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里尼克是高鼻梁,尖下巴,性感胡渣,拥有着深邃大眼睛的阿米尔帝国帅哥。若在平时,这赫里尼克便是万千帝国少女的崇拜偶像。
但此时,眼睁睁的看着帝国战象与士兵在炮火中成为灰烬,赫里尼克面色变得极其狰狞,其在城头上大叫着指挥。
“兵士!命战象兵快撤,要快!传令!准备泼油点火,泼油点火!烧死他们!烧死他们!”
便在传令兵下去不到一分钟时,忽然城中大乱起来,原来是一辆堡垒炮车冲过了城门,到达了城内。
金奈城有三十万人口,是阿米尔帝国东南最大城池,这是一座白色城池,里面的建筑,统一被刷成了白色墙面,便是房顶,也涂上了一层白色石灰。
阿米尔对此城很是用心,但堡垒跑车进来,却给这城池带来了毁灭性灾难。
有着第一辆,便紧接着第二辆入城,炮车们陆陆续续冲进街道,街道上兵士奔走,试图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对堡垒炮车进行阻拦。
但面对绝对实力,这一切都是徒劳无功。
堡垒跑车入城的任务,可不是毁灭建筑,也不是杀伤敌军,他们第一时间调准炮塔,对着城墙上的炮台开始轰击。
随着接连不断的炮响,一处处炮台被毁灭,有几次,竟然是堆放的炮弹箱被击中,将整个城墙都差点炸裂。
战斗进行了两个小时,陆逊觉得差不多了,于是下令全军出击,入城。
赫里尼克眼见着城外敌军缓缓推进,大叫着指挥全军迎敌,没有了炮台,十多万人马也不是好惹的,便是再厉害,也要将敌人咬下一块肉来。
陆逊为了不误伤堡垒炮车,早命停止了远程炮攻击,但光是坦克,还不能攻下城池。
远远的望见城楼上的赫里尼克,陆逊看出来,这人应是此城最高指挥官。
算算距离,大概八百米。
“你们说狙击手有没有把握一击即中!”陆逊问着身边的张与潘。
张入军不久,只在书上了解到狙击手能力,事实却未亲眼见过,但潘不同。
潘是土生土长的辰河国国民,他是听着辰河国一切传说长大的,这其中自然包括狙击手。
“司令!这个距离,我军每个团的三十名狙击手,至少有一半可以做到一击必杀!”
陆逊也点点头道:“我有同感,传令下去,命第十四团组织狙击手,射杀敌军指挥官。还有,那指挥官身旁的副官,下属,也同时歼灭,不留活口!”
辰河军狙击手如今经过四五年训练,已然成长成为掌握精确射击、伪装和侦察技能的特殊兵种。成为军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狙击手常常在战斗行动中起到决定性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