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陈将一切都看的很开,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只是时不待我。自己想要拥有保护的越多,所要背负的压力责任就越大。
没有报怨和消极,抛开所有烦恼,只有一心的提升实力,才能让自己安心。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罗陈似是回到从前,无物不卷,早出晚归。
一袭白衣笑脸,持枪离城,一身血衣,笑脸依旧,戴月而归。
城内城外,讨论不断,火热如常。
“这笑脸怕是疯了吧?在弃乱之地这么卷,这是真用命在卷,不愧是能枪杀高阶武师的人。”
“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如此之强,俗话说的好,狠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古人诚不欺我。”
“这位牛头兄说到我心口了,不疯魔不成活。”
“这有点像我二大爷他家的崽,也是每天早出晚归,满身伤痕,眼睛通红臃肿,谁也不理,也不说话。”
“你二大爷的崽子咋地啦?”
“自古多情空余恨呐!”
“说人话!”
“失恋。”
众人:(﹃)
…
当然,罗陈这不是失恋,现在唯一能使他平静安心的只有那些一群群的小可爱,虽然对你叫的很凶,但它们满眼的都是你。
一个个前仆后继的来送温暖,它们是在用生命来舔你,罗陈无奈的望着,突然想起现世罕见的一种生物,其名舔狗。
几十年前还遍布全国,不过又是随着土地置易,濒临灭绝,令人扼腕叹息。
罗陈收敛杂念,继续前行,一头头血兽争相扑来,右手执枪,一点一戳,一刺一扫,周身一米内无兽能进。
血兽攻击太过单调,破绽百出,已经没有磨砺的必要了,大型血兽又太过罕见,罗陈默默的思考着去什么地方才能有收获。
蛛穴蚁巢?当我没想,直接否掉。要不再去太阳之城康康,是一种选择。
罗陈停足,终于见到一头大可爱了,其首如狮,身似巨犀,正脚踏地面,准备冲来。
继续打量着,迈步前上,不快不慢,离之三丈,血兽踏地冲来,张口怒吼,嘴漏獠牙。
诶,血兽怎么都这个德行,凶狠莽撞,但如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将至半米,罗陈气势如常,意指似湖中水,波澜不起。
枪出如雷,两段爆发,落至其额,穿透其中,巨兽身体因惯性继续冲来,罗陈抬膝以脚轻松抵住。
眼神复杂,也许,人类在灾难面前就如同眼前的一群血兽,虽然它们没有情感只靠本能,但结果却是一样。
不过,该拿的东西罗陈也是没有丝毫犹豫,开颅取晶。群兽退去,持枪继续前行。
一路走向太阳之城,血兽与人变得稀少。走过一道血线,似是来到另一个领域。
逐渐前行,依旧无影,但是微弱的波动传来,有人立于身前。
罗陈持枪迅速向前一扫而过,落空了?这就是隐身吧,借助光影科技令人视觉出错,干扰环境的光线。
但是,对于武师来说,存在必有痕迹,虽稍有麻烦但也不致命,除非一来就出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