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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上市公司(一)(2 / 2)

阿迪达斯(东京)公司,二级公司,市场范围涵盖整个东亚地区,在97年通过代理商让旗下产品进入了中华市场,目前尚未设置子公司。事实上,设置在香港这个国际港口更合适,但是德日关系如何,大伙心中有数。

标准的金字塔模式:一家一级公司,六家二级公司,下属三级子公司都设置在各国的国际港口或首都,这是因为阿迪的产品主要通过海运,而飞机运输太昂贵了,铁路运输大部分时候只是在一个国家内部贯通。

其中一级母公司掌控着二级子公司的51%绝对控股权,其他扩股,不管你如何抢购二级子公司的股份,最多让你进入二级子公司的董事会,参与部分产业的管理权。

其中二级母公司掌控着三级子公司的绝对控股权,同上。

大多数跨国跨全球的实业公司都是这样设置公司框架和股份比例的。想要收购这个集团,就必须从一级母公司下手,否则就是浪费时间。

股市是动荡不定的,51%是绝对控股并不安全,再加上法律只允许1%的波动,故此52%才是绝对安全控股线。

比如:本土财团A,旗下拥有一级母公司为本土B公司;除去南极洲之外,二级子公司可以按照六大洲的市场划分,包括:国外C1公司——国外C6公司;再细全球市场,按照国家和地区分布,可以延伸到国外D1公司——外国D100公司,等等。

如此累加,便是一个横跨全球的集团公司。

为了保证本土B公司的绝对安全,本土财团A必须要掌控52%的B公司股份。

根据资产清规则:本土财团A的控股方A1只需要掌控27.04%的本土B公司股份,就可以牢牢的把持本土B公司的董事会;再延伸一下,控股份A1的个人法人,只需要掌控14.06的本土B公司的股份,就可以随意选派B公司的董事长了!

世界七大股票市场,华尔街、芝加哥、东京、伦敦、迪拜、悉尼、东京,都可以上市。

为了保护本国财团A的绝对安全和最大利益,本土B公司在国外上市的时候,只会挑选一家其中一家挂牌上市,最多外放48%的股票,就可以获得最大收益。

股票通常分两大类,一类是占52%的记名股票(包含期权股票),可以参与董事会管理,交易时必须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申请,所以非常麻烦,除非经营不下去,否则不会出售;一类是占48%的无记名股票,可以自由流通,不管是谁,通通收购,依然无法进入董事会。

其中期权股票占5%,是发放给公司内部高管的,在固定年限内不可出售,只能领取年终分红。通常由公司的董事会指数的对冲基金来管理。

其中对冲基金,就是自家公司做主,通过内部财务清单的分批公布,来拉动公司股价的升值或贬值,趁机打压外部虎视眈眈的财团和众多中小散股。

德国的上市规则,却和其他国家有一点差异。

德国本土公司通常是在本土8大股市的其中一家上市,国内先上市,而后划分出部分“全球股票”(无记名股票),再拿到国外的股市去“寄卖”。

不错,就是“寄卖”,管你华尔街的大鳄们的资本如何雄厚,如何虎视眈眈,都奈何不了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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