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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春风遇少年(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一盏茶的功夫,白雀虽然手脚拙笨,但忍着不适,全然以一副新婚女子侍候夫君,一般将一夜得逞的罗一刀,洗漱打扮了一番。

罗一刀一边照着铜镜,给她画着眉毛,一边吹着她的眼睑,心虚道,“无论如何了你都是我的女人了,大夫人肯定不行,但暖床小妾还是有你一份的。我给你留着。”

白雀沉默地摇了摇头。

她其实精心准备着这场复仇之战。可惜功败垂成,还搭上了自个。

此番本该良辰美景,可她心里却再无半点的欣喜,而是一脸的垂泪。

罗一刀以为她初为人妇,少女变少妇,心中难关未过,只得安慰道,以前这北山是有一个罗一刀,风流浪子从来都是烟花绿柳片花不留,是个遇人不淑的混蛋。我虽然与他同名同姓还同一天生的,但我不是那混蛋。我向来言出必行,一口唾沫一口钉。

换句话说,我会负责的,我是个负责任男人。

白雀凝视着蹲在窗口边,望着北山远处的群山的玉雕兔,幽幽道,玉雕兔想家了,我也想家了。

再过半月,便是她父母的忌辰。

当年还是一介将军的老王爷罗成,受命南征大理国,过道云山城,因云山城的老老少少大都与大理国颇多瓜葛,对大秦帝国南征大理国颇多怨恨。特别是白氏家族与大理段氏皇族乃是世代姻亲。

自古白家出巾帼美女,不但才貌双全,而大都能征善战。尤以“三凤六鸾七雀女”最为著名,其求亲者皆为大富大贵,或为一国之主。人说,白家的门槛每年不被踩踏几回,那才是怪事。当年求亲之盛况,让人叹为观止。

白家寨,素有“一尺飘红、万丈清波”之称的迩海,披红挂绿,张灯结彩,来自各地的求亲队伍带来的彩礼,绵延周遭数十里远,几乎看不到尽头。吹拉弹唱、琴棋书画、弯弓射箭、比武求亲的大擂台,一连摆了九九八十一座。

求亲的新郎为了一睹芳容,费劲了心思,耍尽了十八般武艺,好不热闹。由于来人太多,有人曾经夸张地形容,连迩海的水都被人喝干了。

“三凤六鸾七雀女”中,大凤白香嫁给了大理皇帝尊为白象皇后,二凤白凤嫁给段王爷为王妃,三凤嫁给大司空为大夫人,其余“六鸾”也分别被各地的名望贵族子弟娶走,唯有当年年幼的“七雀女”待字闺中。

当年南征一战,白家族长白玉刀刚愎自用,不愿意充当大秦帝国的说客。遂被脾气暴躁、求功心切的罗成满门抄斩。

当年身为“七雀女”之一的白灵雀,因自幼天赋秉异,拜入峨眉派成为妙玉真人的关门弟子,才得有幸免。

三年前,她学成下山,一门心思想给父母姐妹们报仇。遂不远千里来到北山,学北山话,费尽心思,以落魄世家的遗孤投入春风楼这勾栏之地。

她深知杀老王爷罗成太难,单单那雄霸北山关的北山卫,她一个弱女子都难以企及。何况这王府上下,还暗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江湖俊杰。仅仅那大魔王身边的恶奴,平常看上去半死不活的,但身为江湖中人,她却知道越是这般不起眼的人物,越是绝顶的高手。

想要杀老王爷犹如登蜀山,蜀道之险峻,天下莫不闻之变色。

她只能选择大魔王罗一刀,这个纨绔子弟中北山号一哥。而且这人向来张扬跋扈,喜好烟花勾栏之地。每每还以醉酒取乐,自以为风流倜傥。

而且罗一刀眼光极高,一般凡俗女子很难入眼。虽嘴上浪荡,但骨子里却有着北山王府独有的清高和傲慢。

与其送上门去被他百般羞辱,还不如守株待兔。

于是,三年前,她以一首《凤求凰》,表明自己的决心,让他知难而退。其实打的主意是欲擒故纵。她深知像罗一刀这样的纨绔子弟,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征服。

男人靠征服女人而笑傲天下,而女人则靠征服男人而独领风--骚。

三年前,他即将远行。

她又一曲妙玉真人独创的《秦王破阵舞》,而让这春风楼为之癫狂。

峨眉有奇女,擅作惊世曲。

《秦王破阵舞》,源自大秦帝国开国帝皇秦天,于雁荡湖畔,打败当年叛军刘五洲,一举奠定天下,却让那醉心红颜绝代女侠公孙明月神魂玉碎的典故。

秀口一张,剑光浩荡。

“金锤击鼓如奔雷,千军万马染血晨;一剑北来断雁荡,杀尽仇敌笑风尘。我刀向日日生烟,我剑追月月西沉。醉卧沙场几多恨,山河日月一口吞。最是痴情又绝情,呜呼谁与我共存。......”

闻者拔刀四顾,为那一战的血染豪迈而心驰神往;见者神色动魄,为那多情男儿无情剑而枉顾江湖。多少少年悲愤交加,多少少女春心萌动。

舞若刀阵,剑似流光,一颦一笑,一剑一刀,犹如生生割肉一般割在他那坚硬如血的心尖,让大魔王罗一刀为之瞠目结舌,欲罢不能。

玉雕兔似乎也懂得这人世间的悲伤,站在那窗棂之下,呜呜哭泣。

那当年傲视群雄的绝代女侠该是让那帝皇如何的伤心绝望?

时过境迁,又有谁还记得这红颜枯骨的悲壮?

曲终。

白雀扔掉长剑,扑倒在他的怀里,“我愿再等你三年娶我为妾。若三年之后,你不回来,那我自刎于春风楼跟你陪葬。”

泪光婆娑之间,这个多愁善感的奇女子,恨意决绝。

罗一刀似乎听见这将死之人的临终遗言,他心中再坚硬的血,也在这一刻融化。

她曾经问过他,敢不敢看她舞剑。

他说,死了也值得。

刺杀“宠爷”罗成的这个宠溺的纨绔世子,无异于比杀了老王爷还要痛快。亲则痛仇则恨,老王爷越在乎的,她的仇才报复得越痛快。

她也想让这该死的屠户,尝试一番家破人亡的悲伤。

而且以罗成的凶狠,她注定会死。而且会死无葬身之地。老王爷不把她的头颅挂在那云山城上都算是对得起她了。

可这样的话,她值了。

与最爱的人与身俱焚?这人世间,还有比这更为浪漫的事情吗?

没有。

不会再有。

倘若他要怨要恨要杀要剐,她乐意与他成为一对亡命鸳鸯。

到那时,即便是他杀她千百刀,割她千百回,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反而很高兴,敞开心怀,让他杀个痛快,恨个痛快。

只要能与他在一起,即便是死了,也是值得的。

因为到那时,他只能属于她。

而她也是他的唯一。

那藏在皇宫大内之上的云成郡主,又算得了啥。

“还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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