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堂公审那天,知府衙门外,人影幢幢,站满了四方来声援倪秀才的百姓。
他们都翘首以待,等待着恶人得到国法的制裁,正义得到伸张。
衙门两旁派列着整齐的衙役,有节奏地捣着杀威棒,在雄浑的“威——武——”声中升堂!
鲁知府一拍惊堂木,问:“谁是原告?”
倪秀才恭敬地上前行礼,跪下报上姓名,双手递上状纸。
鲁知府道:“人证上堂,说说案发当天,你在案发现场见到什么?”
证人出堂跪下磕头后,道:“回大人,草民张立是倪秀才的邻居,案发当天巳时,我去街买菜,见这个人匆匆忙忙从倪秀才家出来,我以为他来探朋友。”说罢,指指被告姜远山。
此时,一个衙役拿着绳子,上前对鲁知府耳语道:“属下经已勘查过,案发现场的鞋印,除了受害人之外,倪秀才、张立与姜远山,三人的鞋印。”
鲁知府一拍惊堂木,问姜远山道:“姜远山,倪秀才告你强奸他妻子梅二娘,导致梅二娘不堪受辱自杀,现有留有你的鞋印,如今人证、物证俱在,你是否认罪?”
姜远山叩头道:“回大人,草民冤枉啊!草民确实去过倪秀才家,与梅二娘发生了关系,但草民与梅二娘乃是和奸(通奸),不是强奸!所以,倪秀才家中留有草民鞋印,倪家同样留有张立的鞋印。证人张立只见草民离开倪秀才的屋,但没有看见过程,如何能断定是强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