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颐垣清楚,棍棒固然能训练出来服从指挥的士兵,但是上位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绝对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吃过了早饭,朱颐垣就带着大家伙,将谭七爷运回来的兵器搬了过来,发给了大家伙。
朱颐垣目前手下的士兵有五十多名青石集一等战兵,进入淄川之后,俘虏了几十人。在铲除贪官污吏,缙绅豪强之后,又收拢了一两百人。再加上刚刚收编的流民士兵,朱颐垣手下的兵力差不多有六百人。
数量虽然不多,但考虑到时间因素,已经堪称神速了。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严格训练,快速形成战斗力。
当然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的刀剑兵器也少不了。
朱颐垣随手拿起一柄雁翎刀,看了下刀柄的刻字,还是崇祯年的东西。他抽出来,正要挥动,突然刀刃落地。
嘡啷,把朱颐垣吓了一跳。
对着空荡荡的刀柄,朱颐垣眉头紧皱,“大明就拿这种兵器打仗?”
他接连抽出数柄刀剑,或多或少,都有毛病。
最后他在下面翻出了一柄有着万历字样的刀,已经是锈迹斑斑,不过拿在手里挥动,感觉还不错,他又朝着旁边的柳树枝一挥,树枝顿时断裂两节。
朱颐垣无奈苦笑,“看这意思,还要找年头多的,受了日月精华,才能切金断玉,削铁如泥。”
谭七爷他们明白,朱颐垣这是在说笑话,而且还是个很无奈的笑话。
不管有多好的技术,摊上了一个腐朽混乱,烂到根子里的时候,也是无可奈何,无力回天。
“这些兵器必须要仔细检查,不能用的一定要挑出来。哪怕拿着铁锹木棒,也比这些糊弄人的东西强。”
众人纷纷点头,七爷干脆建议,要不想办法找几个铁匠,把破烂兵器回炉另造才是。
朱颐垣点头表示同意,他整个下午,都在忙活着,将士兵编队,从一堆破烂当中,挑选出堪用的兵器,分给大家伙。
忙碌一天之后,晚餐还算不错,有米饭,还有菜汤……朱颐垣和大家伙一样,也是一碗米饭,一碗菜汤。
用过饭之后,朱颐垣又去了门房,还要整理名册,归纳收拢起来。
他忙到了差不多半夜的样子,正准备休息,突然外面传来了声响,他急忙起身,刚走出来,就看到十几个义军士兵,押着几个人过来。
“朱公子,这几个畜生想要跑,让我们给抓回来了。”
朱颐垣微微一惊,急忙下令,把大家伙都招呼过来,那些大庄村的乡亲们也赶来了。借着火把的光,很容易辨认出来,这几位都是村子里的富户,他们想要结伴逃跑。
值得一提,张秀才并没有才其中,可他的脸色比谁都难看。因为这几个人找过他,奈何他突然拉肚子,根本走不了。
谁能料到,这几位刚出村子,就被巡逻的流民士兵抓了个正着。
朱颐垣看了看这些士兵,笑着道:“你们怎么想到去村外巡逻的?”
领头的一个战士挠了挠头,“不是说一家人,都要尽心吗?”
另一个士兵也道:“没错,就是怕有人动坏心思,害咱们大家伙。”
朱颐垣竟然忍不住大笑起来,“没错,很好!”
他夸赞了士兵,随后对那几个富户冷冷一笑,“怎么?你们打算去哪?又要找谁来铲除我们这些乱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