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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驱尸大法(2 / 2)

凡被砍头的,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尸体,可供驱使。

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返回故里,先予结恩,后驱其为己战斗。

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驱使。

病死的其魂魄,已往另一神秘所在而去,法术不能够,把他们的魂魄,从那里召回来。

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影响到旧魂灵的行止,会触动大道法则,对于施法之人大不利。

至于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绝对不可驱为己用。

驱尸之术形成了一个流派之后,原本只驱赶死在战场上的尸体,但是发展到后来,大夏建立,那些被大夏官府杀死的人,其家属亲友,也会因故托人驱尸归乡。

这是因为,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则因为路途遥远,通花费巨大。

要知道大夏堪称人间仙庭,有“小天庭”之说,往往可在数十万里之外,捉拿敌人至大夏都城“通天城”,而且处决时,整个大夏的死囚,都会集中于通天城,在“斩妖台”集体行刑,以震摄万方,彰显大夏天威。

而请人驱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行善人,都会凑一些钱财,给他们请来的驱尸人。

一般驱尸人在施法时,或穿青衣或穿红衣,这是因为,传说统帅着红衣,而军师着青衣,为了表示尊重这二位。

买好一应物品后,行刑当天,驱尸人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到了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到监斩官离开法场,驱尸人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驱尸人将辰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

这每处都以一道神符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在这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

最后,再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且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驱尸人念毕咒语,大喝一声“起!”

那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因为时间久远,这中间不知道,发生了一些什么事,到天尸宗成全时,他们却失落了“大雾”的法术。

不过天尸宗却创造了,炼制丹砂的技法,一般说来,驱尸除须用祖传的“引路符”外,也万万少不了丹砂。这丹砂以辰州出产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

而那驱尸之术,甚至被叫作“辰砂神符驱尸法术”,只因名称太长不好念,就简单地叫成了“辰砂驱尸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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