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云丝漫卷,丁香树上有鸟儿鸣叫。
室内寂静无声,琴酒看着面前的人,墨绿色的眼眸透着狐疑。
如果对原近夜的回答不满意,下一刻就会有人血溅当场吧?他的伯莱塔m92f已经上膛了吧?看啊看啊,他的左手就在风衣口袋里没出来过!
“米威叔叔说过他的事,波本、黑麦、苏格兰,这几个不是搭档么?”原近夜耸耸肩,语气轻松,“三个人里两个卧底,他最起码犯了‘渎职’的罪过,我怀疑他很合理吧?”
“说的也是。”琴酒冷笑,他原本就对这个神秘主义者没有好感。
好吧,他是不喜欢所有的人,好像生来就是与人类为敌的。
原近夜心中默默吐槽,表面上却无比诚恳,就算是两颗子弹都影响不了他的演技。
“那个,大哥,还有一件事,”他抓抓脑袋,“米威叔叔的枪被我藏在了公园,毕竟无法对警方解释平民带枪的事,要不要麻烦三郎叔叔去拿出来?”
琴酒看了他一眼,感到有些意外。
那种情况下还能考虑地这么细致,他不得不对原近夜有了新的认识。
除了boss,他这一生并不信任什么人,哦,伏特加勉强算一个。
他今年28岁,与40岁的伏特加相识十几年。说起来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伏特加还叫鱼冢三郎,而他也还没得到“琴酒”这个称号。
这位忠心耿耿的小弟是他收来的,对他持完全服从的态度,算是仅有的一位得力助手。
对于面前这个同样收来的孩子,他的感情其实很复杂,不能说不信任,但是离信任显然还有段距离,所以才会在手机中安装定位器,以此将他牢牢掌控在手里。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就是琴酒目前对原近夜的心态。
虽然这么一想未免对这孩子太不公平。
伏特加倒是和原近夜关系不错,外出的时候会被误认成父子——在前者戴着帽子与眼镜的前提下。毕竟这二位外貌方面的差距,不会比体型方面的差距小。
伏特加外出执行长期任务时,几乎每天晚上都给原近夜打电话,啰里啰嗦地像个娘们儿。
有时候琴酒完成单人任务回家,也会看到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共进晚餐。
身为杀手的他居然感受到了一丝烟火气的温暖。
原近夜被收养时只有11岁。对于伏特加这个婆婆妈妈的人来说,养个宠物什么的都是梦寐以求的事,更别说是个活生生的半大孩子。
琴酒最开始想警告几句,但想了想又算了,难得伏特加对人如此上心。
于是三个人共同生活了6年。
对于原近夜,琴酒只对三件小事印象深刻。
这已经很不容易了,毕竟他连自己的生日都记不住。
当然,他也不屑过那种日子。
生日?纪念自己又活了一年吗?
呵,可笑。
很久之前的某一天,杀完目标之后的他回家,在桌子上发现了一块蛋糕。
奶油,樱桃,迷迭香,巧克力碎,材料简单款式简陋,与甜点师做出来的还有不小差距。
伏特加仰头坐在沙发上打呼,被琴酒开门的声音惊醒,擦了擦嘴角流下的口水。
琴酒皱眉,拭去手枪上凝固的血迹,看了眼蛋糕上点缀的红樱桃。
那时已是凌晨三点,伏特加说原近夜熬不住睡了,十几岁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他啰嗦了很多,絮絮叨叨的,像个老妈子。
等到大哥的他乐呵呵摸头,说那是原近夜亲手做的蛋糕,特意给他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