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综合其他>非卿不娶,腹黑公子追妻难> 第三百四十七章 奇怪的阴差阳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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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奇怪的阴差阳错(2 / 2)

也因为哭的太激烈,她的手颤抖着,她穿衣裳穿了很久。

穿好了衣裳后,彩柠仙子手一挥,脚下的云朵消失,露出了她的光脚,落在了地上。又慢慢挪到了床头,她要洗漱。

可当彩柠仙子挪到盛着水放在架子上的铜盆前,正微微躬身伸出手要掬起盆里的水净一把脸的时候,她猛然瞧见盆中水面上倒影了除她之外的另一张脸。

一张男人的脸。

一张满是阴佞笑意的男人的脸。

**

顾青尘又骑上了他的马,怀里抱着剑,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偶尔打一下手上的马鞭,不紧不慢地走在一条满是荒草的小道上,明明宽敞平坦的官道就在他眼前,他竟是选了一条曲折的小道来走。

负责跟着千柳的暗卫来报,那丫头被千濯香派来的人给抓走了!

唉,不得不承认,还是他最有办法制住千柳,自己想要阻止千柳去昆仑山,稍微慢一点就会招来千柳的各种埋怨不满,怎么就没想起来制造一出绑架事儿来呢?!

被“歹徒”关个十天半个月的再逃出来,多好!

唉,自己这脑子呦,难怪自己看上的媳妇被别人养熟了!

现在的他,需要好好放松一下。

倒不是他想要在这鲜少有人走的小道上彰显他不羁的江湖本性,而是他要躲一躲。

其实顾青尘自己也很想不明白,他躲什么躲,他为何要躲,想他堂堂杀手顾青尘就算是处在刀口上也不曾躲闪逃避过,如今居然……居然会去躲一个女人!

估摸着,那疯女人的法术早已经解除,找到自己分分钟种的事儿啊!

对,他承认,他就是躲女人,躲那个不知从哪儿蹦出来的似乎脑子不正常的疯女人,他活了三十年,还从未见过哪个女人有这么烦的,烦得简直能要他的命。

所以,这么烦得能要他命的女人,他还是离得远远的为好,以免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就被气得吐血身亡了,而且看她脑子那么不正常成日就只知书上说书上说的,不知会不会像前日夜里那样明明就已经把她甩下了,居然还厚脸皮地追上来了,为以防万一,他还是趁那烦人的女人还没有醒来的时候赶紧走走走,他可真没有带着这么烦人的大包袱上路的习惯。

千柳那头猪虽然也很烦很累赘,但是千柳多可爱呀,能逗她开心还供他嘲笑的,这么一个陌生的疯女人,他一不能打二不能骂的,赶紧丢丢丢才是正理。

顾青尘此刻正慢悠悠地任马边啃着青草边往前走着,忽然像想起来什么似的,连忙回头朝身后方向看去。

只见身后是无人的小树林,荒草遮掩着偏僻的小路,日头不大,阳光照在地上,显得遍地的荒草很是青翠。

静悄悄的,他的身后没有人,周遭也没有人,他视线所及之处没有任何人影,也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这条僻静偏远又曲折的山间小路上,只有他自己。

确认了自己身后无人撵上来之后,顾青尘拧起了眉,转回了身子。

他是昨夜从客栈出来的,打马跑了一夜,而且路上还遇到了几个岔路口,就算那只傻疯女人在他离开后突然醒来要来撵他,也绝对不会撵得上他的才是,况且她满脚的伤,他根本完全就不用担心那只大包袱还会出现在他面前才是,他这又回头看什么。

顾青尘挠了挠头,遇到那么个烦人的疯女人后,他居然会不相信他自己的速度本事了,这是什么玩蛋情况?

不过话说回来,他这回遇上了那只疯女人,可是把他的江湖道义良心什么的都给从心底挖了出来,为了她那一声声可笑的“北亍仙君”,他迫不得已地给她找客栈找大夫还找女人给她沐浴上药,最重要的是,他还把所有的银钱都给她付好了,这满天下怕是只有他这么一个如此要“良心”的杀手吧。

他对他的宝贝儿千柳都没这么贴心过,啊,想想他都觉得他值得夸赞。

“啊哈哈哈――”顾青尘心中想着这“良心”事情,忽然昂起头哈哈大笑了起来,用脚跟在马肚子上蹬了一下,马儿不再吃草,稍微加快了速度顺着脚下那歪曲的小路继续往前跑蹄了。

顾青尘笑得一脸得瑟,他一定要到千柳面前把自己做的这良心事情给说一遍,让千柳抱着他的大腿说她是十辈子修来的福气才遇到的这么好的自己。

哈哈哈――想想都觉得千柳抱着他大腿夸赞崇拜他的情形甚是让人高兴。

白水镇应该就在前边不远处了,他在迁陵小镇的时候找到了千柳那头猪给他留下的记号,她当是也到这白水镇来了,只不知他被那疯女人耽搁了时间,千柳是否有在白水镇等他。

千濯香派人把她绑了,应该也在此处才对。

那自己应该冒充一下救世大侠,把千柳救出来,然后让她对自己感激涕零!

“哈,哈哈哈――”顾青尘又一次大笑出声,这突然爆发出的得意笑声回荡在空旷的林子里,竟是将他坐下马匹吓了一跳,突然往前狂奔。

顾青尘不在意马匹如何奔跑,他始终都是稳稳坐在马鞍上,完全没有一点被颠到的模样。

反正那丫头没事儿,他也不用操心,到了的话他都要好好吃喝一顿再睡一觉,他这两日可是被那只傻疯女人给折磨得满心恼意,不好好饱餐再加饱睡一顿的话,如何对得起自己。

至于千柳,虽然蠢是蠢了一点,但也不会蠢到会出大事的地步,不然他就白教她了。

然顾青尘万万没有想到,他教的心肝宝贝儿,确实是真蠢了,蠢到被人逮着了还逃不掉。

一群黑衣客人抬着轿子进来客栈,还每过三个时辰就退了房一溜烟儿走了。

店小二觉得很奇怪,凑到正在算账的老板娘面前,捏着下巴一脸不明白道:“老板娘,那群客人好奇怪哪,午时过了没多久才来的,现在还不到三个时辰就退房了,而且这三个时辰他们又不在屋里,他们这是闲的没事儿干,找地儿花银子的?”

老板娘赏了他一个爆栗,瞪着他道:“管这些做什么,只要客人没少给银钱,你管客人的事情做什么,去去去,干活去,吆喝客人去!”

“知道了,老板娘。”

店小二捂着被老板娘敲得生疼的额头,转身到门边对着外边的街市大声吆喝道,“客官啊,吃饭里边请,我们客栈的菜可是整个白水镇最好吃的,您不吃饭哪?那住店里边请,我们客栈可是整个白水镇最干净最舒服的,定包您满意!”

店小二之所以敢在客栈大门边胡喊,仅是因为此刻的街道上根本就没有多少人,他不过是装模作样给老板娘看的而已,省得那小气又好听好话的老板娘总想着法子克扣他的工钱。

“本客栈哪,全白水镇最好,要是不相信哪,本小二把脑袋割下来哪。”反正没人,那小二哥简直就是闭着眼瞎吹了,吹给老板娘听到,让老板娘受用。

照理说,这样的话任谁都听出是吹牛皮的,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人将其当回事的。

店小二自然也是这么认为的,否则他的脑袋不知要被割多少回了,因为但凡他这么吆喝的,从来没吆喝到一个客人。

“哦?是吗,那赶紧好酒好菜的端上来,老子尝尝是不是最美味的。”

就在店小二闭着眼胡喊的时候,有男子的声音传了来,“要不是最美味的,记得把你的脖子放到桌上来给老子砍啊。”

来人是一名身高挺拔,身穿暗蓝色短褐的俊美男子,有着一双怎么看怎么好看眼睛,长发只松松地用束发带系了发尾,气质翩翩,正跨进客栈的门槛来。

是顾青尘。

店小二看着来人,顿时瞪大了眼,一时间忘了招呼。

他岂止是忘了招呼,相反,他双腿一抖,险些跪下。

倒不是被来人俊逸翩翩的样貌给惊得想跪,而是他看到了来人手中握着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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