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他最出色的战绩是一刀斩落了仙人,你可以想象一下他的刀有多快,当时他不过是后天境罢了。”北寒又幸福地加了一句,这个已然是数年前就变作女子的男子,有着一份很干净纯粹的妩媚。
以后天境一刀斩落了仙人?
庄深深敬服,没学过剑他不清楚,但学过之后他便明白,这简直就有些匪夷所思,即便自己掌握了大争剑意,也没有信心说一剑斩落仙人这种事。
因为这是浸淫多年,如臂使指才能够达到的地步。
而自己现在的剑法,还远远不如半路出家的北寒所练的刀法。
庄眼中划过一抹往昔,道:“当年父皇在大乾修建了一座齐仙宫,我儿时经常去那里玩,而就在那时,我看到了使刀的南云,那个时候就是觉得好看,所以也想学,但最后却被告知,无法修炼。”
“南云为了让我开心,每天都给我耍刀看,还每日鼓励我不要放弃,将来有一天也一定能够修炼,当时他最常给我耍的是他自己自创的三招刀法,我记得有一招叫做“出刀不悔”,最是酣畅淋漓,最是令人神往。”
逐渐沉静下来的北寒一笑倾城,“当年就是这一刀让他名扬先秦,那一刀也是他毕生最快的一刀,最视死如归的一刀,舍弃了一切,便蕴意着“不悔”。整个先秦卧虎藏龙的刀客天骄,尽数败在了他那一刀下,人们说他不要命,这一刀是敞开了胸膛给人砍,但你的脖子同样也会被他咬断。所以,称他为先秦第一刀客不止是刀法上的第一,同样也是不要命的第一。”
庄脸上也逐渐有了笑容,父皇在几年后一直唠叨南云为什么不回来,是不是去了那先秦之地就忘了他们大乾,现在庄明白了,不是不回来,而是回不来,这个出刀快得离谱的家伙。
北寒继续道:“从拿刀之后,我就一直在练这一刀,这一刀是他的最爱,理应也是我的最爱,你剑法奥妙甚多,比我当年执剑时耍得还好,只是他的那一刀舍弃了任何变化,独取快之一字。他当年便说,无论对手招式如何变化,只要先一步将兵器插进对方胸膛,那就赢了。”
“是啊。”庄微微感叹了一声,这也是他当时豁然开朗的原因,飞鸟投林蕴含三十六种变化,自己以为技多不压身,便每一种变化都想动作学到家,如今看来,这《大荒剑经》之所以连剑宫的很多子弟都修习很长时间,主要就是因为没真正领悟到其中变化的奥妙。
这变化说是三十六种,其实也可以说是一种,这一种变作三十六种,三十六种合为一种。
想到这里,庄就清楚,自己此行不虚,虽然遗憾没能够再见到南云,这个儿时每天都让自己骑在他肩上的那个男人。
“我忘不了他,所以我一直在练刀,以前我听他说过大乾先皇庄秋,他说他这辈子感到最对不起的便是那个心胸开阔的帝王,特别是邯氏皇后死的那一夜,他哭得撕心裂肺,连夜往大乾赶,可还是没能见到最后一面。从那以后,他便誓要入先天,然后回到大乾,毕生为那个君王的护卫。”
“只不过……”北寒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因为君王跟那个护卫都已经死了。
提及伤心事,庄摇了摇头,只感觉风大眼睛进了沙子,道:“每个人都行将就木,只是时间长短而已,记住他就行了。”
说罢庄便情绪低落转身欲走。
“等下。”化作女子的北寒喊了一声,“我将他那一刀传授与你吧,我想他知道也一定会很开心的,这样我也能够释怀一些,再想他时也不至于愧疚多过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