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阳春风,抚开天地春色,唤醒生机兴旺。
佳人如玉,却脱下锦衣彩裙,换上青墨男装,学着现下男子的样子,用发冠将如瀑青丝高高束起,余下发丝剪成齐肩长短。混有细黄泥的胭脂抹于脸上,打眼看来,少年郎生的好生俊俏,只是面色暗黄,定是脾胃不济,也难怪一幅弱不禁风的瘦弱相。
大街繁华热闹,人来人往,喧哗叫嚷不绝于耳。俊俏消瘦的灰衣少年,笑眼四望,眼神偶尔碰到逛街的小姐丫头,换来对方娇羞低首,少年则意态潇洒,微笑而去。
“木公子,您来了,快请快请,娇娇,快给小公子上茶。”
“几时见明叔,都那般客气热烙,怪不得,整条街最数明叔的生意红火。”
“哈哈哈,小公子就是会说话,那可是像您这样金主的鸿福。您看看,自打您这一进门,那些个夫人小姐的,可丢了神了,您随便逛逛?”
虽是满屋子的胭脂水粉,闻起来却淡香萦萦,足见明叔这位店掌柜下了大功夫。
“我个大男人没事到胭脂店逛什么劲啊,还不是受家姐重托,再带回一套上好的胭脂,上次那种就行。”
“好好,小公子稍候,我亲自给您拿来验看,令姐真是好福气啊!”
别看这位小公子面色发黄,似有隐疾,可是言谈举止,淡定清雅;衣着普通,腰间更不见任何挂饰,却是位出手阔绰,从不斤斤计较的主。进了凝香苑不过三次,便被这京城最好的胭脂店奉为贵客。
一套极好的胭脂不到四十两,那位木公子每次都会往明叔手中拍进五十两,此次亦然,明叔笑逐颜开亲送贵客出门。
手拎包裹,脸色暗黄的木公子,笑意如水。如今的她,走在熟人面前,会被认出吗?会将面黄身瘦的木仁与娇艳妩媚的梅心菲扯连到一块吗?脑中没由来的蹦出一张怒目而视,火气冲天的俊面,若是混男人见到此种装扮的她,不知会是何种气怒数落法,想至此,唇角越发张扬。
经过街巷时,狠厉的记忆在脑中翻起,那日出了巷口,火焰与她好似达成默契一般,谁也不再看谁,谁也不再说什么,一个向北,一个向东,各走各路。
当日,她在城北租到了满意的栖身之所;当日,即使与暮迟骏约定的五日之期未到,她却提前跟暮总管辞别。那晚,她收拾了好久,换洗的衣服到没带几件,陪嫁的珠宝金饰银票尽量打包带走,余下死沉的大件,暂且寄存也好,若哪日混男人回来看着不顺眼,就任由他丢了去。
想来,她是把老总管气到了,辞行时老人家竟然没有半句挽留之意,到是意味深浓的让她以后好自为之。
唉,梅心菲摇头轻叹,离开暮府已半月有余,而今,在那独属于她的家里,每当夜深人静之时,她会想起好多人,好多事。
前世见惯了死人异物的她,没想到坚毅硬朗的心,还有那般狠恶的一面。对于梅建业跟赵玉福,别怪她心狠手辣,一个人过活真的很难,更何况,她是个女人,她是梅心菲。对意图害她的人讲妇人之仁,便是对她最大的残忍,说白了,一时善心大发,到最后,她会自己把自己送进死门。
又一声轻叹,梅心菲甩了甩头,决定找个热闹的地方添饱自己的肚子。这可不是她做人不知低调,而是,要做有趣的事,自然要多方收集有趣的消息,省得成天呆她的地盘里发大闷。
正值饭口,又要到人多热闹的好去处,当然是名声在外,美食在内的京城第一楼,醉香居。说书听曲,嘻闹笑骂,醉香居中刚刚开演。
要说眼下京中有何闹心的事,无非两件。其一,还是旧话重提,梅家那位德行不佳的建业少年,仍下落不明。以梅家在京城的势力,再加上京城府尹手下的官兵,集双方之力,竟查的毫无头绪,与其一道不见的礼部侍郎之子赵玉福也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按理说,如若被什么流贼草匪劫了去,府上早就应该接到书信了,半月有余,梅建业跟赵玉福好似上天入地般,没了。
“本事再大,也有使不上劲的时候,活该那两个混蛋遭报应,指不定被哪位侠士给?”说话之人,手掌似刀就那么轻轻一比划,其意同桌的人自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