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在我还不是个骗子的时候,我就是靠两只手、一身胆,赚到了最初的倚仗。不得不说,我赶上了个好时候。有骨气的混混,早在很多年前就全军覆没了。留下来的,都是我随便付出一点儿很小的代价,就能糊弄得过的!”
魏水讲起往事,冯捷看着他不敢置信。
毕竟,以魏水在这个时代的年纪,也不过是十几岁而已。一开口,动辄就是‘很多年前’,确实很容易叫人家误会。但魏水对此,却一直都并不在意。就算在大街上喊出来他是穿越来的,又有谁相信呢?既然明说都没人相信,他也就根本就不屑于掩饰了。
他所说的有骨气的混混,特指是清末天津的青皮混混。在那个年代,几乎是以刺儿头闻名江湖的。各个都知道用自残的方式,来压服对方。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两伙脚行争一个码头,其中一方派了个狠角儿,架起油锅,手伸进去就捞起一枚铜钱。紧接着,另一方派了个更狠的角色,手伸进油锅里头搅和来,搅和去,然后大吼一声,‘太凉了,加把柴火’!无疑,两人是重度烫伤,但围观的混混们眼中却全是钦佩。
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让历任天津知府、直隶总督都大叫头疼的青皮混混,最终在袁世凯明的‘站笼’面前全军覆没。死了的求仁得仁,活着的毁了字号,再也不配说自己是混混。青皮的历史,至此为止,没有然后了。
学了点儿青皮混混耍狠的皮毛,魏水很庆幸,两辈子都没碰上那样的硬茬扎堆的情况。以至于他虽然用这招的次数不多,但从来都没有白受伤过。既定的目标,往往都会在他付出了鲜血代价之后,在他面前俯称臣,甘拜下风。
“冯捷。”魏水叫了一声,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二百两银锭子,推到冯捷的面前,道,“跟你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我赤手空拳,能弄到这些银子。你跟着我,日后只会比这个赚得多。好好想想,混在街面上能有什么出息?跟了我,一切可就都不一样了。”
真金白银,对于冯捷来说,无疑比虚无缥缈的前程更有诱惑力。
试想,在这个时代,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一年的生活,也许只需要一两半的银子。虽然贫苦,但在粮食自给自足的情况下,却也足以果腹了。算起来,一两白银,大概能折合五百块人民币。那么魏水此时推到冯捷面前的,毫无疑问,就是整整十万块。
要知道,这可不是朝廷废止的大明宝钞,而是什么时候都不用担心贬值的银锭子。
咬咬牙,冯捷下定了决心,“二爷,您说吧,要我怎么做。”
这是答应了?魏水很满意冯捷的态度,但仅凭市井流言,还不足以让魏水了解他真正的能力。虽然说能力在魏水看来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无论优劣,总还是可以培养的。但这必须建立在,魏水对他的能力有足够的了解的基础之上。
“其实,也不难。”魏水笑眯眯的说道,“我给你三天的时间,把这些银子花出去。一文不差的,统统花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