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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富贵(3)(1 / 2)

 我叫刘全德,出生于王家村。

我父亲在战乱时期逃难到了王家村,作为一个外乡人,村外林边的一间破旧茅草屋已经是整个村子的施舍,至于村民们的善意那就不必奢望了。

父亲长得健朗周正,虽不算美男子但也看的过眼去。他很清楚“刘”这个姓是他和村民间最大的隔阂,所以他也只是和村民相安无事,唯独与一位老猎户相熟,因为老人平日里经常要去林间打猎,我父亲又住在进林子的必经之路上,一来二去便认识了。

我父亲开垦了一片荒地,又和猎户学会了打猎,自己还翻修了屋子,盖起了院子和房子,一切都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那一日,他在村里打水的时候邂逅了我的母亲,像是其他小说里一样,他打听了姑娘的名讳,每天踩准时间去打水,经常拿着野兔和草鱼去送给姥爷一家,最后终于也“得逞”了。

但是姥爷有一个要求:倒插门。

这个要求对我父亲来说是无所谓的,但是姥爷要求他俩的孩子必须姓王,我父亲跪在地上,一边求姥爷一边磕头,他只希望他的第一个孩子姓刘,其他的都姓王,他会努力成为一个富人,给一家人带来好日子。姥爷一开始不肯,但看着父亲额头上的鲜血和着土沫子往下滴,老人也心软了。

父母结婚不过一年,我便来到了这个世界,作为一个农村的孩子,成长经历无非也就是上山下河、捉虫摘果、调皮捣蛋一类的,转折点则是在我八岁的时候出现了。

我和其他小孩子没有太多的玩耍过,因为住的离村子很远,即使是过了这么多年我们依然被称为“外来户”。因为怕我“带坏了”其他小孩子,村里的私塾自然也和我无关,但私塾老师是个读书人,架不住我父亲多次提着吃食上门恳求,最终同意让我在窗户外头听一听。

就这样,我每天都有大把时间自己自由支配,但书声琅琅又怎么比得过虫鸣鸟叫对孩子的吸引力更大呢?一开始的好奇让我听了两天“圣贤书”,但因为本身没有基础,加上孩子爱玩的天性,我很快就对坐在窗根下听书失去了兴趣,又回到了属于我的“大自然”。

那一日天朗气清,微风拂面,我在林边看到了一只灰色的野兔。我可太清楚怎么猎杀它了,只需要将我手中削尖的枝杈送进它的脊背脖颈,中午就会有一顿加餐这个动作我已经看父亲重复了无数次。

“嗖~~”

我一击未中,它慌忙逃窜,我紧追不舍。

我在森林中穿行,眼中只有我的战利品,全然忘记了父亲母亲的告诫。八岁的孩童又怎么可能跑得过一只矫健的野兔呢?在我跟丢了野兔的时候,心里的恐惧才一点一点慢慢出现,但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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