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小鹏四个小瓢虫被抓的新闻,竟然直接上了央媒新闻,标题是《某地XX乱象丛生,中学生竟然参与》。
接着还以媒体的名义播放了小鹏等人在厕所的对话和打了马赛克的视频,就是我录的那些。
然后其它“有心”的大媒体“发现”小鹏就是周医生自杀案的当事人之一,于是开始跟踪报道,舆论开始反转。
接着公安机关开始调查周医生自杀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最终以涉嫌侮辱和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将小鹏的姑姑、姘头、父母提请检察院逮捕并获得批准。
至于小鹏是什么结局,我们也懒得深究,这辈子肯定是毁了,当然也是他自找的。
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所以一般情况下,侮辱和诽谤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才可能将对方绳之以法。
而这个周医生自杀案,跟之前某地快递点人员拍摄视频,捏造某客户是小三的事实在网上传播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一样,公安机关认为该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主动进行刑事侦查,以国家公权力的名义介入进来。即前述法条中的“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天下午,我正参加学院组织的期末英语考试,在快交卷的时候,裤兜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当时我正烦躁着呢,因为有几个单词我想破头也回忆不起来怎么写,于是把手伸到裤兜按下挂断健。
可是接着又打来,我按掉,又打来,直到我的手机被监考老师收走......
考试结束,从考场领了手机领了骂再出来之后,我气鼓鼓地打开手机,发现未接电话都是唐瑜嫣打来的,于是回拨了回去。
电话接通之后,唐瑜嫣在那头埋怨道:“哎哟,韦大律师这么忙,连小女子的电话都不接了啊。”
我苦笑着说道:“我的大姐唉,我刚才在考试呢,还因为挂掉你的电话被监考老师抓了。”
唐瑜嫣说道:“这样啊,你现在在哪?”
我说道:“在法学院啊。”
唐瑜嫣说道:“你在那等着,我现在在你们学校校门外,我们一起吃个晚饭。”
我看了一眼在边上等着的李健他们三人,说道:“单独还是跟他们?”
唐瑜嫣说道:“单独,我有事找你聊。”
挂掉唐瑜嫣电话之后,我对李健他们说道:“那个,唐瑜嫣找我有点事,你们先走吧。”
李健一个箭步靠近我并搂住我的肩膀,说道:“我早就看出你俩有猫腻,说,你和唐护士是不是互相有意思?甚至已经勾搭在一起!”<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