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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一曲枉凝眉(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少年心境的狂妄,可见一斑。

将云间客栈托付给信得过的小厮,秦绵站在门口,转头打量着她这座栖身多日的北山舵,一时之间,心绪复杂,嘴里苦涩难当。

她原本想着等到拿下这盟主之位,在等过两三年,将这北方武林安顿下来,她便要大肆操办一番她和秦风的婚礼。

阿母说,女人最浪漫的时候,莫过于那铺天盖地的鲜花和掌声中,那一袭白色的婚纱,那一枚海誓山盟的戒子。

爱我所爱,海枯石烂。

“到那时,我要向他求婚。我要让这世上的女人都看看。女人也能活得像个男人。”

但这种想法,只怕他不会愿意。

旁人不知道他的心性,她却知道他骨子里比谁都高傲。让他向自己低头,只怕比那攀登巍峨的北山还难吧。

但她有信心,征服他。

如果他是座高山,那么她就要当那高山之上的天空,甚至云彩。你再高,总不至于还能高过天吧。

可如今,这场战乱将她的心血付之一炬,再回来时,他还在不?她也还在不?这云间客栈还在不?

她望着那棵生老不死的迎客松,咬紧牙关,暗自提醒自己,活着。一定要活着,像这棵树一般地活着。无论风雨怎么摧残,我命由我不由天。

转身她决绝地一把挽起秦风的胳膊,故作潇洒地朝着背后的客栈,嬉笑道,走吧,亲爱的!北山不是我们的终点,而是我们爱情的起点。将来我还要跟你生一堆的孩子。让你也能组建一支北山卫。

秦风肉麻地打了个激灵,恨不得一把推开她。可看见她那笑中带着泪光的凄婉,他又于心不忍,只得悻悻道,大魔王,我来了。你可准备好迎接我的挑战?

远远站在客栈青瓦之上的天残,看着她暗自伸出来挑衅着勾起的手指,朝着地缺撇了撇嘴道,我去他娘的爱情,就她也配拥有爱情?连主人都不曾拥有,何况她这个凡人。

地缺深以为是地连连点头。

这世上既然主人不配拥有的,那么其他人更加不配拥有。

这是家奴十八条规则中,至高无上的第一条:主人定律。

天残更愿意称之为“真香定律”。

地缺吃了一嘴的狗粮,故意朝着天残揶揄道,真香。

天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暗骂,这王八蛋从来就没跟她一条心。怪不得老娘从来就看不上他。“小男人,哈哈哈,我的小男人你跑不脱的。”

她伸手朝着秦风的背影遥遥一抓,似乎要把他牢牢地拽在手心里。

地缺看着她一脸花痴样,心中暗骂,这娘们中毒不浅。老夫还是离她远一点比较好。

一想到这里,踩着青瓦,腾起身子,从那屋顶之上将身影窜了出去。

天残感觉自己在唱独角戏,顿时没有了兴致。

待秦风与秦绵他们踏雪而去,漫长的北街,空空如也。

不只是鸟飞人散的大街,还有人心。

北山关的狼烟,望不断的哀愁。

家家户户关门闭户,但却都暗自开着窗,多少个婆媳守在那窗前低声落泪。

如果说五年前北山的男儿杀出了血性,保住了这方家园,那么如今这一仗谁也不敢预料最终的结局。毕竟北山卫老了,北山卫也老了。

那梅山之上,埋葬的尸骨未寒,当年嗷嗷待哺的孩儿才刚刚长大成人。

之前与秦绵喝茶的少女,站在春风楼这座人去楼空的空楼上,望着这条昨日还繁华如一的大街,她竟然不知道那远在京都的父亲的话,是对还是错。

大魔王罗一刀与那白雀玉雕兔在那云山别院春风一度,她几度差点冲进去杀了他。可临到门口,听见那羞人的声音,她又不由地停下了步子。

父亲曾经对她说过,这男人就如天上的风筝,你手抓得越紧,反而越飞不高。

谁家的男儿不风流?

不风流的男儿,他还看不上眼。

那一夜,她恨意难断,连连点了三个花魁。

可惜春宵几度,却也不过一夜的荒诞,惹得那些花魁,还一脸的哀怨。

骂她明明是个假小子,还装什么男人。

鸾鸟颠凤的事情,她们春风楼从来不做,也没这个生意。

当那恶奴抢走了白雀玉雕兔,她跟着身后追到北街,可终究还是没敢下手。一方面那恶奴的手段高明,隐隐超过了她父亲的随身侍卫,另一方面她不甘心就此落败,还想争上一争。

可当她看见罗一刀哭泣着冲出王府,那把妖刀拖在地上斩起了片片尘埃。

她的心却猛地一痛。

而更让她吃惊的是春风楼老鸨子带着这些淸倌儿,杀气腾腾地冲向北山关。

她迷乱了。

这究竟是爱,还是仇。

她问过春风楼守楼的龟公,问他是不是男人,怎能一群娘们去上阵杀敌。龟公苦笑一声,撩起他的裤腿,那裤腿之下除了两个木头,竟空空如也。

“我若能上阵杀敌,早就入了北山卫,何苦在这春风楼里当龟公。”

这个老泪纵横的男人,哭得比孩子还伤心。

“当年那一战,我被斩断了双腿。老王爷怜惜让我去北山别院当管家。可我哪有脸去,若不是因为我,六君子又怎会死得那么惨烈。阿憨的老娘,本是这春风楼的花魁,病重缠身,我答应过他,要替他给他老娘送终。所以,才求了老鸨子让我当了这龟公。如今,他的老娘还在,我又怎能再辜负阿憨。”

“北山的男儿死不绝,是因为北山的娘们都还在。”

“你与其恨他,何不在此等他。如果他死了,至少还有人去跟他收尸送终啊!你瞧瞧那梅山,多少孤魂野鬼。老王爷为啥将他们埋葬在那里,是因为没有一个收尸的人能找全自己儿郎的尸骨,哪怕一片完整的都没有。你能想象,当年他们有多拼、拼得有多狠!宁愿尸骨无存,也不让那蛮子踏进北山关半步。”

“我老了,是个苟且偷生的畜生。你千万别学我。否则,你会跟我一样追悔莫及。”

龟公的脑子并不好使,他说的话断断续续,也颠三倒四。

“很多人都不懂老王爷,也不懂大魔王,可我懂。这回老王爷...只怕是不想再回来了。北山王府三代男儿,一王七雄一哥儿,就没有一个孬种。大魔王,我们都爱他。比自家的孩子还爱。过去他怎么闹腾,都是自家的孩子少不经事,我们都想尽办法由着他。因为他是老王爷的独苗啊!他若死了,这世上便再无北山王府,北山郡还有希望吗?”

“没有一个拔刀的人顶在前面,冲在前面!老鸨子她们能舍得这烟花酒楼,能冲得出去吗?北山郡的那些孤儿寡母还能冲得出去吗?不会的。是人都怕死。又特别是死过一回的人。”

龟公扛起锄头,走到院子里抱起一株梅花树,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坑,种下。她问他为啥种梅花。龟公哀叹道,老王爷平生最爱梅花。他把每一个北山郎儿都当成自家的孩儿。我也是他的孩儿。倘若他真的死了,只要这梅花开,他定然会回来看我们的。

她连忙说道,那我也种一棵。

龟公却一把阻止她道,不,你不能种。这不吉利。大魔王不能死。我们都需要大魔王。

“那我能够做点什么吗?”

龟公转头望着远处的北山关,目光炽热道,等。等他回来。如果他战败,那就去救他。他最喜欢喝酒吃肉了,你可以多准备点好酒好菜。

“什么好酒,好茶?”

“最廉价的蒙倒驴和那遍地走的狗肉。”

“你让我去杀狗?”少女惊恐道。仿佛这杀狗比让她杀人还要让她恐怖。

“不。有人会送来的。”

“谁?”

“那些孤儿寡母。”

“你是说他们会送到这里来?”少女一脸不可思议,也不解道。

“没错。”

“他们为啥不送去王府?”

“哈哈哈,你这就不知道了吧。老王爷就是属狗的。他们哪里敢收。况且王府的人要给钱的。”

“大魔王每回吃的狗肉,都是我给他炖的。为这事,老王爷还差点杀了我。哎,他若当真杀了我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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