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侍往后退了一尺,“不愧是金刚狼,蛋碎了还这么有煞气,哈哈哈.....”
“咔嚓!”
罗根一爪子劈进死侍的脑门,把他挑起来,凶恶的说,“老子没蛋碎!老子的一切都好好的!就凭那只贫弱的小恶魔,这辈子也别想伤到大爷分毫!”
“没问题,我了解了!这个世界上,谁不知道罗根大爷铜皮铁骨,刀枪不入的,我就是开个小小的玩笑,无伤大雅的那种,千万别生气,我们不是好朋友吗?”死侍是最识时务的人,真要是开战的话,凭现在的自己,能轻易拿下罗根,但没有那个必要,大家都是老相识了。
罗根收回了爪子,给死侍揉了揉脑门,“对不住,我今天的心情有点不好。”
死侍哈哈一笑,“是只有今天吗?从我认识你开始,就没见你的心情好过!”
罗根掏出一瓶酒灌到肚子里,把酒瓶扔下城堡,叹息了一声,“如果你活了大半辈子,除了杀人什么都不会,没有家人,没有朋友,还把自己上半辈子的记忆都弄丢了,再被一群变态折磨的够呛,给你安上一副艾德曼金属骨架,你也会像我一样暴躁的。”
死侍漂浮在罗根的身边,劝慰道,“我不是你的朋友吗?再说了,除了记忆那部分,咱们两个的遭遇都差不多,我把下半身弄丢了,这么算起来,我们应该是打平了....嘿!等等!我也被折磨的够呛,我还毁容了,而且那帮二十八岁还吃mm奶的混蛋,还没给我装上一副炫酷的艾德曼金属骨架,这么算起来,比惨大会我完胜了!”
“少来!”罗根不屑的说,“你至少还跟爱人在一起了。”
“我们离婚了...难道你忘了?”死侍马上反驳道,“虽然我们八成要复婚,不过现在我可是单身状态,再说你不也有个儿子吗?肯定是你跟爱人一起生下的。”
罗根孤独的抽了一口雪茄,“我儿子死了,他虽然被教育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的连环杀手,但死的却像个英雄,而且是死在我的怀里,至于爱人的记忆...已经不再了,当我再次相信自己能爱的时候,小琴结婚了。”
“哇哦...是凤凰女吗?小琴那女娃条顺盘靓,性格又温柔,又有才华,做的一手好墨西哥肉卷,你都想象不到那种味道有多好,她可是个极品好女孩,是跟镭射眼那个小白脸结婚吗?”死侍立刻八卦起来。
罗根叹息一声,“没错,就是那个小白脸,他有什么好的?有我有男子气概吗?有我这么性感的胡须吗?有我这么放荡不羁?小琴为什么就只选他呢?”
死侍在罗根身上嗅了嗅,“你身上好臭!还有刚才你贴近我说话的时候,满嘴都是酒味和烟味,嘴也好臭,你多久没洗澡了?”
罗根想了想说,“我之前一直在骑着摩托做公路旅行,的确没怎么讲究个人卫生,怎么了?”
死侍说,“我跟夏坷垃结婚很长时间了,我得出一个结论,无论你的女人有多爱你,你依然要讲究一下个人卫生,要随时把自己弄的干干净净的,最好是香喷喷的,否则她也会对你很不满意,还有...镭射眼是个好男人,有颜值,性格又很温柔,成熟稳重,这方面比你都强,战斗时还非常勇猛,多少还有点儿幽默感,我曾经跟他一起吃饭打球,要我说,就你这种苦大仇深的苦瓜脸,这辈子也别想竞争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