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诩给金睛子题了一个“兴尽所归”。因为是大幅的字,所以写得格外浓重了些,和他平日轻盈飞扬的笔迹有所不同,不过一样好看。把字挂上了墙后,金睛子跑远了些以欣赏整体效果,并对最终的呈现表示十分满意。
“不过,为什么要写这几个字呢,苏诩?”欣赏完后,金睛子又多问了一句。
“随便写的呗。”苏诩懒懒道。
“那你怎么不给我随便写个‘鉴悬日月’‘辞富山海’‘才高八斗’什么的呢?这些溢美之词才更容易想到吧?”金睛子半打趣道。
苏诩不耐烦地叹了一声,不情不愿地进一步解释说:“这个‘兴尽所归’,是叫你不要在外边玩过了头,叫你玩够了就赶紧回家,明白了没?我看你这两百年蹭蹭升到了六品,大张旗鼓搞什么改革,又联想到你这横冲直撞的性子,生怕你一头在南墙上撞死,这才给你写了这玩意儿。你看不懂就算了,反正我知道你傻也不是一天两天。”
金睛子佯怒说苏诩咒她。苏诩却毫无任何安抚她情绪的表示,甚至还又冷笑了一声,道:“大搞经济改革的业部主部……我看你是真的一点也不记得在乌河城做谒外执事的时候了。那时候狄堂主——现在她也不做堂主了——说我和你一个思路新奇,一个发挥稳定,最适合一起外派。唉,当时怎么会想到,现在你已经连政部都不呆,去业部做主部去了!”
金睛子第一反应是生气,自己不过是升官升得快了点,又没得罪他苏诩,凭什么就要受这样的阴阳怪气。但片刻过后,她又想到了另一个可能的解释,遂试探道:“你是不是……很想念我们一起在乌河城做执事的时候?”
此话缩写之,就是“你是不是很想念我们在一起的时候?”
苏诩却冷着脸,没好气地说他此生最庆幸的事情之一,就是如此早的摆脱了金睛子这个冒冒失失的同僚。金睛子越是看着他笑,他就越是摆出一副臭脸来。
后来金睛子还是接受了苏诩对这幅字的解释,觉得有这么四个字挂在前厅里,提醒自己要知止思退,倒也不错。她甚至还受这幅字的启发给这座宅子起了名,叫“归思阁”。
装修全部完毕后,金睛子到底还是住到新居里去了。在同样地处内城的情况下,自己精心打造的大宅必然是比出租房来得更加宜居。至于位置偏远,其实也不是很严重的问题。来来去去的,金睛子可以搭乘公共交通,可以御剑,可以开飞舟,如今迈入了元婴期,更是可以化为灵光直接飞遁。飞遁的速度相当快,很适用于发现自己就快要迟到某场会议的时候,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耗费真元多,很累。
不过一切花费在交通上的努力都很值得。归思阁真是让金睛子越住越舒心。宅子的面积对于金睛子一个人来说已经大得能称得上是豪华,堂室格局也都安排得恰到好处,符合金睛子心中完美居所的样子。更别说金睛子后来又花了好多年时间一点一点按照自己的审美将它精心装修了起来,把它变得更像理想中的模样了。
有趣的是,一直到她住了数月后,金睛子才慢慢反应过来归思阁无论是空间配置还是装修风格,都很像是她童年生活的段府。所谓的“理想居所的模样”,不过是她对段府存下的一点印象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