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练家子,他的力道十足,顷刻间,在白皙脖颈上勒起一道红迹。
“我不就是皇女么?”尽管被掐住了要害,还是饶有自信地回答。
经历过六场轰轰烈烈的被抛弃,经历过生死!她显得无比坦荡而阔达。
也许之前的朝歌是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的小女孩;
也许之前的朝歌负面的传闻,远远超过她本质的优点。
那么她重生后的她呢!
若是起初,她还会害怕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担心这担心那!
现在则越发的坦荡而无所顾忌。
“我知道你不会杀我的!”她扬起白嫩的手指,徐徐扶上他宽阔的手背,“因为你也不敢杀我!”
就是这般清晰而有恃无恐,“谁叫我是女皇最宠爱的干女儿呢?论规矩,我是不是该叫你一声,勋哥哥?”
在他眉头纠结之余,朝歌已经化被动为主动,将他手掌掰开,逃脱他的桎梏。
“勋哥哥擅自回皇城?需要朝歌为你打点下么?”
女子清晰,落进他耳畔。
她仿若洞悉一切,轻易揭穿了他的隐藏。
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狐狸!这是今日所见后,百里勋给朝歌画下的定义。
没错,他是瞒着所有人,偷偷跑来了皇城。
是浩华宫的人私信给自己,说四皇子不吃不喝,闭门不出,抑郁而寡欢。
老四是自己同父同母最亲的弟弟。
若说,皇城里还有什么东西是他最在乎的,非四弟百里浩莫属。
所以才会排除异难,万里加鞭,偷偷赶来皇城。
他没带任何属下,只身一人前来,显然就是不想引起莫须有的麻烦。
“听闻我四弟输给了你!”他说道,“今日看来,输给你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话听着怎么像是说我阴险狡诈,用旁门左道赢的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