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回归于此,我们来说玫瑰二字,玫瑰这两个字我能用完整本,不如将琐碎直接改名玫瑰算了,还不会撞名字。
当时写玫瑰为题,真的就是听到“小尖尖”这首歌里:我口袋只剩玫瑰一片此行又山高路远。
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但抖音上只有两秒的出镜,无处可找,又不想去破坏神秘的意境也就没有去搜索歌词。知道前两天上班前听歌突然听到,原来这是我收藏过的歌曲,真的一整个爱住。
我超爱玫瑰,我讲过的,我爱浪漫,极致不极致我都喜欢,浪漫不一定对我有诱惑,但我多浪漫没有抵抗力的。玫瑰对我的吸引力仅次于浪漫,一提到鲜花大多数联想到的都是浪漫,何况是玫瑰。
说个真事儿,我和我室友说,我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还新新旧旧叠在一起,怪像朵小花,我室友说:这蚊子也太浪漫了。我真的服气,当然她是有一部分调侃我,和幸灾乐祸。
我也是个俗气置顶的人,可玫瑰永不落俗,浪漫永不枯萎。
玫瑰也坚毅,有朝气蓬勃的生命的,她不一定会永远生长在泥土里,但无论是在花瓶中,花泥里或者是塑料瓶里插着。她都会用生命去绽放,有人评价我讲:一个最像向日葵的人偏偏爱上了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