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雷小王!”稽善拿着一个新鲜制好的人头酒器,大力的吸了一口马奶酒,他那双铜锣一般的大眼睛,看着乌孙小王子忽雷靡,他的手指着那些正在不断的以百人为规模从营寨中急弛而出的骑兵,他说:“明天,本王将让你看一场好戏!本王的大军,将在天明之前发起攻击,本王就不相信,在劳累了一个晚上之后,那些汉国人还有力气拉开弓弩?”
忽雷靡点点头道:“王伯战无不胜,攻破一座小城,自然是一定的!”
但忽雷靡心中,却暗暗的警惕了起来,他明白,稽善这是在向他炫耀匈奴人的攻坚能力,稽善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告诉他和他的族人,赤谷城并不能阻挡匈奴军队。
忽雷靡叹了一口气,他父王修建的赤谷城,在本质上与沮阳城并无二致,甚至在许多方面还不如沮阳城。
譬如说,汉国人的强弓远远的超越了现在所有草原民族使用的强弓,至于硬弩……到目前为止,草原民族还没有哪个可以大量复制出那些汉国人制造的强大弩机。
但是,在有坚城为依托,并有强弓硬弩防御的情况下,匈奴骑兵却依然可以找到漏洞,并加以利用。
若是换上赤谷城,忽雷靡实在想不出,以乌孙的人力和物力除了乞求长生天的庇护外,他们还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赤谷城的陷落。
忽雷靡打了一个战,他忽然明白了,稽善把他带来汉国,并不是处于培养他的好心,而是要震慑乌孙,打击乌孙人的信心,以将威胁消灭在萌芽之中。
他的眼睛看着稽善,发现这个老家伙的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稽善丝毫也不掩饰他的真实想法,他对忽雷靡说:“大草原,只能有一个首领,那就是大匈奴!乌孙,永远都是大匈奴的好儿子!”
他的大手,用力的拍击在忽雷靡的肩膀上,嘴中得意的大笑着。
忽雷靡的嘴角一阵抽筋,他的眼睛平淡的迎上稽善那双闪烁着疯狂与杀戮的血红眼睛,他低着头回答:“是的,如长生天的意愿,大匈奴永远是大草原的主人,一如尊贵的右屠奢王,永远是我忽雷靡的王伯一般!”
忽雷靡回答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
要让一个有自尊的人,承认自己是别人的干儿子,或者看门狗,毫无疑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世界没有人会愿意做奴才,他忽雷靡也一样。
但是,尽管忽雷靡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乌孙正是匈奴人养的一条狗,到现在为止,乌孙王国根本不具备任何抗拒它的主人的能力。
假如匈奴人愿意,他们随时可以把乌孙人消灭,然后把那条狗变成车师,变成大宛,甚至还可以是一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部族。
匈奴人有这个能力这样做。而乌孙,只能忍辱负重,任何不理智的行为,都将导致灭国。
“哈哈哈哈……”稽善忽然神经质一般狂笑起来,他口中浓烈的酒臭味道喷到忽雷靡白净的脸上,忽雷靡那双乌孙人与塞族人混血后遗传的蓝色眼睛,冷静而理智的看着喜怒无常的稽善。
“忽雷小王,我希望你记住今天晚上的话!”稽善看着忽雷靡,他大声的说:“把它牢牢的记住,刻在大脑里面,把它告诉你的族人,并且诚实的遵循它,认真的履行大匈奴给予乌孙人的义务!”
“当然!”忽雷靡淡淡的说。
然后,稽善头也不回的走下了这个小山,他的笑声传到忽雷靡耳中是那么的刺耳,那么的恶心,却又那么的现实。
草原上,从来都是这样的,弱肉强食,是永恒不变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