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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李春莲(2 / 2)

最终洪鑫也是无奈道:“唉……谁让李春莲的外表太给咱们假象了,让大家第一时间对她产生同情心和信任感。这也给我们大家敲响了警钟,再有新人来的话,一定要多多提防下。我们不欺负新人,但也绝对不能容忍一些别有用心的家伙破坏团队的利益!

话说此次任务中,死的最可惜的就是刘凯了……”

身为4号地狱空间的队长,洪鑫一直对刘凯的死感到惋惜。刘凯可以说是继苏宇凡后,又一名可以直接看出潜力的新人。虽然不属于她和宋瑜这类头脑分析型;但假以时日再遇到休息区这类任务时,刘凯一定能成为苏宇凡那类冲锋陷阵的优秀人才。

不是那个令人恶心、呕吐的李春莲可比的。

李春莲由于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天生就是左腿残疾。

腿部残疾的她,上小学的时间也比其他人晚两年。

等她后来在县城上了小学,在学校时整日里没少受同学、尤其是男生的欺负。不是下课后从背后推她一把,就是上课时用铅笔扔她,再就是趁她上厕所不在座位的工夫,把书包里的书扔地上或是往里面倒水。

经常能看到李春莲往办公室里跑,去找老师告状。久而久之一次次地,老师也厌烦了,不在理会她的事情。外加上李春莲的学习成绩极为一般,甚至说是可以扯班级的后腿。老师都想把她赶走,让李春莲转班或是转校。

之后好不容易上了初中时,情况略有好转;但学习成绩死活提不上去,初中老师仍是不待见她。

初中和高中的老师特别看重学生的成绩,这可是和年终考核有直接的关系;与老师们的工资、晋升职称挂钩。

以至于李春莲18岁初中毕业后就在县城里打工。可是她所在的县城就这么屁大点地方。哪里会收留年纪又不大,腿脚还有残疾的女孩工作。

于是她便打算去往大城市碰碰运气,然后就辗转来到那些二线城市打工。也找到了一家愿意收留她的饭馆,负责厨房的工作。

城市里的工作远比县城里的多。

有的地方看他们可怜愿意收一些留残疾人,当然,也有更多的地方把他们拒之门外。

由于李春莲从小受欺负,导致后来长大成人时性格发生了扭曲。

自打她过了28岁之后,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工作超过3个月。她不是被老板挤走就是被同事挤走。

因为那些工作单位的人,刚一上来看李春莲比较可怜,方方面面都尽可能地照顾她。

但时间长了就发现李春莲就像是耍大牌似的指挥别人这个,指挥别人那个。仿佛是想把从童年时所受的欺辱从别人身上找回来。

久而久之,从性格到心里都发生了极度的扭曲,甚至可以说她是个女变态。

当服务员时,老是借着腿脚有残疾的理由,不干活还指挥别人;如果别人指出她这点,她就回答你们在招我来时,就知道我是个残疾人,无法干太多活。

干销售工作时,她是卖服装的导购。别人都是站着,店长允许她坐着。而后她本人又嫌坐着揽不到顾客,影响她的提成。她便开始学会抢单,不管是哪个同事正在为顾客介绍,她都能给抢走。

以至于到了最后,就算是顾客比较多的时候,其她的导购顾不过来;她也会草草地给眼前这个顾客介绍完或是带着顾客结账后,立刻一瘸一拐地“跑”到店长那,抢店长的业绩。

众所周知,大部分服装店的店长即使得到业绩也不算在自己头上,而是放在店里,吃总店的提成。即使是这样,李春莲老是抢自己等人的业绩,她们哪受得了。

她又从事过美发美甲的工作,这对她来说倒是能挣到不少钱。

因为不明所以的顾客,第一眼在看到她的外表时,就被她给欺骗了,就如同洪鑫、宋瑜、苏宇凡等人一样。

顾客看李春莲外表可怜就找她服务,但同事之间都知道她是怎样的德行。所以她不管在哪里都干不长。

后来无论她在哪工作,不出一个月总能把周围的同事都得罪了;不到三个月,一定会被上司和同事一起挤走。

同事之间本来就是竞争关系,但在谈到李春莲这个这个问题上,他们都出奇地齐心要挤走她,没有一个人站出为她说句好话。

难怪其他不少的残疾人都结婚了,她都35了还没搞过对象。

在从小受欺负这方面,宋瑜虽然和李春莲相似,但他可是还一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

否则宋瑜也早就被后进入的洪鑫和苏宇凡,合伙当作众人的踏脚石,成为第二个李春莲。

接下来众人在都讨论分析完这次的任务时,最后捎带脚提到了洪鑫获得的帕特里克面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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