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要如何做,才能有幸听她弹完整支曲子?”
听翎钧说,他母妃有交待,这《凤求凰》,一辈子,只可弹给一个人听,万敬初顿时觉得,自己的心,都“明亮”了起来。
这种“明亮”,他从未自之前的人生中体验,却莫名的,使他心生欢喜。
“有些事,还是你自己去跟她问询才好。”
“我虽是她兄长,却不便,事事替她做主。”
瞧了一眼万敬初的反应,翎钧顿觉心头一紧,暗道了一声“不好”。
万敬初是个从没经历过的“雏儿”,自不明白,他对朱尧媛,是何种心思,而他,却是尝过心陷,是什么滋味儿的。
这丫头,可真是,可真是……
“那我,去跟她问。”
万敬初稍稍犹豫了下,然后,仰头,将在手里掐了大半晚上的那小半杯酒一饮而尽。
酒气清香,却辛辣入喉。
从未喝过酒的万敬初,被这小半杯酒,呛得双眼含泪。
“这东西,分明如此难喝,为何,却有那么多人痴迷?”
不解的看向翎钧,万敬初那比常人略显白皙的脸,此时,竟泛出了浅浅的桃色。
“练琴辛苦,又常常磨破手指,为何,你未放弃?”
翎钧没直接回答万敬初的问题。
他笑着看向自己手里的酒坛,对着江南的方向,缓缓举高,仿佛,是在与远在彼处的柳轻心同饮。
“琴可静心。”
万敬初不知翎钧此般举动,是有什么特殊意义。
但出于对翎钧的尊重,他还是认真的,回答了问题。
“酒亦可。”
翎钧喝了一口酒,笑着转向万敬初,与他对视。
“琴可辨人。”
万敬初仍不死心,继续跟翎钧强调,练琴与饮酒不同。
“酒亦可。”
翎钧依然在笑,仿佛,已看到了远在江南的,柳轻心的低眉浅笑。
“琴可伤人。”
万敬初显然并不赞同,翎钧的说辞。
他不懂酒,亦不懂人心。
“酒亦可。”
翎钧深深的吸了口气,将坛子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酒顺着他的脖颈,渗入领口。
这一刻,他似乎不再是那个,令人生畏的“煞星”,而是一个,只盼能与所之人,戎马天涯,静看出落,闲数云卷云舒的浪子。
“我,看不懂你。”
万敬初抿了下唇瓣,诚实的说道。
“莫说是你。”
“便是我自己,也时常看不通透,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丢掉已经空了的酒坛,翎钧飞越下屋顶,缓步,往已经没了焦糊气味的听弦坊前堂走去。
……
听闻听弦坊被烧,住在店铺二层的四人,遭虐待残杀,正捧着一碟梨花酥,准备去跟隆庆皇帝卖乖的朱尧媛,僵愣在了原地。
她的眼睛突然很疼,仿佛下一刻,就会瞎掉的那种。
她再也见不到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了。
他死了。
因她思虑不周而死。
惨遭折辱而死。
她早该想到,沐德丰那样的恶徒,定会在遭了她挤兑之后,拿无辜之人撒气的,她,她……
“媛儿?”
正在跟姜如松吩咐,处置沐德丰事宜的隆庆皇帝,仰头活动疲累的脖颈。
偏巧,目光就半分也不差的,对上了僵愣原地的朱尧媛。
朱尧媛,是他所有子女中,最让他省心的那个。
然,事无绝对。
难道,真是如跑来跟他哭诉的,黔国公沐昌祚说的那样,沐德丰对那乐器坊主人痛下杀手,是因为,争风吃醋,不甘将心之人,拱手他人?
朱尧媛才八岁。
纵是长在后宫里的女子,会比寻常人家的闺秀,早些“懂事”,也断不应该,这么小小年纪,就与人私相授受才是。
但瞧她此时表现,那沐昌祚说的,仿佛,也不能算是,全不可信……
“父皇。”
听到隆庆皇帝唤自己名字,朱尧媛立刻就回过了神儿来,对他盈盈一礼,面带微笑的,走到了他边。
“媛儿可是认识这听弦坊的主人?”
隆庆皇帝是个惜羽毛的皇帝,自不会喜欢,自己的女儿,传出与人私相授受的丑闻。
他的话,说的非常含蓄,但语气,却严肃怕人。
“回父皇的话,媛儿认识。”
听隆庆皇帝口气,朱尧媛便明白,是有人,跟隆庆皇帝嚼了她的舌根。
在这种况下,失口否认,只会引隆庆皇帝暴怒,而引隆庆皇帝暴怒的结果,就是她之后的所有言辞,都会被认为是狡辩。
如今之计,最聪明的应对,就是实话实说。
当然,是避重就轻,尽可能多拉旁人下水的,实话实说。
“走动甚密?”
见朱尧媛半点儿未露慌乱,隆庆皇帝反倒有些不太敢确定了。
他稍稍拧了下眉,跟朱尧媛又追问了一句。
“算不得甚密罢。”
朱尧媛稍稍拧了下眉,似是对隆庆皇帝的说法,颇有些不悦。
“总共去过那乐器铺子三次。”
“有两次,是跟翎戮哥哥一起,一次,是跟定国公府的嫡小姐,徐婉玉,一起。”
朱尧媛“认真”的想了想,低头,扳着手指,跟隆庆皇帝“详述”起了自己前往听弦坊的三次经历。
“第一次,大抵是去年六月下旬。”
“媛儿应成国公府长房夫人之邀,去参加成国公府老夫人的寿诞茶会。”
“茶会结束后,媛儿打算去翎钧哥哥府上,摘些木槿回来,给母妃装点茶案。”
“临行,定国公府嫡小姐徐婉玉的马车折了轮轴,而她一个未出阁的闺秀,又不合适在成国公府门口久候,便央媛儿,顺路送她回去府。”
“媛儿想着,索都是皇家姻亲,寻常里,关系也不错的,便应了她恳求,了她上车。”
朱尧媛说的不疾不徐,时而,还会停下来,“回忆”一番,仿佛,是要竭尽所能的,为隆庆皇帝还原当时景。
“路经坊市,定国公府嫡小姐徐婉玉说,前些时,她的琴崩了琴弦,使丫鬟送到了父皇说的这听弦坊修痕调音,算子,该是能取了,即是经过,便干脆,顺道儿取回府去,使她耳根,免遭她母亲半聒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