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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投奔(1 / 2)

 不管李若兰再怎么依依不舍,花怜月还是带着大双,小双坚定的离开了胡府。』只是离去前,她什么都没有对李若兰说,反而给她留下了那只残缺的小奶猫。有些事情做,寂寂无聊的日子总能好打些,有时候能够迷糊的幸福着,总比清醒的痛苦要好。

眼见李府的乌木大门当着她们的面重重关上,背着两只大包袱的大双有些忧心的问道:“小姐,咱们现在去哪?”

小双不甚在意的道:“咱们手头有银子,自然哪里都去得!”

花怜月颓然的宣布道:“银子没了!”其实她不是丢了,只是她心口堵得慌,下意识的不想要那些银子。总觉得那些银子若是拿在手里,自己也成了帮凶之一。

“什么”这回轮到大双,小双齐齐惊呼。

“不用急!”小双忙在自己的包袱里掏了一阵,掏出一个荷包来。她笑眯眯的道:“上次在五福楼吃全湖宴,萧老板没收咱们的银子,都在我这里收着呢!足够咱们用一阵子。”

花怜月接在手里掂了掂,这些银子还是她在聚财赌坊赢来的。虽然一大半都沿路撒了出去,可这剩下的足有三四十两,节省一些也可以用很久。

花怜月手里掂着钱袋子,眼睛却咕噜的乱转起来。转瞬,她就将钱袋子塞进小双手里,挑眉狡黠的笑道:“这个你收起来,我自有好去处。”

“卖冰糖葫芦”

“卖豆腐脑,又香又甜的豆腐脑”

三人重新走到集市上,都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在李府虽然吃穿不愁,可说话要轻声细语,吃饭要细嚼慢咽,就连走路的步子迈大些,都会有丫鬟婆子露出鄙夷的眼神。

这主仆三人本就是欢脱的性子,压抑了这么久,实属难得。今日终于走出李府,那高兴劲如同从牢狱中脱身,自然要吃吃喝喝玩个痛快。

“小姐,小姐,我想喝豆腐脑!”小双先欢喜的叫道。

花怜月笑眯眯的道:“去吧,去吧,我也要,一碗甜的,一碗咸的。记得咸的那碗让老板多撒些脆虾米。我要在这里听先生说书!”

说书先生是个瘦削的中年人,颌下留着短短的胡须,穿着一身破旧的深蓝布褂子,肩膀上还打着两块不太显眼的布丁。

就见他坐在一个茶摊上,面前摆着半碗浑浊的茶水,正说的口沫横飞。在他的周围聚集了一堆人,大多是衣裳褴褛的半大小子。也有歇脚的货运伙计与无所事事的闲汉,他们望着说书先生的眼睛里都充满了强烈的好奇。

还有三四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一边慢悠悠的填着手里的旱烟袋子,一边兴致勃勃的听那说书先生胡扯。

他今天说的,是江南第一采花贼的故事。

“都说那采花贼有一手奇活,他走在路上不管看中哪家的姑娘媳妇,只要一拍人家的肩头,那个姑娘就会乖乖的跟他走”

“胡说,你说的是拍花子吧!”一个看上去六十出头的老人,出言驳斥道。

说书先生面不改色的道:“你老想呀!这采花贼要是没有拍花子的本事,他能祸害那么多年轻姑娘?”

众人不由哈哈大笑起来,纷纷道:“不错,不错,是这个道理。哎,那采花贼到底长什么模样呀?”

说书先生想了想道:“自然是身材矮小,丑陋无比。没有姑娘会喜欢,才会去做这采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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