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武侠修真>灵殊>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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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1 / 2)

 不知为什么,女灵修士还是舍不得杀那宝蚕。在华清池中她舍不得直接下辣手杀这妖怪,以至于能被帚公子趁机劫走。现在剑刃相对,她竟还是舍不得。

她茫然记起了什么:似乎、似乎在某一年,她遇见了一件特别难受的事情,最难过的是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把自己身边的宝贝逼逃跑了。因为太憋闷了,所以完全就不想记得,以至于真的就忘了。

正常人怎么可能说忘就忘呢?

而且,为了不值得的男人把宝贝逼跑?她怎么会犯下这种错误呢?

女修灵士还在冥思苦想。宝蚕不知她为何停手,发着急,又吐出一口丝,想逼她杀它。谁知女修灵士已经想起它是她前世的宝贝,不忍心看它把生命连着丝一起吐出去,竟想阻止它。宝蚕脑袋到底是蠢一点,动作不够灵活,一口丝逼得太凶,眼看要扫中女修灵士!

无巧不巧,大地就在此时震动起来。女修灵士心里发急:有位会观星测地之能的师兄,不久前预测到这一带可能会有地震,劝官员先疏散当地民众。官员还没听从,如今大地真的震动!这一下不知死伤多少人。

心有旁骛,她身形一晃,眼看蚕丝要击中她命门,宝蚕根本来不及收回!

危急时刻,思凌挽着帚公子,飞到空中,抵在丝前!

女修灵士骤眼看来,思凌全身闪着点点银光,竟如一只银凤凰。她咏唱妖咒的声音,响亮清越。

“原来如此。”女修灵士喃喃。

思凌不是采桑女,而是一只银蝉妖。隔着树林与帚公子相唱和。帚公子想见她,她不好意思说出自己只是一只蝉,闭关三日,受了无尽苦楚,脱下蝉衣。采桑姑娘正苦于没有宝丝可以进贡,拣到这薄如翼、轻如风、耀如银的异材,赶紧送上去。换了大笔金银。

那著名妃子的霓裳。原来,是蝉衣所制。

而思凌脱去蝉衣之后,又苦修数日。才凝聚人形。帚公子几天不知她的下落,又被采桑女子逼婚,断然拒绝,害得采桑女气懑而亡。他知道闯下大祸。逃回帚林。

思凌修成人形之后,不见帚公子。失望极了,人世间游历几年,因缘巧合,竟然上了魔法学院。进入帚林,抽着帚公子。朝夕相处,却不知彼此就是那隔林唱和的友人。

眼看蚕丝要击伤女修灵士。思凌救人情急,强行抓起帚公子。竟然激发了潜能,开喉唱出了银色妖咏。

帚公子从里到外都被震荡,不知不觉地应和。

歌声美如宇宙天地的本源,自行延伸、舒展、繁茂。缘、孽、劫,都在这歌咏中消解,化为遍野繁花,将震荡的大地,徐徐安抚下去。

据说,在远古时,有个国度屡受地震之苦,终于出了位蔷薇公主,以神奇的花朵安定大地。而银蝉之歌,正是与公主一脉相承。

蝉这种东西,匍匐在黑暗的地底多年,只为机缘成熟时,爬到树上唱一场。唱完了,也就死了。

银蝉这种灵物啊,一生都在寻找歌侣,找到了,全身心融和地唱这么一次,一唱而亡。

最后一个尾音如流星坠落。帚公子全身颤抖。思凌声音很低的说:“你知不知道,其实从魔法学院去妖帚店有两条,我总是故意走有小吃店的一条。”

故意把钱花在食物上,就不用再买其他妖帚来替换帚公子了。

这份心意,思凌现在才说出来。

她既说出来了,帚公子同样低声回答:“我知道。”

虽然那么蠢,不知道曾经遇见过对方。可他们的心意,一直在这里。

思凌双手一松,唇角含笑,从空中坠落。

好几个月之后,阳光抚着春草。

一个小丫头片子嘟着嘴,声音清脆地抱怨:“我没有妖帚耶!长老说我另有渊源,都不让我进帚园。”

一柄清瘦的妖帚忠诚的拜伏在她脚下:“我是你的。”

小丫头片子想了想:“妖帚要忠于主人哦!你会一天比一天更爱我吗?”

“不能,主人。我爱你永远不会更多,也不会更少。”妖帚回答。

心最软的长老听见,快要哭起来了,赶紧逃开。

远古国度的蔷薇公主,向银蝉祖先传授蔷薇之歌时,这样警告:“你能忍受唱出这首歌的代价吗?会亡失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哦!”

历年来的银蝉,一唱之后,都丢失了自己的生命。而思凌丢弃了关于帚公子的回忆,而不是她自己的生命。

“有人给我们送礼!”醇总务大惊小怪的跑上来。

女修灵士手里,托着一束光润宝丝。

宝蚕吐的丝,在华清池的水中烫洗半年,终于可以用了。宝蚕曾说,它吐的丝非常珍贵。确实是这样。它能修补天底下最贵重的东西。

还有什么东西,比人心更加贵重?

宝蚕的丝,织的是梦、修补的是回忆。

而宝蚕自己,已经死了。“不要哭哦,饲主,蚕都有这一天。我已经想明白了,不怕了。只要有留下礼物,那就可以了。”它的目光这样对女修灵士说。

它的礼物,一束送进了魔法学园。“我想那个小丫头、和笨帚子,非常需要这个。”女修灵士说。

然后她转身下山,温柔的用手按按胸怀。怀里温暖的揣着一张绵纸,上面是宝蚕留下来的子。

以后,它们又会孵化出新的小蚕,找到它们自己的饲主,去修补其他梦想与回忆吧?

“姑娘慢走。”醇总务叫住她。

“怎么?”女修灵士回头。

“姑娘可不可以在这里款留片时?”醇总务笑道,“我们这里有个人马上回来。她很想见见姑娘。”

“什么人?”女修灵士皱眉。人家想见她?她还未必想见人家呢!人家叫她留她就留?那她多没面子。

“见这个人,姑娘你一定不会失望的。”醇总务向她保证。

“是么?”女修灵士爱搭理不搭理的。

“绝对的!”醇总务就差没有拍胸脯保证了。虽然没有拍胸脯,但他凑近女修灵士,悄悄吐露了一个名字。

这个名字让女修灵士眼睛猛然张大了。她立刻答应留下来。事实上。现在就算人家拉着她叫她走,她都不肯走了。她只担心被骗了,见不到醇总务说的这个人。

另一位长老也跟思凌还有帚公子说:准备准备,有个人要来见你们啦!

思凌的反应是:谁啊?来见人?叫人怎么准备?

她爱理不理的。谁叫她懒!

帚公子态度比思凌略客气一点,但也不太热衷。他天生就是这么比较疏淡的性子,除了对思凌之外,对别的事物没怎么热心过。

于是长老只好把这个名字说出来。让他们都重视一点。

这个名字说出来。果然思凌和帚公子的眼睛都睁大了。说什么疏淡、说什么懒,他们现在比女修灵士更热切,恨不能把日影立刻扳过来。一下子就到那人到这里的时间。

所以啊,说什么性子问题,不爱见人?都只看说的是什么人!

在思凌、帚公子、还有女修灵士热切等待的时候,醇总务跟长老聊聊天打发时间。

“长老哎!”醇总务畅想着说。“有了这宝丝,思凌丫头再唱也不怕了。她唱、我们补。补了、再让她唱……她魔法精进,跟小帚儿一双两好,再也离不开、忘不了,岂不是皆大欢喜?”

“你想得美!”长老送给醇总务一个脖儿拐。却也忍不住笑了。斗胆叫这几个小家伙去应华清池一劫,总算应得是皆大欢喜啊、皆大欢喜!

晨雾已消,春风吹着青青草。这世界。春来秋去,有荣有枯。谁都难免丝期、也难免面临分离。但是。只要草还会绿、花还会开、心里还有爱,那么,该吐丝时吐丝、该歌唱时歌唱,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日光穿林而入,清荫满地,闪动起万点银鳞,浓翠扑人,沾衣欲染,花香阵阵,沁人心脾,时闻好鸟娇鸣,飞舞往来绿荫之中,穿梭也似。

那鸟儿忽然感应到特别舒适的灵气,扑着双翅,欢快的齐声啭鸣起来。

百鸟朝凤!

林中行来一个青衣袍子的身影。轻轻的风从他身上飞起,抚向诸鸟儿。鸟儿感受到那人已经接受了它们的心意、而且希望它们如常生活,它们欣然的接受了他的意见,逐渐的歇了歌喉。时间又像先前一样平静,并且更加的甜蜜。

——哦对了,来人是一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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