的理论,事事究法,根本没有儒家风范,凛声道:“子贤,圣人以仁为根本,杀夫之人,行此不仁之举,不杀不足以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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