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王子玉看起来很威武,不仅是他身着的一身酷毙的丛林作训服,他头戴迷彩的制式钢盔,,被油彩涂得黑亮的脸上只能清晰的看见一对精光四射的双目,身背迷彩行军背囊,自动步枪压了子弹关着保险横搁在背囊上,枪带套过脖子吊在胸前,左肩挎着他自制的弓,箭已回收擦拭干净放进了扎在胸腹前的弹夹袋里,腿上没有绑套,但在大腿部的小兜里放满了他精心挑选的小石子,右手持着弹弓,左手提着三个猎物。
地图他已经看过了,前进的方向和路线他已经确定好了,第一集合点离他这里大约有五十公里。为了确保不会出差错,他准备在午时再测一次经纬度。所以他在不偏离行进路线太远的地方开始寻找水源,准备找一个合适的靠近水源的地方为自己做一顿正宗的野味大餐。
这时的王子玉正在山脚的位置,他能感觉到空气的潮湿,并能闻到些许的泥土腥湿的气味,他知道离他不远应该就有水源,而且很有可能是活水。
迎着风向快步前进,他渐渐地听到有水流跳动滴溅的声音传来,在前行了二十多米,就看见从山上的岩石上有大量的水滴落下来,在岩石的下方已经积成了一个小潭,积多的水正流着山体走向向另一边流去。
这水是可以食用的,它是因为这片森林的含水量高,从山体中渗透出来的水。看这个潭子,就知道是常年累月滴积而成。
王子玉观察了一下四周,发现水潭边上有动物的脚印,还好,没有那种大型动物的脚印,多是一些动物的蹄叉印记,看来是鹿、羊之类的取水点。放下心的王子玉在离潭不远的空地上,用大石块堆砌了一个简易的灶台,然后去周围拾了一些枯枝树叶,回来把火生了起来,用自己的水壶打了一壶水,放在火边上烧开。把打来的猎物去毛的去毛,去皮的去皮,两只鸟用树枝叉好架在灶火边上烤,自己手里用木棍串了去掉头尾内脏毛皮的兔子,在火上慢慢翻滚着烧烤。不一会兔肉就变得焦黄,滋滋地跳着油星,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味。
正在抹盐的王子玉突然听到从左前方传来一阵轻微急促的蹄响声,还伴着一阵“哼哼哄哄”地声音。
“不好!是野猪!”王子玉忙丢掉手里的东西,迅速从地上跳起来的同时,抓起了斜搁在大腿上的自动步枪,打开了保险,抬枪瞄准,神情紧张而严肃地对准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哼哼哄哄”,一道矮小的影子从前前面的灌木丛中窜了出来,根本就没有理会王子玉,只是对着王子玉身旁的火堆冲了过来。看它的架势,好象是对着王子玉刚才一紧张,丢在地上的烤兔子。
这还只是几个月大的小猪,体型还不大,就和一般的土狗差不多大小。
“Oh,Mylove!”王子玉一下子就由紧张变得兴奋起来,要知道这头小野猪好歹也有几十斤重,刮皮剔骨去肚后,再烘制成猪肉干,这几天的伙食可是足够了。它的肉可鲜美了,不象大猪的肉很粗,这是上等美食啊,老天还真是照顾我,呵呵!
地上的小野猪正在拱啃烤得半熟的兔子,看来这个馋嘴的家伙是被香味吸引过来的,他可不知道正在享受美餐的它就要成为别人嘴里的美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