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都市言情>云云古代悠闲生活> 第七十四章 农家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七十四章 农家(2 / 2)

收了东西好布料的三奶奶有些不好意思,所以准备了不少山货让他们带着。一袋子肉干,一袋子干蘑菇,一袋子沧城这边特有的金丝小枣,还有一坛子自己腌制的咸鸡蛋。

看着这一堆的东西,若云等人再一次被这山民的淳朴和善良给感动了。他们没有推辞,因为不要这些东西估计三奶奶心里会不安,所以就大大方方的收下了。

见他们收了自己准备的东西,三奶奶这才高兴的满脸开花,带着媳妇们把一行人送出了门。

陈三爷带着大儿子、大孙子还有两个村民一块把老虎抬上了自家的牛车,跟在若云他们的马车后面。

而刘川是自己骑马的,长枪一背,骑在马上,还真有点江湖少侠,英姿飒爽的感觉。惹的楚子恒也非要骑马。

这些日子在银震的训练下,楚子恒已经能自己骑马上路了,就是骑的不快而已。

正好今天跟陈三爷的牛车同行,速度也快不起,所以银震也就同意了让他骑马。

牵出皇上留给他的那匹黑色骏马,楚子恒后来给它起名叫追云,因为这马通身黑亮,唯有四蹄处约有一寸高的雪白毛发,奔跑起来就好像踩在云朵上似得,所以取了追云这么个名字。

翻身上了追云的马背,今天他一身宝蓝色的长袍,黑色长发高高束起,用同是宝蓝色的发巾包着,一身的挺拔利落。俊朗的脸上,洋溢着一丝丝开心的微笑,若云都有些看呆了“额,这小子还真帅的啊!”

刘川没有注意楚子恒的打扮,他看到楚子恒胯下的马时候,有些呆住了,然后脸上满是羡慕的神色。

他是个懂马之人,一眼看出楚子恒这匹马不是凡品,很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日行千里的宝马。

不过想归想他却没有一丝的觊觎,拍了拍自己胯下的马,自己的黑金也不错,跟着自己好几年了,最是忠臣,就像自己的伙伴一样。

黑金好像感受到了主人的感情,甩起尾巴,低吼了一声。

随着黑金的这一声低吼,众人开始往沧城方向赶去。

因为是和牛车同行,大家的速度都不快,用了将近一个时辰才到了沧城城门口。本来看到一行这么多人守城的官兵要来询问,不过看刘川以后,停了脚步,恭敬的道“刘师叔您回来啦!”

看到这守城的官兵比刘川都大不少的样子,居然恭敬的叫他师叔,若云等人都非常好奇。

还是陈三爷给众人解了惑,原来刘川的师傅姜德总镖头,在这沧城非常受人尊敬,虽然入室弟子就区区几位,但是记名弟子却有几十人,这官兵肯定是姜德某个记名弟子收的徒弟。

若云等人不禁刮舌,几十个记名弟子,那这些弟子再收徒弟,徒弟再收徒弟,再加上这些徒弟的亲戚朋友什么的,那这沧城岂不是大部分人都跟姜德挂上关系了,看来这姜德这人不简单啊。

这刘川对这种事好像已经司空见惯了,指着陈三爷牛车上的老虎尸体道“昨天去南山村帮着陈三爷他们除害去了,你赶紧去师兄那放出口信吧,有需要老虎身上的东西的,赶紧去来福客栈等着吧!”

“哎呀,还是咱们刘师叔厉害,这么大只的大虫说杀就杀了,我这就去放口信,师叔您放心吧!”那个守门的官兵兴奋的道,好像是他打死了这只大虫似得。

“三爷,为什么要去来福客栈等着啊?不应该去药铺或者酒楼吗?”楚子恒不解的我问道。

“少爷您忘了,昨天说了我二儿子在这城里开了间客栈,就是这来福客栈啊。”陈三爷笑呵呵的道。

“既如此表妹我们不如也去来福客栈投宿吧,反正有三爷这个熟人也方便。”楚子恒对着若云的马车问道。

若云也正有这个意思,既知道有熟人了,就当然去住熟人的店了,古代人出门在外多是靠朋友,就道“表哥的决定甚好!”

听了若云像是在夸奖自己,楚子恒十分欢喜,“那,三爷我们就去陈二叔的店里投宿吧,您可要给我们安排妥当喽!”

陈三爷闻言,笑呵呵的道“那就多谢诸位照顾小儿的生意了,放心,放心保证妥妥当当的。”

进了城,刘川要回镖局,就和大家告了辞。

跟着陈三爷的牛车到了一条比较繁华的街道,在一家栈门口停了车。这客栈的规模属于中型客栈,门面虽然擦的挺光亮,不过看起来已经有了年月。

看来这陈二叔在这城里开客栈的时日不短了,怪不得陈三爷家里看起来条件比一般山民家里好很多,两进的大瓦房住着,三奶奶和媳妇们的衣着也都是八成新。

“老二,赶紧出来吧,贵客到了!”陈三爷停了牛车在门口喊道。

听到声音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中年男子,身材略微发福,白白胖胖的样子。看了自己的老父和大哥,急忙跑了几步,“爹,大哥你们来啦,我这听说昨天请了刘师傅去咱们村打虎,心里正担心的呢,事情怎么样呢?”rs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