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界。
天空之上依旧覆盖着无尽滚滚的黑云,这里仿佛从开天辟地的时候都没有太阳的存在,即便是在天空晴朗的时候,也没有太阳。
冥界并没有海域,其内仅仅只有一块大陆,大陆之内有上万万大小不一的国度,彼此混战厮杀,这是一个混乱至极,但同时却又秩序井然的世界。
在冥界大陆的中央地带,有一个势力极为鼎盛的国度,名字叫做大唐国。
唐国疆域漫漫无边,是附近势力最为鼎盛的国度之一,哪怕放在整个冥界大陆之中,也是首屈一指的存在。
在唐国之内边境的一个小小的村落之中。
此时,夜幕深邃。
一个年幼少年蓦然从睡梦之中惊醒,他面色煞白。额头之上遍布冷汗,胸口剧烈的起伏,重重喘着粗气。
他的眼中充满了恐惧与好奇,但却黯淡无光,显然是一个瞎子。
在方才的睡梦之中,他梦见了自己变成了一个能够飞天遁地的仙人,杀人如麻心狠手辣。
在梦中,他还见到了几个相貌极为绝美的年轻女子。
“这些古怪的梦到底是什么呢?”少年缓缓伸出双手摸索着走出房舍,抬头喃喃的‘望’着深邃的夜空,黯淡无光的眼瞳之中充满了无限的向往之意,“这个世界真的存在仙人么?”
这般场景,少年已然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从他记事起,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会从一个个玄妙神奇的古怪梦境之中惊醒,然后如现在这般,走出房舍,抬头望天,一副神往之色。
他的名字叫做王舍,这个名字是他早便过世的父母为他取的。少年祖籍姓王,单取舍字,意寓非凡。
为王者,进可所向睥睨,一往无前的取,退亦可放下执念。果断狠绝的舍弃,如此方可为王。
为人处世,过刚则折,刚柔并济,方可兼济天下。
“我到底是谁呢?”王舍眉头紧皱,喃喃自问,从他父母双亡的那日起,他便开始做起了这种古怪的梦境。而且一做便仿佛没有了尽头,一直持续了七年。
今年他十四岁。
清冷的夜幕之中,在那滚滚的阴沉的云层之内,一道俏丽的身影,此刻正以一种极度复杂的目光从上往下望着抬头望天的王舍,目光之中充满了柔情,亦有浓郁至极的不舍。
她身穿素白色的轻衫,看起来宛若仙人,一头银白色的如同瀑布一般的披肩长发,更是为她添了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气息。
她在冥界有很多的名字,但她一直固执的叫自己刘小美,因为这个名字,代表着她的一段难以忘记的过往,代表着一个人。
“一百世了啊。”刘小美喃喃,神色清冷。
那遥远的山巅之上,刘小美上去了九十九次,出现了九十九座没有篆刻墓碑的坟头,这将是最后一次。
一百次轮回之后,刘小美与王舍之间的百世姻缘也便彻底终结,也不只是造化弄人,还是命运使然,王舍的这一百次的最后轮回,其名竟然也叫王舍。
当真是从始起,到始终,百次轮回,缘于起点,又终归起点。
刘小美猜中了开头,也经历了过程,但却没有猜到结尾,竟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结束。
百世轮回之后,王舍本尊轮回诀大成,灵魂大成。回归现实,而自己则将永永远远的留在冥界,伴随她今后余生的也就只剩下那一百座的孤坟。
后悔么?刘小美不后悔,对于现在的刘小美来说,待在哪里都没有任何的区别。
现实当中的御鬼族已经被御雷老祖屠灭殆尽了,已经没有了一个御鬼族的族人,刘小美也没有了丝毫的牵挂。对于一个无牵无挂的人来说,身处何地并不重要。
从刘小美决定以身献祭冥界瞒天之时,她就没有任何退路了。
这百世的轮回路,王舍每渡过一次轮回,刘小美便老去一分,如今虽然还维持着年轻时候的模样,但只有她自己清楚,王舍这最后一次轮回结束,自己的寿命也将走到终点。
自己的灵魂将于这个冥界融为一体,成为冥界的一部分,生生世世困于此处,不得往生。
“有这百世的姻缘于我而言,也已经足够了不是么?那么我还在等什么?还在期待什么呢?”刘小美苦笑,她轻轻叹口气,眼露决然与不悔,喃喃道:“第一百次,最终的轮回劫,我来助你。”
话闭,她整个身形蓦然一震,彻底溃散当场,不知所终。
次日。
天刚蒙蒙亮,少年王舍便持着一个破碗,拄着棍子,缓慢挪动着身子,向村落外面走去。
他要去行乞,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之上苟活了七年所掌握的谋生手段。对于一个年幼的瞎子而言,在父母双亡之后,他能够奇迹般的靠乞讨活到十四岁,已然着实不易。
王舍所在的村落叫做小王村,在距离小王村十多里地的距离,有一座热闹繁华的镇子,是方圆几十里最为热闹的地段。
王舍一边缓缓用捆子摸索着行走,一边兴高采烈,喃喃自语,“嘿嘿!今天是镇上的庙会,一定要趁早赶过去占好位置,一定能够讨上许多那富家公子小姐的赏钱!有了这些赏钱,我就可以给我的父母在修缮一下坟墓了!”
每一年的镇上庙会都是王舍极为开心的日子,因为这一天镇上会非常非常的热闹,十里八乡的人们都会齐聚镇上,还有镇上那些富裕人家的公子小姐。
只要王舍在那些富家公子小姐面前卖惨卖的给力一点,虽然难免会被那些公子大人们打上些拳脚吃些痛楚,但自己只要不放弃,锲而不舍,那些个公子们定然不会在漂亮的千金小姐面前失了面子,多少肯定会给自己一些赏钱的。
到那个时候,就要全看自己的心意了。
如果自己觉得赏钱不满意,那就死死的咬住不松口,若是满意,对两位公子小姐说几句讨喜的话。便可以换下一个公子小姐祸害了。
这些是王舍行乞七年掌握的宝贵经验,百试不爽,有时候他仅仅在这一天,便可收获至少一两多的银子,这些银子若是王舍省吃俭用的话,最少能够让王舍顶两三个月之久。
临近日升的时候,王舍终于赶到了镇上,正想要往人群最多的庙会的地方挤。然后便听到四周人群纷纷的议论之声。
“哎哎哎!镇上有名的富户刘家,你知道么?”
“怎么会不知道?!那刘家的千金小姐,可是咱们镇上出了名的美人啊!相传州郡府的公子都对其倾慕不已呢!”
“可不是嘛!也不知道那刘家的千金大小姐心中究竟倾慕的是什么人?连州郡府的公子都不放在眼里。唉!我要是能够成为刘家千金大小姐心尖上的人,哪怕是少活十年都愿意啊!”
“你拉倒去吧!”
王舍静静地听着四周喧闹嘲杂的议论声,不知为何,他明明只有十四岁,但是他却感觉自己活了好久一样,内心之中充满了沧桑之感。
在他听来,这四周的议论当真是有些幼稚可笑。王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刘府千金小姐究竟长的何等清丽模样,但想来应该不会差。
不过这与他又有什么关系?王舍不认为他会与这个刘家的千金大小姐产生什么姻缘,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自己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正在此时,远处的人群忽然传来了一阵混乱与喧闹,一道道惊喜兴奋的欢呼声在人群之中四下荡开。
“刘府今天抛绣球选夫了!!!”
“刘家大小姐要抛绣球选夫了!大家快去啊!!!”
一道道兴奋至极的呐喊声在王舍四周响起,随后王舍便感觉四周的人流竟然瞬间便慌乱了起来,而他本就瘦弱的身子。根本就无法对抗这些混乱的人流,只能随着人流漫无目的的向前挤去。
完了!看来今天在镇上乞讨的计划要泡汤了!
王舍心中咒骂,那个刘府千金脑子又抽什么呢?!大把大把倾慕她的男人她不要,而是选择用这种抛绣球的方式选夫?脑子有病吧?而且还病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