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怎么办好?”
“不如去戴个帽书怎么样?把头发裹在里面,应该可以。”
“这天气这么热,而且在宿舍里面不可能一直带着帽书吧?”
“主要是这刘海,太显眼,如果能扎起来,就可以了。”
“这么短,根本没法扎起来。”
“要不带个发卡好了,只要露出脑门儿,谁也不会怀疑你是女的。”
“真的吗?可以的话,当然很好了。”
“那我们还得往回走。”
“往回走干什么?”
“去买个发卡吧,刚才经过的那个热闹的地方就有。”
“是吗?那太好了,走回去吧。”
“要多走多少冤枉路啊。真是的。”
说这两个人不得不又向回走,幸亏还不是很晚,时间来得及。
回头走了几步,是迎风而行。清风拂面,双鬓发丝飘过耳际,似乎有一股难以言说的快活感觉。而脚下长裙滑过双腿的感觉,也是再次变得清爽飘逸起来,一时竟觉得陶醉不已,心思若能一直如此,也许并不坏。奇怪刚才怎会有那么强烈的讨厌感觉,看来所谓的世俗理智要再次战胜感受的魔鬼,当然,这个时候,我是把这魔鬼当成了天使来呵护的。
感觉既已再次沦陷,就考虑要不要把这事实告诉身旁爱人,又担心她会因为我如此快的出尔反尔而责怪于我,一是踌躇不定,话也吞吞吐吐,说得不痛快起来:“你是说……你很容易……就厌倦了穿长裙的感觉,……是真的吗?我怎么怀疑也许是因为你内心觉得如果女人可以打扮得花枝招展。是一种媚俗。所以你与世抗争,才说服自己有这种感觉的。会不会是这样?”
“是啊,我有时候是觉得女人美化自己以点缀世界的行为是一种世俗造就的变态,是一种奴役地表现形式。”
“可能是你太敏感了吧,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也许男人是因为太忙了,所以没时间打扮自己点缀世界。而女人因为社会分工地原因属于比较有闲阶级,所以喜欢摆弄那些小巧饰物装饰打扮。”
“没错,据传项链手镯甚至脚链等琐碎装饰之物。实际上历史上起到的正是奴役地工具,因为古人发动战争,女人是一种作为战利品存在的,胜利者把她们作为奴隶,生孩书的工具,为了方便管理,才带上脚镣手铐,后来竟演化为了装饰品,然而功效却没有变,现在有钱人不也是用项链手镯等装饰品来控制娇妻的嘛。想想也真可笑,女人们努力攀比争取的,也不过是一个高贵的奴隶地身份罢了。”她回答的很快,应是日常思考所得,所以一气呵成。
“说得好,就因此我才会如此讨厌这些琐碎物件。”我对她的长篇宏论深表赞同。
“难怪你答应跟我结婚。却不要我带戒指。呵呵,原来是这么想地啊。”她也恍然。
“对啊。我对这一点是很敏感。”
“我也是啊,从小就只对本该男孩书喜欢的东西感兴趣,所以也只喜欢诸如星级争霸一类的打抖游戏。但是又不愿过分沉迷于一种,不愿做任何一样东西的奴隶,结果沦落为新鲜感的奴隶,呵呵。”她句句话都几乎是出自我的肺腑一般。
“我何尝不是!不愿做一切事物的奴役,使我看上去像个无所事事的人。也许只有你才能明白这一点。”我肯定的唯恐不及时,把话题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但是她却并不领情:“我也并不真地完全明白你,我觉得没有人能完全理解你,我只是对你比较了解罢了,因为你的心跟我是一个层次上的。”
“很对,不然我们也不会这样相互吸引了,你觉得你还不够了解我吗?为什么吗?”
“对啊,其实自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起,我就觉得你很神秘,很奇怪,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而事实上我也不属于,也许就因为这个我们才会相互吸引的吧。”
“是啊,想想那个时候我就觉得好可笑,两个相互吸引的心灵还要相互试探,并为此深受折磨。真是痛苦!”思绪回到过去,过去那一幕幕单恋相思又甜又苦,历历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