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轩亲王允准征善、承善兄弟进读宗学、领取恩俸,于私,郭嵩焘再也不必内疚神明;于公,郭嵩焘亦认为,在神机营被黜出旗、公主承嗣继统的大背景下,此举对于收拾人心、尤其是旗人和宗室的人心,是大有好处的。
肃顺跋扈,做事情不给人留余地,得罪的人多,对他衔之次骨的人便多,其中尤以旗人为甚——肃顺抑满扬汉,大刀阔斧的削减八旗钱粮,他在位的时候,不晓得有多少人,恶之欲其死?
可是,吊诡的是,肃顺真的伏法了,舆论却开始反转了。
开始有人念叨他于艰难万端的情势下维持住大局的好处了,惋惜开始多于谴责了,最主要的是,愈来愈多的人,开始觉得肃顺“冤枉”了——不是说肃顺没有过错,不该下台,而是罪不当罚。
肃顺之罪,无论如何,不至于死——而且,还是“显戮”。
至于载垣、端华两个,就更加冤枉了,简直就是“陪绑”。
争议最大的,是载垣、端华、肃顺等“三凶”的罪名——拢共八款,其中的绝大部分,都可以说是“欲加之罪”,有的捕风捉影,有的无中生有,有的简直就是颠倒黑白。
先跳过第一款,从第二款看起:
“御史董元醇条奏皇太后垂帘等事,载垣等非独擅改谕旨,且于诏对时言‘臣等系赞襄皇上,不能听命于皇太后,即请皇太后看折,亦为多余之事。’当面咆哮,目无君上。”
有人说,肃顺他们的话,说的虽然不客气,其实是没有错的:政事上头,如果听命于皇太后,不就是“垂帘”了?还算什么“顾命”?
一切谕旨之撰拟,本就皆出自顾命大臣之手,何来“擅改”一说?如果说,不按照皇太后的意思拟旨就叫“擅改”,那么,直接“垂帘”好了,还“顾”个什么“命”呢?
本朝也好,前朝也好,都不乏冲龄继位的皇帝,可是,只要有顾命大臣在,什么时候有请太后看折子的先例呢?
第三款,“每言亲王等不可召见,意存离间。”
谁都晓得,这个亲王,其实特指恭亲王。
“意存离间”是肯定的,可是,这个“离间”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对:又不是逢年过节的,皇太后召见亲王干什么呢?国事不同家务,皇太后和亲王,不该有国事可谈;如果是唠家常,那该找福晋来唠——那是妯娌之间的事儿啊!就是普通人家,也不该嫂子和小叔子唠家常的呀!
第四款,“肃顺擅坐御座,进内廷当差出入自由,擅用行宫御用器物。”
“擅坐御座”自然是“大不敬”,可是,这是既无法证明、亦无法证伪的一个事儿;至于“进内廷当差出入自由”——废话,肃顺是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内务府总管,他不“出入自由”,谁“出入自由”?这居然也成了罪过了?
至于“行宫御用器物”,是哪一件呢?行宫那么多的器物,大而化之,统统可以说成是“御用”的,肃顺“擅用”的,到底是文宗专用的某件器物呢,还是随手拿起来的杯子碗碟呢?
第五款,“内旨传取应用物件,肃顺违抗不遵。”
哎呦喂,这一款,不是显见得肃顺不肯曲阿上意,严格按照“则例”办差吗?这不是“古大臣之风”吗?这……本来是应该传旨表彰的呀,怎么反倒变成了罪过?不然,难道“内旨”要一座金山,也给搬了进去不成?
这一款,真是近乎颠倒黑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