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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四章 交错的两天(四)(1 / 2)

 当此时也,伊芙体内的内力多到什么程度呢?略约等同于叶孤云一身修为的一半。』

一半?听起来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

好吧,得先知道一些基本的概念和背景。第二世时,在那个高手云能人辈出集的江湖,叶孤云也能被认为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的武学奇才,“剑掌双绝”,“预备剑仙”,在穿越之前,他已是年轻一辈之,甚至是,实战而言,已经凌驾于好些个声名显赫修为高深的老不死之上。而在这个世界,他又是单挑未逢敌手(目前而言),被评为“传奇之上,凌驾半神,抵近神o”(略有夸张)的顶级强者。其修为之高,可想而知,便是只其一半,也已然逸群,非同凡响。

而拥有这“一半修为”的伊芙,才开始修炼了多长时间呐

事实上,伊芙体内的内力的来源非常复杂。

其一是她先前不加节制地修炼所得来的“丰硕成果”,这占了小半部分;其二是叶孤云输送到其体内用以导引和援护而后余留下来的小部分内力,量很少,却难搞(不属于自身的);其三是疗伤过程中还在一直不断自外界涌入其体内的离散元气――也不知道这种完全无法解释的神异状况是因何而生的,或许,是来自其恶毒血脉的作为糖衣的一种馈赠?其四,占了最大最大的部分,来自于“原始新生”所带来的那股旺盛的“生命力”。

那股“生命力”其实一直都很温和很安分,但是,除了时不时地为伊芙提供体力和精力的补充外(这也只是极少的一部分),它没有任何疏泄的出口。它没法疗愈伤势,也不用修补身体,而在内外的压制之下(叶孤云和伊芙共同导引),更别想强化身体,或者转化为魔力。它就只能静静地存留在体内,唯一能充分接触的,便是仿佛无处不在的内力。然后,当压制放开,它便如开闸的洪水,汹涌澎湃且势不可逆的全部转化为内力

换句话说,先前为重铸经脉提供了莫大帮助的那股“生命力”,这会儿却为内伤的疗愈制造了本不存在的一层更大的困难。

不管怎样,既然已成事实,那么也就唯有着手解决。如此巨量的内力自然不能由得它继续以游离脱序的形式存留在体内,而解决的方法主要有两个,一是排出体外,二是炼化收敛留为己用,毫无疑问后者是更佳的选择,但要办到这个就需要修炼更高明的功法,《清浊经》显然已满足不了需求。

于是,没有任何犹豫,叶孤云将只传给过那名故人的一门高深功法传给了伊芙,这门功法有个很熟悉很经典的名字:《玉女心经》。看到这个名字就该知道,它和叶孤云自己修炼的大多数武学的来历一模一样,都只是情怀的产物――呃,不要联想到舒淇和李丽珍啦,纯洁点,该往金大侠身上想。

与原著相比,叶氏的诸般武学,或取其神,或取其形,甚至只取其名,实质已大相径庭。但不要怀疑它们的精妙高深!到底是一个开足了外挂的穿越者窥破了武学的奥秘而精心设计出来的功法,如何能差?

《玉女心经》就是一门只取其名的自创功法,除了名字,和原著再无瓜葛,其本质就是一门经过反复增补反复提炼雕琢而成的最适合女性修炼的顶级内功心法,共分四篇,《繁花篇》、《秋水篇》、《冰心篇》和《仙尘篇》。

在叶孤云的引导下,伊芙轻易地就将第一篇《繁花篇》学会,并迅练至圆融,进度之快,直让叶孤云瞠目结舌。而她体内的汹涌内力才耗去了三分之一!

无奈何,叶孤云只好接着将《秋水篇》传授给伊芙,只是,他如何也不会想到,相同的境况,竟再次生

要不要这般天才?要不要这般妖孽啊?

叶孤云突然明悟,其实,伊芙才是真正的开足了逆天外挂的位面之子啊!和她相比,自己这个经历了两次穿越的“幸运儿”都还显得弱爆了啊!

话回正题,接下来还是要着手解决最后的一点小问题,毕竟就算在练成了《秋水篇》后伊芙体内的那股汹涌内力还留有五分之一。然而这五分之一却不能通过进一步修炼《冰心篇》来化解,因为《冰心篇》的修炼已涉及到境界的领域了,没有一定层次的感悟,勉强修炼,步履维艰之余,反会妨害自身。所以,只能选择将这部分冗余的内力疏泄到体外。

那么,该用什么样的疏泄方法呢?能起到疏泄内力的作用的方法不要太多!

叶孤云几乎是瞬间便有了决定。他想到了不久前才重新忆起又重新使用的一门绝学――六脉神剑!消耗巨大的它,不正好适合于当前的情境么?而且,内功已突飞猛进的伊芙,也是时候修习一门能用于实战的武学了。再者,照其特点,六脉神剑可谓是伊芙这种没啥实战经验的小菜鸟(大理世子不也是这样嘛)的最佳武学了。

当看到伊芙数度尝试之后终于能够搓动指剑,射出一道锋锐的无形剑气时,叶孤云便知道,这次疗伤,或者说这次灾厄,真的告一段落了。

收回内息,撤回双掌,长吁口气,接着叶孤云便开怀地笑了起来。

伊芙显然也已清醒,她拧过身来,没有说话,只是盯着叶孤云使劲的瞧,双目熠熠生辉。她的身体还是裸着的,但她似乎并不介意就这样展露在男人的眼前――尽管也没啥可看的。

“怎么了?”叶孤云感到有些奇怪,“嘿,没事了!来!给爷笑一个~!”反正他自己是笑得很灿烂了,“能把你救回,真好!”

伊芙还只是盯着他,不知道算是抿唇还是翘唇,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我却觉得,能被你救回,真好!”

“是吗?”

“当然。”

“唔,真好。”叶孤云笑容不改,他摆了摆手,“但现在我们显然最需要洗个澡!瞧,这一身臭汗的”方想站起,然而腿都还没伸直,忽而眼前一黑,又直挺挺地摔回了床上,恍惚和迷蒙中,他失去了意识

港口。

迎接仪式已经来到了末尾,最后一部分,是升国旗和唱国歌。升旗唱歌其实是一项足够古老的用以展现荣耀凝聚人心的仪式,但直到共和国建立才被国父伊斯特指定为官方的一切正式活动前务必进行的一项规定仪式,甚至还将其记入宪法。而使团参访,显然属于官方的正式活动之列。

因为是在新月城,所以升旗仪式上至少都会出现两面旗帜,共和国的国旗自是必不可少的,另外一面则是作为新月城的标志以及爱希伦家族的族徽的新月旗帜。

至于唱国歌,之所以叫“唱”而不是“奏”,是因为在这个乐理和乐器都还很原始的时代,甚至还没有乐团的概念,所以不会有交响乐团,更不会有军乐团,没法现场演奏,因而只能靠着参与仪式的人员干嚎了。其实这或许是更好的方式,成千上百的人群一起高唱同一歌的高涨氛围绝对不是相同数量的人群垂肃立抿着嘴巴默默静听乐团的演奏可比的。

对于唱国歌之事,围观的这些新月城民众们倒是很赏脸,也不知道是真的非常爱国还是纯粹只是爱凑热闹,反正他们都在热情开怀地唱着,人群中的一些吟游诗人甚至拿出自己的乐器,乐呵呵地伴奏着,场面一片欢腾。

不同于那些无甚立场的小市民,费雷拉是个忠实的伊斯特主义者,他还是军人,而且身居高层,是共和国的将军,他对国家无比忠诚无比热爱――当然绝对少不了他们家族是这个国家中的既得利益阶层的因素――所以这会儿他正以最昂扬的姿态站立着,对缓缓上升的国旗行注目礼,并高声唱着国歌,看起来就是一名最慷慨激昂的爱国者,尽管此时的他心里略略有点郁闷。

费雷拉遭遇了点小挫败。

就在刚才,他卯足了劲甩出了一副高扬的姿态想要在第一面时来一个先声夺人,谁曾想瑟曼那老奸巨猾的老混蛋轻描淡写地就将他的示威化解于无形,让他有种一拳打在棉花团上的感觉,特别憋闷。仔细想想,自己似乎还小小地出了个丑

「果然,搞政治的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费雷拉有个优点,他能很快地认清事实,并对应的做出调整,所以,情知不可能在唇舌功夫上胜过这些老练的政客,他便决定用其他方法找回场子,譬如,在自己最熟悉的领域。

话说回来,直到现在他都还没见到自己最想见的那个人呐!

「你是在躲吗?你躲不了的!」

升旗仪式结束了,整个迎接仪式也随之结束。相关的工作人员开始疏散前来观礼的民众,一边维持秩序,一边划出道路,好让参访团的人员进入城中,落脚驿馆,以作休息。当然,如费雷拉、沙隆巴斯、提亚戈和小费米恩等脑级人物及其贴身亲随是不用随着大队挤在寒酸的驿馆里的,他们的住处另有安排,保证贴心舒适,于情于理,新月城方面都不能怠慢了这些贵人。

事实上,沙隆巴斯和提亚戈根本不需要大公爵为其做出安排,他们在新月城里都有自己的住处,区别是沙隆巴斯的是属于其个人的,而提亚戈的则属于其家族的。尽管在这个时代还没有房地产的概念,但很多有钱人已经晓得在繁华的大城市里购买一些房产以作投资或者资产保值,而永远人多地少寸土寸金的新月城显然是其中最优的选择之一。呵呵,可千万不能低估了人们在理财方面的精明,每个时代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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