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倒也爽快,下午他就带着十几个国土资源部的人拿着相关的手续、资料一起来了。这回他充分地向王二柱展示了一下我国政府部门的最高工作效率!随行人员全都是现场办公、一条龙的服务。到晚饭前,签好的协议就到了二柱子的手中!
这恐怕是新中国有史以来涉及面积最大、办理速度最快的一个土地使用协议了。从谈判到签约直至现在协议生效,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4个小时的时间!居然比四人组的车速还要快!看样子这些人好像比二柱子还急!到签字时二柱子才知道,那个一直在旁边笑眯眯看着他的胖子大叔原来就是国土资源部的部长!
签字后刘云终于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怕王二柱突然改变主意,不去大沙漠里种树了。那样的话自己找谁去呀?这个坑他不跳谁跳啊?还真别说,这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就好像是量身为王二柱准备的一样!简直就太适合他了!估计上帝制造这片沙漠时就是为他而准备的吧?这样一个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大沙漠应该至少也可以拖住他几十年的发展步伐了吧?就算他本事再大,十几年内应该翻不过身来吧?刘秘书无比幸福地想道。
按照协议中的规定,王二柱创办的林业公司在今后五十年内都享有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里除绿洲外的一切地方发展林业,种植树木的权利!并且可以在一定的绿化条件下对树木进行有计划的砍伐和销售!国家将对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并且对公司在沙漠中种植的树木免税十年!十年后国家将按照国内其他林业公司的标准对其酌情收取税款。
但是,在此期间王二柱的公司必须不遗余力地在沙漠中进行树木种植、发展林业!每年至少要保证在沙漠中增加一万平方公里的绿化面积。直至整个沙漠全都完成绿化为止。并且达到绿化要求。否则的话就要向国家进行巨额的经济赔偿。另外协议还重申了刘云在电话里讲的那三不原则,并且还做出了很多细化的要求。除了林业以外王二柱的公司不能在沙漠里进行其它任何活动。并且今后在国家对沙漠内自然及矿产资源进行开发时他还要给予积极的配合等等等等。
最后,在协议的附加条款中应王二柱的要求追加了一条,国家会有偿地租借一定数量的飞机供王二柱的林业公司用于,且仅能用于从事在沙漠中与种植树木有关的工作!租借期间王二柱和飞机属于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
总的来看,基本上这就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也就是说,今后五十年内国家让你到塔克拉玛干这片沙漠里去种树,你种也得种、不种也得种!必须每年都让沙漠增加一万平方公里的森林面积!种的面积不够就得罚钱!种的面积够了,密度不够还是罚钱!反正你得把这片大沙漠给我变成森林,要不然就罚钱!罚死你!
而且你还只能种树,只能在沙漠里种!绿洲不许去!其他的事情都不许干!当树木种植密度超过要求时你才可以进行砍伐!
这个协议一签署就无异于在王二柱的头上加了个紧箍咒!那可是每年一万平方公里的绿化面积啊!而且还是在大沙漠里!这简直就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算是在水土条件好的地方,要完成这样庞大的绿化任务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沙漠?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而且就算你把这些树木都种下去了,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呢?你要对这些树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吧?在一万平方公里的茫茫大沙漠里,你怎么做到这些?每天都雇飞机?那可是每年一万平方公里!总共三十多万平方公里!你今后伐木挣的那点儿钱够雇飞机的吗?大家几乎都同时想道。
签约完毕后几乎所有人都眉开眼笑地用一种极度同情的眼光看着这个世界上最有钱的超级大白痴!你不是只干不可能的事情吗?这回看你怎么干?<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