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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暗查(七)(求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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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是个高大壮实的青年,二十一二岁的样子,粗犷而有些英俊的脸宠,除了有些黑之外,还留了一条疤痕。听田北野说,这条刀痕正是吕霸天在他脸上拉出来的。

他的眉毛很浓,眼睛不是很亮,但亮的时候,有刀锋般尖锐的感觉,有些刺人。神情略微有些阴郁,穿着无袖的短褂,露出肌肉如铁块般的胳膊。将大锄头扔在门外,大刺刺地走进屋来。

“田所长,来很久了吧?”

他咧嘴笑了。这一笑,脸上的阴郁就消散了,浮现出明朗与真诚。

“回来了?”

田北野笑了笑。他点点头,看了一眼萧立华,没有说话,倒了盆水洗手去了,然后回来,在缸里舀了瓢凉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这才走过来。

“来,林峰,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镇里新来的副镇长,萧镇长。”

“萧镇长?”林峰有些惊讶的望着萧立华,“你好,萧镇长,我是林峰。早就听到过你的大名了。”

“林峰,你好。”

萧立华有些喜欢这个爽朗的林峰,伸出手来与他握了一下。

“咦,看来我们的萧副镇长名气很大嘛。”田北野哈哈笑着,“名扬我们镇的旯旯角角了,林峰,你是怎么知道萧镇长的?”

“能把吕洪富那狗日的打得趴在地上的人,能不有名吗?”林峰很高兴地哈哈笑着,“今天贵客上门,我放块腊肉下来蒸了,你们先聊着。”

“萧兄弟,看来我今天是搭你的福了。”

田北野拍了拍身边的萧立华,看着林峰架上木梯,从梁上取下一块黑黝黝的腊肉来。梁上挂着不少的腊肉,这里的农村人,一般是不会买新鲜肉吃的,过年的时候杀个大猪,薰好了挂在梁上,一年的荤腥就在这里了。

取下腊肉,林峰就着煤火,烧着肉皮,然后,用热水将肉皮泡软了,在外面刮冼干净。田北野向萧立华介绍这里的猪肉是城里人吃不着的。这里养猪,大部分时间不在圈喂养,是与牛羊一起在山里放的,吃草长大的,俗称红毛猪,肉质非常好,可以长到五六百斤重,身架比一般的小牛还大。

林峰的老妈还在地里没有回来。他刮冼好了腊肉,切好了蒸起来,又开始蒸玉米饭。他是兄弟姐妹最小的,三个姐姐嫁了,两个哥结了婚分出去自立家业了,只有他与父母住在一起。

他很能干,地里活不含糊,做饭洗衣样样都会。

不一会儿,屋里就升腾起腊肉的香味。

“田所长,萧镇长,我们先喝酒。”

林峰很快就将田北野买来的卤猪头肉切好了摆在了桌子上,又用大陶盆舀了大半盆这里方人最喜欢吃的芸豆酸菜。

“走,老村长,我们喝酒。”

田北野扶起腿脚不是太方便的老头,一起坐上了桌子。

“还是喝我们自家酿的苞谷烧吧。”林峰拿出一个塑料桶,桶装着一小桶玉米烤的酒,“萧镇长肯定没有喝过我们的苞谷烧,很带劲的噢。”

“是呢。”萧立华笑呵呵的,“今天就喝一喝你们的苞谷烧。”

也没有酒杯,用碗筛了。一人一大碗摆在面前,酒香浓烈。

“这样喝啊?”

看着这大碗的酒,萧立华就有些怵了。这一碗最少有半斤,看样子酒度子还不低。

“呵呵,我们不喝多了,三碗!”林峰端起了碗来,“萧镇长别嫌弃,我们是穷人,我们没有好东西招待,只有苞谷烧了。来,先喝一个。”

“慢点……”田北野在乡下呆过不短的时间,知道这里的风俗,头一碗是要干的,“林峰,萧镇长是城里人,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还是慢慢喝吧。”

这里的风俗,第一碗酒是要一口干的。这里大部分是汉族人家,但也有小数民族杂居在一起,很多人汉族人家有少数民族血统,林峰的妈妈就是彝族人。

少数民族对喝酒情有独钟,以酒代茶是常事,如苗族彝族人家,第一碗上来的不是茶,而是酒,如果这碗酒不喝下去,那是绝对得不到友情相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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