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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八章 叛卖(1 / 2)

 抓紧时间——就在今晚,上一道自劾的密折,将清华园之会,委婉上奏,自请处分。←頂←点←小←说,

这道密折,自然只能说惇王说话“奇奇怪怪”,而自己,对这个“奇奇怪怪”,觉得有点“奇怪”,不过,并不真正明其所以然。绝不可以说,自己对这个“奇奇怪怪”,不但心知肚明,还是默许甚至支持的。

但论如何,既然觉得“奇怪”,就应及时上奏,如是,说不定就可将此骇人听闻之逆案消弭于萌芽,自己念不及此,实在是太“粗疏”了,难逃“壅于上闻”之责。

如此一道密折,确实是恭王心目中的“正办”,但要宝鋆做出这个决定,实在并不容易。

从道义上来说,这等于背叛和出卖了惇王。

若没有宝鋆大包大揽,代表恭王,对惇王的计划,做赞许和支持的暗示,惇王未必会走这步险棋。在这个事儿上,双方其实是建立了事实上的联盟关系,大伙儿本是一条船上的人,现在船漏了,恭王方面不是想着抢险补漏,而是要先跳船了。

如果恭王拉着惇王一块儿跳,倒也罢了,可是,恭王不但没有拉惇王一把,反而在自个儿跳船的时候,向后伸了惇王一脚,叫他五哥在这条破船上坐得实在、下不来了。

毕竟,现在对于惇王涉案,“上头”只是怀疑,并直接的证据,自己上这道密折,再怎么“委婉”,也等于指证惇王实为此案幕后之主谋了。

出卖盟友。保自己。正儿八经的叛徒啊。

还有。这道密折一旦递上,就只能认打认罚,至于如何打、如何罚,就完操之人手,由不得自己了。

自己会受到什么处分呢?

这决定于“上头”会如何定性自己的所作所为。

如前所述,在密折上,不能说自己对惇王的“奇奇怪怪”毫所觉,这么说。没人会信——宝佩蘅的脑袋瓜好用,谁不知道?但既有所觉,何以不早早奏闻?竟任贼子遂其恶行,方才迟迟举发于后?

只好这么说了:虽觉有异,但是,惇亲王国家至戚,我怎么想得到,他竟会为此荒唐悖逆之举?如果是我误会了,如此上奏,岂非妄污国戚。离间天家骨肉?这个罪名和责任,叫我如何担当得起?

就看这套说辞。“上头”信还是不信了。

宝鋆认为,慈禧和关卓凡是不会相信的,但慈安就不大好说了,有可能信,有可能不信,但就算不信,可慈安心软,自己的姿态意味着认低服软、输诚悔过,母后皇太后那儿,是有可能装个傻,主张“保”宝某人的。

何况,自己反水于惇王,用洋人的话说,在这个案子上,自己算是转做了“污点证人”,这个,得算是“将功折罪”了吧。

“量刑”的时候,于情于理,对此都要有所考量的。

事实上,这也是恭王主张他上密折自劾的重要的原因之一:除了“自首”的姿态,还要有“立功”的表现,这样,即便有人有心赶尽杀绝,回护他也有可措手之处。

好吧,假设相关人等不以为甚,意赶尽杀绝——相信或假装相信密折中说的话,也承认告密的功劳,那么,自己会落个什么处分呢?

降级是必然的,但应该不会太狠,顶多两三级,而且还得另外找个名目。这是因为,自己之前的过失和之后的补过,都不宜公之于众。

这个案子,实在算是丑闻,不要说自己,就是惇王,只要不是如肃顺一般,绑上菜市口;或如端华、载垣一般,赐三尺白绫,那么降罪诏里边,也只能含糊其辞,一句“荒唐行”就带过去了。

如果降得太狠,这个名目就不太好找了。

不过,降级不是什么问题,降多几级、降少几级也没什么实质的区别,宝鋆做到一品大员,履历中摆着有不少“加级”的奖励,大多数情况下,降级的处分,都可以用加级的奖励冲抵;甚至,就算职,也没有什么太大关系。时机合适,寻个由头,找个有分量的人士——比如恭王,上折为他乞恩,一道恩旨就可以“起复”,官复原职。

宦海波澜,宝鋆并非没有受过严重的处分。

咸丰十年,英法内犯,火烧圆明园,宝鋆留守北京,他身负“会办巡防”之责,同时亦是主管三山的内务府大臣,却不敢出城一窥,大大激怒了文宗,将其从一品顶戴一口气捋到五品顶戴。旨意上切责的话,也说得非常难听,其中居然有这么一句:“实为我满洲人中之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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