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前奏太特别,太有味道了!”
胡志军感慨地对身边朋友说道
“确实别出心裁,真没听过这样的,天马行空呀!”
洪飞也啧啧称奇。
不但他们感到惊讶,其余所有观众也都被这特别的编曲惊到了。
高老师和于老师听的更是两眼直放光。
“这小子总能让人感到惊艳不已!前奏都如此与众不同,真不错!”
舞台上。
秦风抱着电吉他走近麦克风,随着拨片轻扫琴弦,他用特意压低、变粗的声音,带着少许鼻音开始了演唱。
“i\'a1k\'throughstreetsthataredead”
(我游荡在死寂的街道)
这种改变了的声音一出来,顿时让每个人都为之眼睛一亮,一种沧桑感扑面而来。
“他竟然会玩这一手?真棒!”
听到这第一句,几乎所有人都出了这样的感慨。
这是秦风刻意为之。
自己没有迪伦悲凉的唱腔,也很难唱出他那种味道,但他自信这种表现方式并不差,一样能完美地诠释这歌曲。
毕竟这个世界没有迪伦,自然就没有对比。
音乐依旧是秦风手中的电吉他和键盘的声音,节奏简单明快,充满动感,让人忍不住就想跟着一起舞动。
随着他的演唱,后续歌词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
“a1k\',a1k\'ithyouyhead“
(游荡,你游荡在我的脑海)
贝斯、鼓,其余两把吉他相继加入了演奏,音乐变得更加丰满,但键盘出的“铮――,铮――,“的强音依旧非常清晰。
“yfeetaresotired“
(我的双脚疲惫)
“ybraissoired“
(我的头脑混乱)
“andthe“
(积云在落泪哭泣)
唱完这句,秦风向后退了一步,用心地弹着吉他。
同时他看了看主音吉他徐海鹏和贝斯马克,两人也冲他点了点头。
“喔――哦!这歌太牛x了,绝对能横扫榜单!”
听完这一段,胡志军已经彻底爱上了这歌,他就是玩摇滚的,再明白不过这歌的好坏了。
这是一神作!怎么可能不疯狂喜爱呢。
“毫无疑问,又是摇滚经典,而且是世界范围的,秦风写歌的能力真是太恐怖了!”
所有音乐人听完第一小段,就已经给出了这样的结论。
高老师和于老师此时都快忍不住放声大笑了,这个徒弟实在太棒了!这歌绝对能冲击歌曲排行榜冠军,无论任何国家的歌曲排行榜!
现场和直播端的其余观众可能给不出专业评断,但好听就是王道!这歌无疑非常动听。
仅仅这一段就足以让所有人疯狂地爱上这歌了,每个人都非常专注,根本舍不得错过哪怕一个小小音符。
现场的同学们已经开始随着音乐舞动双臂,每个人都是一脸陶醉的表情。
观众席再次变成了荧光闪闪的手臂丛林。
文学界人士除了感觉这歌非常动听之外,还很关心歌词内容。
不出大家所料,这就是一现代诗。
当然了,很多人并不太认同秦风的翻译,他们都有自己的看法。
但无论是英文歌词,还是翻译过来的中文歌词,都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大家如获至宝一般,紧紧盯着直播画面,等待着歌曲接下来的内容。
舞台下李校长和老师们看着诗一般的歌词,也都笑容满面。
他们知道,秦风这歌将会成为摇滚乐经典广为流传,同时也必将会被视作一现代诗佳作被大家传诵。
秦风家里同样如此。
姑姑和姑父两人都是一脸陶醉的表情,这歌彻底打动了他们,此时两人已经完全沉醉在了音乐里。
之前叫嚷着英文歌没意思、听不懂的弟弟妹妹们也安静了下来,他们同样被这歌吸引住了,都在专注的听歌。
秦风爸妈和其余家人也在专心听歌,这歌确实非常动听,最主要唱歌的是自己家孩子。
虽然秦风仅仅唱了第一小段,但已经让所有人都明白,这肯定是一经典作品,必将引起轰动!
……
舞台上秦风演奏的越来越投入,乐队几位哥们也越来越兴奋。
这歌排练有段时间了,每个人都明白这是什么份量的作品,乐队几位哥们甚至认为自己能参与这歌的演都是一种荣誉,所以每个人都格外用心。
随着一声低沉的鼓声,秦风轻轻向前一个滑步,再次贴近麦克风,继续开始演唱。
依旧是低沉沙哑的嗓音,依旧是鲜明动感的节奏,诗一般的歌词再次飘入了所有人耳朵。
“didihearsooe11a1ie?”
(我好像听到有人在说谎?)
“didihearsoone\'sdistantbsp;(我好像听见有人在远方哭泣?)
“ispoke1ikeabsp;(我说话像一个天真孩子)
“youdestroyedithasi1e“
(你的一个微笑就摧毁我的心)
“ap”
(在我要入睡的时候)
……
秦风在舞台上忘我地演绎着这摇滚经典,现场及直播端观众则忘我地跟着音乐在舞蹈。
所有人都站着,包括前排的明星,大家高举着手臂,跟着动听的歌声在不停地舞动。
完美的歌曲!完美的表演!
所有音乐圈人士都有这样的共识。
这歌绝不比《letitbe》差,而且由于这歌演唱和拍摄环境极佳,使得它完全具备成为冠军单曲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