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达无奈的摇了摇头,左手伸出了食指与中指,形成了一个剪刀手,右手掏出手机将小嘴给嘟了起来,拍了一张照。
“太帅了,如果是以前的话这张照片一定能在网络上大红大紫。只可惜现在都没有网络了,必须要先恢复大家的联系才行。等什么时候彻底稳定下来,我就应该要忙一些自己的事情了。我先开一个演唱会,然后出一本书叫‘圣母阿曼达的回忆录’,我一定要让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认识我,崇拜我。”
忽然,从天空中下来一块非常大的晶石,晶石里就是刚才那只黄金巨龙的头。此时龙头还并没有死彻底,在晶石里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说:“为什么?”
“你知道的太多了。”阿曼达伸出手做了一个枪的支招,大姆指往下一按,最后一块完整的晶石块粉碎了。
其实阿曼达也根本没有听到它在说什么,因为它的头被钻石封起来了,声音根本传不出来,只是从嘴形知道它是想要知道这一切的原因。其实哪有什么原因,就是阿曼达想要提升力量。
尼德霍格再怎么厉害它还是属于龙族,想要提升力量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龙。黄金龙的力量非常强大,只是火龙王‘菲利裘斯’拥有着龙族的骄傲所以无法容忍他们而已。
作为龙族的骄傲就是自己巨大而优美的身体,这个身体绝对不能受伤,也绝对不能变化。因为龙族的防御与攻击都是完美的,无论是什么龙都是如此。哪怕一块鳞片受伤也有愧于自己氏族的骄傲血脉。
当初尼德霍格就是因为龙族的骄傲,所以它宁愿花无数的岁月将世界树的树根咬断,也不愿意变形成其它小一些的东西从‘死之国度’的缝隙走出去。对于龙族自身的骄傲来说是无法抗拒的,即便拥有强大的力量,他们还是要保持自己最完美的龙族形态,而且是无时无刻。哪怕是睡觉的时候也必须要摆出一个非常骄傲的造型,不然都睡不安心……
阿曼达伸出手腕看了看,‘百达翡丽’的女士腕表。距离自己离开卡玛利拉已经一个星期了,现在是约定的时间,那个‘ri行者大赛’。为了找这个黑炎山花了自己好几个小时的时间,为了找这一身的名牌花了自己六天多的时间,这一路还真是容易……
“时间差不多了,我也应该要回卡玛利拉主持那个讨厌的‘ri行者大赛’了,这些家伙真是奇怪,我身上的血根本就是取之不尽。为了其中一滴血竟然愿意搞一个比赛,而且为了它争的你死我活。其实只要客气一点的话,我随时都可以给他们的。”
阿曼达吸光了整个黄金龙族的血,现在的力量要比7天刚离开卡玛利拉的时候强大得太多了。吸血鬼和狼人的力量虽然也很厉害,但这两个种族的破坏力与龙族是没有可比ing的。哪怕完全没有接受过训练的巨龙也可以轻松的毁掉一个城市,因为他们天生就拥有强大的战斗力。
鳞片就是巨龙最完美的铠甲,人类发明出来的火箭铜打不去都不会觉得痛,子弹就更别说了,就连最锋利的武器也无法在它们的鳞片上留下划痕。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天生就拥有强大的魔法,就算是一只刚出生的小龙,它吐出来的火也是极致的高温。
如今阿曼达得到了黄金龙族的力量,心情非常的愉悦。现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找不到什么对手了,哪怕是上帝也未必能与自己一战。不过与自己真正的力量相比还远远不够,只要饮过圣子的鲜血,自己将会拥有与尼德霍格相同等级的力量,那才叫真正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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