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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入狱(2 / 2)

惊堂木又是一拍,县令喝道:“成四方!你一介商人,本本分分做买卖便罢,为何先是伤人,后是杀人,又在公堂之上谎报来历?你到底是谁?”

成四方知道说什么也没用了,但县令既问,自己也答:“成四方是我从后望寨出来后改得名字,我原名汪财。”县令又道:“你既谎报地点,也能谎报姓名,我问你,是谁将你登记入卷的?”成四方一怔:“登记入卷?什么登记入卷?”

大汉人口普查之时,要将所有的人都录入卷宗,规定凡政府控制的户口都必须按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以便管理,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

每一个被编入户籍的人,都有自己的木犊,木犊上写明了自己的身份、来自何处,若是没有登记,便是失籍之人,官府但凡遇到失籍之人,最简单的做法便是录入卷宗。若是失籍之人犯了王法,那便严重了,由于没有户籍,无论是大官府还是小官府,都可随意处置,就算是杀了埋了,都不用上报,反正是没有户籍的人,死了谁也不知道。成四方在后望寨住了一辈子,后望寨又与外界断绝联系一百余年,大汉怎么可能会有成四方的记录?

县令听成四方如此一问,心中认定他是一个失籍之人,问道:“你的木犊呢?”成四方又是一怔:“木犊?”县令呵呵一笑:“无籍无木犊,你也敢做买卖?真是好大的胆子!你分明是想偷逃赋税,罪加一等!”

汉朝时,商人地位卑微,民分四级,士农工商,商人是最低等的人。其中工、商在稽查人口时,要与士农分开录入,赋税、待遇都与士农相差甚远。一个人想要经商,非得经过批准,要得到批准,非得有户籍不可。许多小商贩均不是商人,而是农户,将自己种的庄稼拿到集市上去售卖,无需得到批准;而织席贩履、有一门手艺的人分为“工”种,将自己的手艺拿出来卖,也无需得到批准。只有商人,要做买卖必须得到各县各衙的批准,否则便是走私,一旦查获,便是死罪。

现在的成四方即是一个失籍的人,有偷逃赋税的嫌疑,更是一个没有经过批准的商人,所做的一切买卖,均是走私,在县令的问话下,成四方又一问三不知,县令哪里还会跟成四方客气?大喝道:“好你个胆大包天的刁民,没有经过官府的批准,便私自行商,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

成四方哪里知道在外面来做生意,竟然有这么多的规矩?县令的问话,成四方一句也答不上来。县令见成四方不答,冷笑一声:“来人呀,将这个刁民押入大牢!先关他的三五日,待我上报之后,再行处决。”

县令这句话,只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在县令的心中,成四方已经是一个死人了,所以直接说“再行处决”。

众衙役领命,将成四方活生生拖出了公堂,押入大牢。群众见状,纷纷叫好,只道天下少了一个奸商。说来好笑,人群之中,一个商人都没有。

一个戴着斗笠的人低着头,与人群一同散去,心道:“这真是太糟糕了,大哥他们怎么会集市上杀人呢?”这个人,便是没有在集市露过面的诸葛徐风。<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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