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排近两米高的书架横立,让整个空间犹如一座迷宫般。
刘天启四人继续往深处行去,却仍是未发现一个人影。
“奇怪,这里的主人跑到哪里去了?”阿宾嘀咕着。
在房屋的尽头处,书架被摊到了两侧,中间腾出了一个大约20平米的空间,一大堆书籍被摞成了城堡的模样,高一米七左右,围成一圈。
“有人吗?”杨梦蝶踮起脚尖,想要看一下书的围城里有什么!
突然杨梦蝶肚脐眼位置的书砖,猛地跌落出来,
一只苍白的手从里面探出,抓向杨梦蝶。
“小心!”
一旁的刘天启眼疾手快,将杨梦蝶往后一拉,堪堪躲过这只手。
刘天启发现在他领悟了天眼技能之后,
平日里就算他没有施展技能,反应能力也在逐渐地增强。
“啊!”杨梦蝶惊叫一声,惊恐地躲到刘天启的身后。
恋爱中的女人,在心爱的人面前,永远如同小孩子般的娇弱,这是女人的通病。
“谁?”阿宾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从一旁赶了过来。
那只苍白的手,意犹未尽在空中乱抓一通,活像是长在书墙上的一只鬼手。
“混蛋,给我开!”
阿宾见对方并无回应,当下施展出技能。
一面胡乱堆砌的书墙,如何受得了阿宾的技能,
“哗啦”一声,这一面书墙应声而倒。
“哎哟”一道痛呼声,从轰然而倒的书堆中传出。
那只苍白的手,僵直地在半空中颤抖着。
“有人!”阿宾朝刘天启使了个眼色,开始扒拉起书堆。
不一会,一道瘦弱的身影被阿宾两人,从书堆中捞起。
如鸡窝般乱糟糟的头发最为惹眼,散发出一股多日未洗的汗臭味,令阿宾闻之欲呕。
“放开我!”
一道稚嫩的声音在怒吼。
阿宾捏着鼻子和刘天启退到一旁,杨梦蝶好奇地围了过来。
眼前是一位身高和朱小静差不多大的小男孩,脸色一样的苍白如雪,瘦弱的身形,显得营养不良。
小男孩面对这么多人,并不怯场,倒是施施然地低着头,尽顾着整理一身皱巴巴的衣服,仿佛是在整理一件贵重的华服。
那衣服估计是很久没有洗刷了,上面沾上了很多奇怪的污渍,任凭小男孩子再怎么拉扯,也依然是皱巴巴的。
小男孩也不气恼,只是一边整理着衣服,一边问道,“买书?”
“恩?!”阿宾一时没反应过来。
“找人!”朱小静却是意外地接过了话茬。
“找人去警局!”小男孩子抬脚踢开碍脚的书堆,抓了一下胡乱的头发,“买书吗?”
“不买!”朱小静回道。
看来这两个人是同一频道,都是惜字如金!
“找你们老板!”
“老板不在!”
两个人的话速都很快,旁边的其它人根本都插不上嘴。
阿宾的脑中闪过一个念头,看来这一趟是白来了,老板不在,店里只有一位神智有点不清的小男孩。
“我有钱!”朱小静的下一句话,让阿宾有点吐血的感觉。
有钱很了不起吗!
有钱就可以让对方开口吗?
“爷爷明天回来!”
没想到朱小静的这句话,似乎有了效果,小男孩子居然补充了一句。
“爷爷?老板是你爷爷?”
刘天启终于插上了话。
小男孩却突然闭嘴不言,只是伸出小手,直愣愣地看着朱小静!
什么意思?
刘天启和阿宾相视一眼,不解其意!
朱小静却能领会,只见她刷地一下从兜里掏出一张十元大钞,递了过去!
小男孩熟练地抽走纸钞后,便扔下一句话,“找爷爷明天再来!”。
说完这句话,他便转身收拾起一地的书籍。
众人此时在瞬间达成了一个共识,这是个贪钱的小孩。
刘天启倒觉得这样更好,有欲望便有弱点,这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